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

上传人:命****币 文档编号:113795647 上传时间:2019-11-09 格式:PPT 页数:49 大小:247.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4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十二章劳动争议处理,学习导航,劳动争议处理概述 劳动争议调解 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诉讼,第一节劳动争议处理概述,概述 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现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特征 (1)主体特定:劳动者、用人单位 (2)劳动权利/义务纠纷,劳动争议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 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的纠纷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发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劳动者对劳动能力

2、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的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 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 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 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下列哪项纠纷属于劳动争议() A.某企业职工林某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机关因工伤认定而发生的争议. B.某公司职工李某同时是该公司的股东之一,因股息分配而与公司发生的争议 C.某国有企业退休职工黄某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因退休费用的发放而发生的争议. D.农民工李某与其个体户雇主王某之间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的争议,分类 按当事人不同: (1)个人劳动争议: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 (2)集体劳动争议:当事人在10人以上

3、,有共同请求,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 (3)集体合同争议: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过程;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分类 按争议事项不同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立法概况 1987年国营企业劳动争议处

4、理暂行规定恢复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1993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和1994年劳动法,形成以协商、调解、仲裁、诉讼为主要环节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公正、及时原则 着重调解的原则 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体制协商调解、一裁两审和一裁终局 协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仲裁: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

5、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裁终局除外),一裁两审,一裁:劳动争议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 两审:当事人不服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还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一裁终局,一裁终局是指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一经仲裁审理和裁决即告终结,该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王某是一企业的工人,因操作不当,给企业造成近10万元的经济损失。企业依据劳动纪律的规定,给王某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王某不

6、服,可以选择的救济措施有() A.可以向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B.应当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可以向企业劳动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D.如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举证责任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若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的,由用人单位提供 便捷路径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第二节劳动争议调解,调解组织 调解是一种柔性方式化解矛盾的

7、机制,促使当事人在互谅互解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将争议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织,群众性组织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区域性、行业性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专门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专门解决劳动争议或兼具解决劳动争议职能的区域性组织,调解员 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成年公民 调解程序 当事人申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

8、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调解人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与仲裁的衔接 难以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组织自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达成协议后,一方在约定期限内不履行: 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特殊情况: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第三节

9、劳动争议仲裁,概述 经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对双方当事人的劳动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决,使劳动争议得以解决的处理方式。 (1)准司法制度 (2)劳动诉讼的前置和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设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需要的原则,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人员组成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单数 (2)下设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3)设立仲裁员名册,仲裁员的条件要求和履行职责,仲裁管辖 指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按劳动合同履行地(优先)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确定 案件参加人 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也

10、是当事人 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仲裁时效 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2008年8月5日,李某与宝城公司就劳动报酬的多少发生争议,多次与交涉未果。李某1年合同到期后终止劳动合同,并于2009年8月25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已过仲裁期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问: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否合法?,仲裁时效,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

11、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仲裁申请 不收费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12、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受理 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受理后,在5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在1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5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开庭 仲裁庭制:3名仲裁员,设首席仲裁员,简单争议可由1名仲裁员仲裁 回避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 (1)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13、的;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开庭通知 (1)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2)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 (3)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缺席裁决。,鉴定 (1)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交由当事人约定的鉴定机构鉴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无法达成约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

14、鉴定机构鉴定。 (2)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鉴定机构应当派鉴定人参加开庭。当事人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和解、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裁决 期限:45日,延长不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规则:多数意见(首席仲裁员),少数意见记入笔录,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

15、务关系明确; (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2001年5月,某建筑公司在外省承包一项工程,经批准招用了50多名当地的农民工。由于该建筑公司迟迟不发工资,引起了这批农民工的不满,2002年9月10日,他们派魏某等5名代表到工程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的第6天决定受理,并在同年10月25日作出裁决:建筑公司在裁决生效之日起10天内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先予执行。但建筑公司提出该仲裁委员会对此案无权受理,从而对裁决拒不执行。,问: (1)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对本案中的劳动争议有无管辖权?为什么? (2)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是否违反有

16、关时效制度?为什么?,同年11月15日,农民工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如果裁决有效,农民工申请的强制执行,法院能否受理?为什么?,劳动争议仲裁与一般民事仲裁的区别 仲裁范围:劳动争议/合同纠纷、财产纠纷 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不受地域管辖限制,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组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成/法律、经济贸易专家组成 仲裁条件:一方直接提起/双方达成协议 诉讼关系:必须经过仲裁/自愿原则,达成仲裁协议(有效) ,一方提起诉讼,法院不得受理 裁决效力:一裁两审(特殊情况除外)/仲裁诉讼,第四节劳动诉讼,劳动诉讼:人民法院对不服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决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裁终局 下列情况实行一裁终局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不服,可以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