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住胶精密橡胶有限公司激光打印机等精密橡胶部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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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20 - 环境质量状况.- 22 - 评价使用标准.- 27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改扩建后整体).- 28 -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改扩建后整体).- 33 - 环境影响分析(改扩建后整体).- 35 -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改扩建后) - 48 - 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分析.- 50 - 环保验收竣工要求.- 53 - 结论与建议.- 55 - - 1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中山住胶精密橡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中山住胶精密橡胶有限公司 法人代

2、表法人代表村上博俊联系人联系人戴先生 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 21 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590751431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28437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 21 号 立项审批立项审批 部门部门 /批准文号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 建 变 更 改 扩 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行业类别及代码 C2930 橡胶板、管、带 制造业 用地面积用地面积( ( ( (平方米平方米) ) ) )30000建筑面积建筑面积( ( ( (平方米平方米) ) ) )10500 总投资总投资 (万元)(万元) 600 万美元(改扩 建部分150

3、万元) 其中:环保其中:环保 投资投资 (万元万元) 15 万美元(改扩 建部分 30 万元) 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万元)评价经费(万元)0.8预计投产日期预计投产日期2019 年 7 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一、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项目概况及任务来源 中山住胶精密橡胶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大道 21 号。建 设地点经纬度北纬 N223343.61东经 E1132620.58,是一家以生产、制造、销售为一 体的综合性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 生产经营激光打印机等用的精密橡胶部件及其 相关组件、橡胶制品及其相关组件、电磁

4、阀及其相关组件。成立于 2000 年,注册资金 为 600 万元(美元),法定代表人为村上博俊。建设项目改扩建前总投资 600 万美元, 其中环保投资 15 万美元。 为提高生产需求和产品产能, 同时响应中山市环境保护政策, 住胶公司本次改扩建 部分建设如下:新增一间实验室和一间研发试作间;新增 3 条 UV 光照线(UV 光 照工艺通过紫外光照改变产品的性质);取消油性喷涂工艺;废气处理设施升级改 造; 为提高产品质量, 增加一台超声波清洗设备, 用于清洗热压成型中使用到的模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5、 号,2017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 及 其 2018 年修改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中“十八、橡胶和塑料制造业(其他)”,建 设单位中山住胶精密橡胶有限公司委托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山住胶精密橡 - 2 - 胶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单位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 进行现场踏勘、收集资料。依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编制 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报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 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 二、编制依据二、编制依据 1 1 1 1、法律法规依据法律法规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年

6、 1 月 1 日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实施);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0 月 26 日实施);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 月 1 日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正);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 年 11 月 7 日修正);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施行) (8)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 (9) 修改单(2018 年 4

7、 月 28 日); (10) 中山市优先发展产业目录(2019 年版); (11)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 年); (12)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 年 11 月 29 日修订); (13) 广东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粤府函201129 号); (14) 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16 修订版)(中府函2016236 号印发); (15) 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2018 年 2 月); (16) 中山市水功能区管理办法(中府200896 号印发); (17) 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19 年 4 月 3 日修改); (18) 中山市全市域饮用水源保护区边界

8、矢量地图图集(粤 S201812-010 号) (19) 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本); (20) 中山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 年 5 月); - 3 - (21) 中山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5-2020),中国环境规划院,2004 年; (22) 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山市城乡规划局,中山市规划 设计院,2015 年 7 月; (23) 中山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保护规定(2016 修订)(中府函2016 236 号); (24) 中山市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修编,中山市环境保护局,2015 年; (25) 中山市污染物

9、排放口规范化管理规定(中府200138 号); (26) 关于印发的通知 (中环2015109 号); (27) 关于印发中山市涉及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准入管理规定的通知(中 环规字20173 号); (28) 关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 审2010426 号); (29) 中山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 年)。 2 2 2 2、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 -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 -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

10、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 -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 -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 (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9)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10); (10)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15-2012); (11)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35-2013); (12) 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

11、034-2013); - 4 - 3 3 3 3、建设项目依据、建设项目依据 (1) 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2) 建设单位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 三、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三、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 1 1 1 1、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 本项目营运期水污染为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生活废水及橡胶清洗废水处理后经市 政管网排入珍家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 排入石岐河; 水喷淋废水及模具清洗废水委托给 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项目不直接对外排放。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本项目评价等级属

12、于三级 B 类的建设项目,无需开展地 表水评价工作。 2 2 2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判定及评价范围 (1)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大气环境现状调查评价因子:SO2、NO2、PM10、PM2.5、CO、Q3;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因子:非甲烷总烃、TVOC、二甲苯。 (2)评价标准确定 一般选用 GB3095 中 1h 平均质量浓度的二级浓度限值,如项目位于一类环境空气 功能区,应选择相应的一级浓度限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使用表 13 确定的 各评价因子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对仅有 8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日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或年平均质量

13、浓度限值的,可分别按 2 倍、3 倍、6 倍折算为 1h 平均质量浓度限值。 表表 1 1 1 1 评价标准表评价标准表 污染物名称污染物名称功能区功能区取值时间取值时间标准值标准值( ( ( ( g/mg/mg/mg/m3 3 3 3) ) ) )标准来源标准来源 TVOC二类限区8 小时6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 环境 HJ 2.2-2018 附录 D 二甲苯二类限区一小时20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 环境 HJ 2.2-2018 附录 D NMHC二类限区一小时2000.0 环境空气质量 非甲烷总烃限 值 (DB13/1577-2012)二级标 准 (3)评价等级判

14、定 评价工作分级方法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评价等级判断依据,根 - 5 - 据项目污染源初步调查结果, 分别计算项目排放主要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 标率 Pi(第 i 个污染物,简称“最大浓度占标率”),及第 i 个污染物的地面空气质量浓 度达到标准值的 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 D10%,其中,Pi 定义见公示: 式中:Pi-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空气质量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型计算出的第 i 个污染物的最大 1h 地面空气质量浓度,g/m3。 C0i-第 i 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浓度标准,g/m3。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

15、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表 2 2 2 2 评价等级判别表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等级评价工作分级判据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一级评价Pmax10% 二级评价1%Pmax10% 二类区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C 本项目最大占标率30% 非正常 1h 浓度贡献值非正常持续时长()hC 非正常占标率100% C 非正常占标率 100% 保证率日平均浓度和年平 均浓度叠加值 C 叠加达标C 叠加不达标 区域环境质量的整体变化 情况 k-20%k-20% 环境监测 计划 污染源监测 监测因子:(总 VOCs、臭气浓度、二甲苯、 非 甲烷总烃) 有组织废气监测 无组织废气监测 无监测 环境质量

16、监测监测因子:()监测点位数()无监测 评价结论 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不可以接受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距()厂界最远()m 污染源年排放量SO2:(0)kg/aNOx:(0)kg/a颗粒物:(0)kg/aVOCS:(395.85)kg/a二甲苯: (4.35)kg/a 非甲烷总烃: (0.009)kg/a 注:“”,填“”;“()”为内容填写项 - 77 - 附件附件 2 2 2 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自查表 工作内容自查项目 影 响 识 别 影响类型水污染影响型 ;水文要素影响型 水环境保护目标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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