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调解员巾帼标兵岗事迹材料范文【法院巾帼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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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官调解员巾帼标兵岗事迹材料范文【法院巾帼事迹】 在永泰,邻里有矛盾了、家庭有纠纷了、做生意摊上官司或遇到法律问题了,群众多会首选“金梅法官调解室”,因为调解室里的法官们总能第一时间提供周到细致的司法服务。好口碑还得益于这个团队的领头人“金梅法官”。 “金梅法官调解室”之所以广受老百姓的信赖,离不开“金梅法官”这张响当当的名片。金梅法官全名叫林金梅,是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县政协八届委员。先后被授予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福建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优秀法官、省优秀女法官、省巾帼建功标兵、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在省市法院系统做过事迹报告。 扎根基层法庭群

2、众亲切称呼“金梅姐” xx年5月,她来到福州市最边远的嵩口人民法庭工作。嵩口法庭距永泰县城57公里,辖区内村(居)大多分散在崇山峻岭之中,交通不便,条件艰苦,社情复杂。彼时,她家中上有老下有小,老人身体状况很不好,但她一干就是7年。 林金梅被山区人民亲切地称为“金梅姐”。面对山区人民的深厚信任,林金梅对此深怀感恩,但换来这声称呼背后有多难,只有她自己知道。 7年里,她和同事双腿颤抖地走过崎岖山路,攀爬山岩,只为了让地处偏僻的当事老百姓少走10几里山路;为了到现场了解情况以便有助于案件的调解和评判的公正,她执意冒雨靠村民自制的破旧竹排渡溪,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握手言和,而此时雨越下越大,溪水暴

3、涨,原本的小溪变成了百米宽的大溪,待到大家回到对岸时,奔腾的洪水汹涌而下,在场的人都不禁后怕。 林金梅还和同事以便民服务、送法下乡为切入点,在法庭设立了便民服务窗口,指导群众书写诉状,对当事人书写诉状有困难的,予以受理口头起诉,对于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群众则采取上门立案。为了让山区更多的群众接受法律教育,法庭在辖区5个乡镇村设立巡回办案点,深入乡村就地办案,以案释法,提高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指导他们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她把老百姓的事装在心里,人们才把她挂在心上,亲切地称呼“金梅姐”。不少人至今还会到永泰法院指名要找金梅法官咨询或者处理自己的案件,电话咨询者更是每天不断,

4、时间不论。 “金梅姐”已在法院工作30多个年头,其中12年在基层人民法庭,她说“天天面对的都是老百姓,让我受益最多的就是学会了用最通俗的语言和百姓沟通。” xx年的一天,嵩口法庭来了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太太。刚开始,老太太只是默默地坐在法庭里流泪,不说话。老太太有些怪异的举动,引起林金梅的注意,她给老太太倒了一杯水,和老太太拉起家常。原来,老太太的丈夫已去世,儿子又不给她生活费,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老太太难以启齿只能到法院求助。 林金梅立即与老太太所在村庄的村干部联系,到老太太的儿子陈某家里。刚开始陈某态度很恶劣,陈某的妻子也在一旁帮腔。林金梅把老太太的孙女拉到一边,讲清赡养老人的义务与法律责任,

5、通过她一起做陈某的思想工作,陈某最终承认自己的过错,表示今后一定按时给付老人生活费,并当场给了老太太1000多元现金。老太太用颤抖的双手接过钱,激动地流着眼泪对林金梅说:“你真是好人啊!谢谢了、谢谢了” 这件小事给林金梅留下深刻印象,结合自己的工作心得,她总结出了“双赢三心四法”调解模式。就是在调解工作中,要坚持双赢的价值取向,通过热心地接待调解对象,耐心地参与调解过程、满怀信心地调解纠纷,结合圆桌谈心法、过错分析法、冷热处理法、亲情感化法促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 在嵩口法庭工作的这几年,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1327件,审、执结1288件,审结率为97.1%,调撤率为78.5%,所办结的案件做到“

6、五个无”:无超审限的案件、无因裁判不当造成当事人纠缠不休或上访的案件、无上级或人大督办的案件、无因裁判不公不廉而受当事人反映或举报的案件、无违法审判的案件。 “金梅法官调解室”引领“大调解队伍”建设 老百姓对金梅法官的信任是一种可贵而又值得发扬的力量,为了最大化这种百姓的信任进而回馈给老百姓,xx年5月永泰县法院成立“金梅法官调解室”,这是福州市两级法院中首个以法官名字命名的调解室,由4名法官、2名书记员和1名人民调解员、1名人民陪审员组成。成立仅8个多月,“金梅法官调解室”共调解各类案件354件,其中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328件其中调解达成协议或撤诉328件,平均每天至少1件;提供法律咨询86

7、0人次,平均每天至少为3人提供法律咨询。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成立专门的“金梅法官调解室”,从一个人到一个团队,拥有同一种“便民服务”精神气质的集体,为老百姓服务的力量更强大,百姓获益更多。 调解室成立以后,以“双赢三心四法”的调解模式为核心,广泛参与诉前调解、妇女维权、普法宣传、利民惠民等活动。现在,致电调解室法律服务热线8008581635的人数比以往高出两三倍,纠纷调解最快可以在1小时内完成。用调解室的人民调解员江华英的话讲:“金梅法官有着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借助她的这个优势,调解室更便捷地解决人民的诉求,减少群众打官司的诉垒,及时化解了矛盾。” xx年5月1日,

8、农民工林某在永泰县某有限公司厂内搬运钢管时,由于操作不慎,钢管掉下将其右脚面砸伤。送医院治疗后,经医生诊断为右足第二跖骨骨折及右足背软组织挫伤,经治疗康复出院。为讨还其住院期间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及营养费2千余元,林某向法院起诉。立案法官审查案件时发现,该案标的较小、案情较为简单、案件事实较为清楚,特委派“金梅法官调解室”人员与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协助调解,合力把纠纷解决在诉前,减轻农民工维权成本,提升了维权质效。 12月27日,瓜农陈老汉因合同订立问题收购的地瓜规格、收购时间由食品公司单方面根据生产状况而定。但到了应该收购的时间,食品公司频频推迟收购时间,导致50吨作为酿酒原料的地瓜面临市

9、场价格下降、天气变冷因霜冻腐烂的危险。心急的陈某多次与该公司负责人沟通并发生争吵,仍无进展,于是求助永泰法院。调解室接访后,一方面指导他写起诉状和手机证据材料,一方面委托工商局合同科开展诉前调解,并派员参加。剑拔弩张的当事双方在调解室人员的耐心而又富有技巧地分析和调解中,达成和解。原本按既定程序需2个多月的案件,在不到2个星期时间内调解成功,为减少瓜农的损失抢得时间。 上述事例中,永泰县人民调解中心和工商局城北工商所的协助力量不容忽视。而此举正是永泰法院“大调解队伍”建设的典型案例。 福建省马新岚院长在考察调研永泰法院工作时,强调:“金梅法官调解室是永泰的,但是这种精神是全省通用的。”正是基于

10、对“金梅法官调解室”精神通用性的认识,xx年下半年以来,永泰法院更加注重“金梅法官调解室”的示范作用,以“金梅法官调解室”和各行业调解组织为主打品牌,不断健全诉讼衔接机制,强化“无诉村居工作室”、人民调解员、各行业调解委员会的诉前调解作用,探索大调解体系构建路径。并联合县公安局、工商局、消协、团县委、妇联、住建局等11个单位,共同签署18个诉调对接制度,实现调解工作广覆盖、早介入、深化解。并通过定期开展培训和调解员工作交流会,不断提升调解队伍素质,完善调诉衔接机制。xx年永泰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案率达到84%。 据永泰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副所长温庆章介绍:“与永泰法院合作后,对个体户等消费者带去了很大便利。他们通过投诉电话反映的消费纠纷、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对接到县法院,法院的工作人员可理解赶赴现场调解处理。”“为民司法”的便民服务效果更佳卓著。 而林金梅本人对“金梅法官工作室”取得的成绩和衍生效果,则表示道:“这只是以我的名字来命名,其实是一个团队。大部分工作是团队成员一起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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