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网税坛第13期_煤炭资源税从量变从价 资源税改革进程再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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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最大财税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1 煤炭资源税从量变从价 资源税改革进程再重启 作者:王冬生 国务院 9 月 29 日的常务会议,决定深化煤炭资源税改革,自 2014 年 12 月 1 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具体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范围内确定。这意味着早在 2010 年就启动,但一度停滞的资源税改革,又将重新启动。这不但对煤炭企业及以煤炭为原料的企业,造成很大的影响,其他尚未改革的大宗资源类开采企业,也可从中得到某种借鉴。本文主要分析以下问题: 一、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内容 二、资源税计征从量到从价的轨迹 三、煤炭资源税税额调 整的轨迹 四、资源税计征为什么从量变从价 五

2、、资源税计征从量变从价的影响 六、资源税改革下一个可能是谁 七、配合资源税改革的对策 一、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内容 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是计税依据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具体税率由地方政府在规定范围内定; 二是取消其他收费。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 三是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二、资源税计征从量到从价的轨迹 资源税计征方式从量到 从价的改革,是自 2010 年新疆的石油天然气开始的。 2010 年,中税网税坛 第 13 期 2014 年 10 月 9 日 主

3、办 :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析新规之精要 论案例之启迪 中国最大财税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2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税 201054 号),规定自 2010 年 6 月 1 日起,在新疆开采的原油天燃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是 5%,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和税率的乘积计算。销售额按照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66 号),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原油、天然气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是 5%。 原油天然气资 源税改革后,下一步呼声最大的,就是煤炭,但是煤炭资源税改革一直没

4、有落到实处。 三、煤炭资源税税额调整的轨迹 根据 1994 年开始执行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煤矿分为统配煤矿和非统配煤矿,分别规定税额。统配煤矿,列举矿务局名称,一一列示税额,即使同在一个省的煤矿,税额也高低不同,如大同矿务局, 2.4 元每吨,阳泉矿务局 0.8 元每吨。但是非统配煤矿一个省一个税额,如山西是 1.6 元每吨,内蒙是 0.5 元每吨。 1994 年以后,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多次发文,调整个别煤矿的税额。自 2004 年开始,陆续将每个省的煤炭资源税调 整成统一的税额,如将山西境内的煤炭资源税统一为 3.2 元每吨,将内蒙的煤炭资源税统一为 2.3 元每吨。 但是税额的调整,还

5、说不上是资源税改革。 四、资源税计征为什么从量变从价 资源税计征从量变从价,与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变革有很大关系。 (一)为什么从量计征 资源税之所以从量计征,基于以下情况: 1、 资源产品价格相对稳定 现行的资源税计征方式,是 1994 年实施的条例规定的, 20 年前,资源产品的价格,尤其是大宗资源产品的价格,基本由国家控制,相对稳定。 中国最大财税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3 2、 税负相对稳定 由于价格受国家控制,价格相对稳定 ,税负也相对稳定。 3、 便于体现资源税的地租性质 资源税在本质上,不是税,而是地租。国家征收资源税,不是凭借政治权力,而是对资源的所有权。根据矿产

6、资源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因为资源是国家的,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向所有权人缴纳地租,类似于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向地主交地租。即使开采同样的矿产,但是不同的矿山,资源条件不一样,导致利润大不一样,因此,资源税条例规定不同的资源开采企业,缴纳不同税额的资源税,类似于农民租种不同的土地,缴纳不同的地租。 4、 有利于不同开采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通过对资源开采条件较好的企 业征收较高的税额,对资源开采条件较差的企业征收较低的税额,调节不同开采企业因客观条件形成的利润水平,有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5、 有利于征收管理 从量计征,征收管理相对简单,税务局确定纳税人的课税数量,确定一个煤矿一年卖多少

7、吨煤,比确定一年有多少收入,要容易得多。 (二)为什么改成从价 随着资源产品价格的放开,价格的上涨,从量定额的征收方式,越来越不合理。首先是从量计征的前提条件,如价格稳定等,早已不复存在,价格不断波动。其次是无法保证税收收入,税收收入不能随着产品销售价格的上涨而增加。 在新的形势下,资源税计 征方式从量改从价,越来越迫切。 五、资源税计征从量变从价的影响 税收是调节利益关系的一种手段,几乎每次税制改革或税收政策的调整,都伴随着利益关系的调整。从量变从价的影响,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 中国最大财税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4 (一)对资源开采企业 税负将呈增加趋势。资源产品属于不可再生的产品,资源产品价

8、格从长期看,呈上升趋势,资源开采企业的资源税负担,不可避免地增加,已经实施资源税改革的原油、天然气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二)对资源利用企业 资源开采企业税负上升,有可能促进资源产品价格上涨,当然,能否涨得上去,取决于资源产品的市场供求状况,尤 其是进口资源产品的价格等因素。 (三)对税收收入 由于税负相对增加,有助于促进税收收入的增加。 (四)对税收征管 从量变从价,有助于纳税人通过价格安排,少缴资源税,增加税务局征管的难度。 (五)对企业竞争 如果像石油天然气那样,对同一资源开采企业,实行单一比例税率,不能照顾不同资源开采企业不同的客观开采条件,不利于企业间的公平竞争。 六、资源税改革下一个

9、可能是谁 从资源税改革选择的资源种类看,无论是石油天然气,还是煤炭,都有以下特点: 属于大宗商品,对经济影响较大 价格波动大 根据以上特点,下一步迫切需 要改革的可能是铁矿石。 七、配合资源税改革的对策 对煤炭企业而言,可以考虑以下配合资源税改革的措施: 中国最大财税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5 (一)调整销售模式 在从量征收时,税负与价格没有关系,可以采取开采企业自行销售的方式,在从价征收后,资源税类似于消费税了,可以借鉴缴纳消费税的企业的销售模式,即:设立专门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开采企业用较低的价格销售给销售企业,销售企业再直接面对购买方,比开采企业自己直接面对购买方,可以节省部分资源税。当然,

10、开采企业到销售公司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然,有可能被税务局价格调整,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二)测算对自 己的税负影响 认真测算不同价格水平 下,税负的变化情况,如果税负增加较多,考虑应该采取的措施,如能 否通过价格的方式,向购买方转嫁部分税负。 对于尚未进行资源税改革的行业而言,应认真配合决策部门做好今后可能进行的资源税改革测算工作,将情况全面、及时地反馈给决策部门,尽量争取自己的合理利益。 中国最大财税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 6 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 北京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82 号金长安大厦 C 座 12 层 联系人:王冬生 电话: 010-65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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