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贵洁不贵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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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弟子规,十五讲,yguji bguhu shngxnfn xichnji 衣贵洁 不贵华 上循分 下称家 duynsh wjinz shshk wguz 对饮食 勿拣择 食适可 勿过则 ninfngsho wynji ynjizu zuwichu 年方少 勿饮酒 饮酒醉 最为丑 衣服贵在整洁,不在华丽,见尊长时穿的衣服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平时在家穿的衣服要符合自己的家境状况。对于饮食,不要挑挑拣拣,吃饭时要适可而止,不要超过平时的饭量。年龄还小的时候,不要喝酒;喝酒醉了,容易丑态百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服饰之美在于内在气质与外在形式的和谐统一。如果只追求外表光鲜靓丽,忽视内在修养,不仅浪费大

2、量的金钱和精力,时间久了,也会因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失去真正的美丽。况且一味追求名牌或奇装异服,强迫家长购买力所不能及的服装,这样不仅有损自己的形象,更是增加了父母的经济负担。父母养育我们已够辛苦,懂事的孩子只盼自己能早一天为父母分忧解难,怎么能忍心再给父母添烦恼呢?其实穿衣服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暖、遮羞,可是我们在买的过程当中,已经忘记了它本来的目的,反而沾上了虚荣的习性,仔细想一想实在是不应该呀!,“衣贵洁,不贵华,上循分,下称家;对饮食,勿拣择,食适可,勿过则”。所谓民以食为天,每天我们都是要吃饭、要穿衣,这两件事在人生当中就显得特别重要。我有位长辈他就曾经讲到,他还没有娶太太以前,看到女士

3、吃饭都吃很少,所以他就觉得养个太太很容易。后来娶了老婆以后,他才领会到,他说吃很省钱,但是衣服很贵,女人的衣橱里面往往都少一件,所以“衣贵洁,不贵华”。假如不需要的衣服买一大堆,那将造成家庭很大的负担。而且女主人假如常常买很昂贵的衣服,可能下一代也会上行下效,这样家里面生活起来就显得特别困难。其实衣著真正的目的应该是端庄、是遮体、是保暖的作用,我们应该抓住穿衣服的本质,而不要去追求虚荣,因为欲是深渊不见底。,孔子的学生子路,我们知道他是有名的孝子,他家里很穷,但是他孝顺父母很尽心。他的吃用都很简单,身上总穿着破旧的打着补钉的棉袍,但是他跟那些富家子弟在一起,那些富家子弟都穿得很华美,都穿着皮衣

4、皮袄,他在这些人面前没有觉得羞耻。为什么?因为子路心里面很踏实,他心里有圣贤学问,知道穿着“上循分,下称家”,而且一个人的道德学问跟穿着华美与否不相干。穿着贫寒的,但是他心里有道,他依然是个富人;如果是穿着华美的,心里头追逐着名利、追逐着物欲,永远都不够,贪心不足,他永远是个贫人。所以贫富是看他的心,并不是看他的钱。什么人真正富有?知足的人真正富有,为什么?他够用,所以他富有。不知足的,哪怕是他拥有一座金山,还是不够,他总觉得自己没钱,还是个贫人。所以穿着、起居这统统都是养德的下手处,一个人崇高的品德在哪里培养?就是在这些小的地方。老子曾经说,“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高楼也是一点一点的土石累积

5、而成,大德都是在这些小地方慢慢累积起来,累积久了就成为大德、就成为圣贤。,故事一,嵇绍是西晋有名的贤士。一天,他去求见齐王时,齐王正和董艾等人在宫中闲聊。见了嵇绍,董艾就对齐王说:“嵇绍善丝竹,今天可让他弹一曲让大伙儿乐乐。”齐王也正有此意,忙命人抬来乐器请嵇绍演奏,嵇绍不愿意,庄重地说:“我今天穿着整齐的朝服来见您,您怎能让我做乐工的事呢?您是主持政事的君王,更应该讲究礼仪,端正秩序。”齐王和董艾等人听了此话都很惭愧。,故事二:郑浣饮食观人,唐代有一个文学家叫郑浣,这个人是进士出身,而且当过大官。他的生活很简朴,特别是对饮食绝对不挑挑拣拣。 有一次,他的远房孙子从老家来找他想当一名县尉,这样

6、就可以衣锦还乡,光宗耀祖。郑浣一想这个孩子还是蛮有上进心的,就帮他试试。于是,郑浣写了一封信,把他介绍给某一个地方的县令,看看能不能给他安排点工作。就在郑浣给他送行的那天晚上,郑浣请他吃饭,说为你送行,明天你要上路了。,郑浣就观察这个远房孙子的吃相。那天吃的是蒸饼,郑浣突然发现这个孙子把这个饼的皮给撕了,掏里面的瓤吃。这一下,郑浣非常生气,就在旁边叹息,说:“这个饼的皮和里面有什么区别啊?你居然有这样的毛病?如此奢侈浪费?你一点淳朴的习惯都没有,我看你在家乡务农,应该是很质朴的啊,一定懂得种庄稼的辛苦。没想到,你像纨绔子弟一样的浮华。”,这个远房孙子害怕了,一哆嗦,把手上剩下的那些皮通通给他远

7、房爷爷递过去了。郑浣接过来,把他掏剩下来的皮全吃了。第二天郑浣就打发人把这个远房孙子送回家,认为他不堪重任。郑浣就是通过一个饮食的细节,来观察一个人。,酒池肉林,殷纣以酒为池,以肉为林,为长夜之饮。原指荒淫腐化、极端奢侈的生活,后也形容酒肉极多。,关于酒的诗词,好友离别,有人用王维的“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相赠,这略显伤感,请用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_,_。”来鼓励和安慰朋友,答案: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此时他把月亮也比做一个客人,算上他就是两个人 。然后是对“影”成三人,那么就连他的影子也成了另外一个客人,这样刚好就是“三人了” 其实李白这样

8、说的意思是,虽然他行单影只其实他并不觉得寂寞,即使是一个人在喝酒,其实也还有月亮和影子做伴,并不觉得冷清。,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自古以来叹时光易逝、人生易老者,大有人在。有的是因岁月蹉跎、“不知老之将至”而嗟叹;有的是因富贵荣华未及尽享而叹惋;也有的是因贪生畏死而惆怅。曹操的短歌行开头也发出了时光短促、人生几何的慨叹。但我们读过全传,就会感到,作者发此感慨,是因为他感到年事渐高(时年五十四岁),时日见浅,而眼下大业未成,匡扶济世之才又极为难得,是紧迫感、焦灼感使然。,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

9、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倾耳听。(倾耳听 一作:侧耳听) 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复醒。(不足贵 一作:何足贵;不复醒 一作:不愿醒/不用醒)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古来 一作:自古;惟 通:唯) 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 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法治故事:酒后误事 一个年轻人的15年逃亡日子 核心提示:酒,能让人兴奋,更能让人冲动。1996年,当时才只有22岁的高某已经有三、四年的酒龄了,他说他每次一端起酒瓶,就有种

10、莫名的满足感。 【温州网原创报道】十五年的逃亡生涯,东躲西藏,担惊受怕,经常深夜惊醒,浑身冷汗。十五年后,感觉生不如死、几乎崩溃的他向警方投案自首,警方递上一碗面条时,他说这是他十五年来吃过的最好吃的。酒后误事,他砍掉了自己小指,一个人15年的逃亡日子,酒,能让人兴奋,更能让人冲动。1996年,当时才只有22岁的高某已经有三、四年的酒龄了,他说他每次一端起酒瓶,就有种莫名的满足感。 高某是湖北麻城人,小学毕业后就呆在家里,因为是农村里的孩子,十三、四岁就开始慢慢地帮家里人干点儿粗活。因为没有出去务工,没有合适的工作,也没有找到合适的手艺学,转眼在家呆了六、七年了,但还是没有属于自己的事业,整日

11、无所事事,游手好闲。平时没事时,高某学起了喝酒,并很快上了瘾,有事没事经常一个人的时候也喜欢喝上几盅。,眼看着跟自己儿子差不多大的孩子有的在外赚到了钱,有的开起了自己的商铺,有的技术学成自己当了师傅,更多的都已娶了老婆生了孩子,但高某却还是一天天地这么混着日子,感觉毫无出息,做父母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渐渐地,平时对高某的责骂也多了起来。 1996年夏天的一天,正值农忙收获时节,高某的父母有事要外出,特地嘱咐高某要照看好家里,傍晚时分要将晒在外边的粮食收到仓库里去。中午时分,天气非常炎热,一个朋友正好到高某家里来串门,高某就留其,在家里吃饭,喝起了酒来。两人酒量差不多,越喝越起劲,一顿下来,高

12、某和其朋友都醉了,随即躺在了家里睡起了觉来。午后,天气骤变,下起了雷阵雨,但高某和其朋友却毫无知觉。一觉醒来,已是黄昏,当高某父母回家发现家里的粮食被雨全部淋湿时,大发雷霆,而高某也因为酒后误事后悔不已。当日晚上,高某怀着懊悔的心情,挥起菜刀将自己的左手小指给砍了下来,以此发誓再也不饮酒误事了。,酒后冲动,他踏上了不归之路 话说断指戒酒,但没过半年,高某还是抵不住酒的诱惑,时常还会喝上几盅。1997年秋天的一天下午,高某在家里喝了酒后,拉着一车的棉花送到收购站去卖。当时正是卖棉花的高峰期,面对收购站里人潮汹涌,你推我挤,高某有些不耐烦。当轮到高某卖棉花时,因为收购站的工作人员说话很大声,被拥挤

13、地脾气已经上来的高某就责怪收购站的工作人员态度太差,借着酒劲,当众骂起了工作人员。,见有人吵架,现场周边很多群众纷纷过来劝架,并责怪高某的不对。高某一时气急,跟上来劝架的男青年罗某争吵了起来,随即相互推扯了起来。周围群众见状,连忙上前拉劝。在拉劝过程中,高某不小心摔到在了地上,身上被擦破了一块。 很快,高某被众人劝解了开,但这事却在高某心中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高某认为上来劝架特别积极的罗某是有意要自己难堪的,还让自己在众人面前摔倒,摔破了身体,出了洋相。,当日晚上,高某独自喝了七八两白酒下肚后,伴随着酒的冲动,仇恨心理迅速上升。高某从家里找来了一把尖刀藏在身上,然后来到罗某家门前,伺机报复罗某。

14、高某在罗某家门前呆了许久,但都不见罗某出来,想跑到罗某家里闹事又有些不敢,高某就来到附近的小店里又卖来酒喝了起来,边喝边关注罗某家情况。 当日晚上九时多,几两白酒再次下肚后,高某看到罗某独自一人从家里出来,便借着酒劲冲了上去,从背后扎了罗某一刀,见罗某被捅倒在地无法动弹后,高某迅速逃离了现场。,罗某因伤势过重,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高某开始了逃亡生涯。 酒后壮胆,他投案自首还血债 2012年7月12日凌晨四点多,高某还没有吃前一天的晚饭,口袋里只有五块零钱了,高某知道吃了这顿饭后,接下来又要开始断顿了。回想起这十五年的逃亡生崖,高某感觉已生不如死,已筋疲力尽,已喘不过气来。高某拿着最后的五块零钱

15、去附近的小商店里买了白酒,空腹喝了后,鼓足勇气,来到瓯海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向民警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自15年前闯下大祸后,高某便自身一人四处逃亡。在十五年的逃亡日子里,高某总不敢在一个地方呆太久,总感觉跟别人接触久了,别人看自己的眼神就怪怪的,就好像已经怀疑上自己什么了。多年来,高某先后在南京、河南商丘、温州等地躲藏过,但每躲到一个地方,都不会超过一两年。15年来,高某从来没跟家里人联系过,从来没有跟自己以前认识的联系过,一直过着与世隔绝般的日子;15年过去了,不知道家里发生了什么变化,更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不是还健,逃亡路上,高某为了尽可能地躲开警察视线,基本上都选择在山区荒野地

16、带寻打短工维持生计。生活条件恶劣,工资低廉,独守寂寞,高某都忍下了,但高某无法忍受的却是心灵上的折磨。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常常在半睡半醒之间在脑海里不经回想起自己含辛茹苦将自己牵扯大的爹妈,在需要儿子尽孝的时候,自己却躲藏在世界的某一角落里不敢露面;想起自己的青春年华,要荒废在这个毫无意义的时空里-,多少次的恶梦惊醒,多少次的痛哭流泪-高某自己都记不清了。,更让高某生不如死的是平时生活工作中连一个最起码的做人尊严都没有。高某跟民警说“在逃亡的日子里,最害怕的就是跟别人发生什么纠纷,哪怕是再小的事情,就怕跟别人闹起什么矛盾来,对方要把警察叫过来解决。”。高某回忆说:“在逃亡的15年里,一直是过着低声下气的生活,老板工资给少了,不敢争取,被人骂了,不敢还口,被人打了,不敢还手-只知道,要退缩,要回避,千万不能把事情闹大,千万不能把警察引过来。吃过多少亏已经记不清了,但最痛苦的还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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