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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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确认表采购单位磐安县农业农村局招标单位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磐安县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采购项目财政审批编号磐财采确临2019484号招标项目编号ZTPA-2019-CS001单位领导签名:采购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名)2019年5月31日 代理单位:(盖章) 2019年5月31日财政局采购监管科:(盖章) 2019年5月31日磐安县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ZTPA-2019-CS001项目名称:磐安县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采购项目采购单位:磐安县农

2、业农村局招标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9年5月31日磋 商 文 件 目 录招标(磋商)公告前 附 表第一章 项目简介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审方法第四章 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五章 附件投标人注意事项一、如发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招标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解释权归招标采购机构与采购人所有。二、如遇投标截止时间推迟、采购需求变动等,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原招标信息发布媒介!并请投标人

3、在阅读更正公告(通知)后,将附件中的更正通知打印并盖上投标人公章后传至集中采购机构。三、对不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政府采购合同要求供货的供应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1至3年内禁止参加磐安县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对拒不改正的将无限期禁止其参加磐安县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将处罚结果上网进行公示。招标(磋商)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磐安县财政局磐财采确临2019484号批准,现就磐安县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嗟商采购,欢迎有供货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1、 项目编号: Z

4、TPA-2019-CS0012、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三、采购方式:竞争性嗟商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序号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 技术要求1磐安县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采购项目1项50万元 详见招标需求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二)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1)网上报名:A、由投标单位通过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李苗 联系电话:0579-84661324

5、地址: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徐晓燕、陈露瑶联系电话:0579-84669847 传真:0579-84669847 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花月路211号12楼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磐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 陈巧慧 联系电话:0579-84883829地址: 磐安县安文街道文溪南街88号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31日第一章 项目简介一、项目背景及主要目标: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能源局关于浙江省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限期关闭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

6、区、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水电站,全面整改审批手续不全、影响生态环境的水电站,完善建管制度和监管体系,有效解决省内小水电生态环境影响问题,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二、清理范围:对磐安县境内52座(4座电站停运多年)电站进行清理排查。三、综合评估:搜集各电站审批、建设、验收全过程的全部资料,结合各电站设备设施的现状情况,根据电站业主提供的电站相关各类资料,以及对磐安县小水电站逐站核查情况基础上,根据四部委(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要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社会稳定、生态环境影响等因素,对全县小水电提出退出、整改或保留的综合评估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2019年6月

7、底前完成综合评估工作。四、“一站一策”:(磐安县已核定各电站生态流量数据、已编制各电站生态放水设施改造方案,可直接引用。) 根据综合评估意见,针对退出类、整改类的小水电站按“一站一策”分别编制方案。退出方案必须明确退出时间、是否补偿以及补偿标准、补偿方式等,必要时进行社会风险评估。整改方案必须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进度安排、责任人和资金落实等。退出类和整改类水电站逐站编制“一站一策”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县人民政府批准,2019年9月底前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五、验收要求验收时对成果资料以评审会的形式开展,由县级水利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六、工作期限要求在2019年06月底前,综合评估

8、报告完成县政府批复;在2019年09月底前“一站一策”方案完成县政府批复。七、付款方式完成综合评估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45%;编制“一站一策”方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额的45%;完成项目所有技术服务并通过验收后,结清全部价款。 八、报价本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报价应包括服务过程中人工费、材料费、评审费、利润和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 附 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磐安县农村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和“一站一策”整改方案采购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

9、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标准收取招标代理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单位。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零元整。应按招标采购公告规定交纳。4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9年6月5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将答疑内容以传真或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

10、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5投标文件组成: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报价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3 份。6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9:30时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县城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开标室二7开标时间:2019年6月11日上午9:30时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磐安县分中心(县城花月路211号建设大厦22楼)开标室二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天内,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10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结束后公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中标供应商在公示期满后2个工作日内到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11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人按要求签订合同后,应向招标方交纳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退还。12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3付款方式:完成综合评估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15天内,采购人支付中标人合同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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