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的的不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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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的的不休一无论在中国大陆或是台湾,一位作家或学者若要使用目前的白话文来写作或是翻译,却又不明简洁之道,就很容易陷入的的不休。 不错,我是说的的不休,而非喋喋不休。不过,目前白话文的的不休之病,几乎与喋喋不休也差不多了。的字本来可当名词,例如目的、无的放矢;也可当作形容词或副词,例如的确、的当、的的。但在白话文中,尤其自五四来,这小小的字竟然独挑大梁,几乎如影随形,变成一切形容词的语尾。时到今日,不但一般学生,就连某些知名学者,对于无孔不入的小小的字,也无法摆脱。我甚至认为:少用的字,是一位作家得救的起点。你如不信,且看这小不点儿的字眼,如何包办了各式各样的形容词、句。1. 一般形容词:例如美

2、丽的晚霞,有趣的节目,最幸福的人。2. 是非正反之判断词,常用于句末:例如他不来是对的;你不去是不应该的;这个人是最会反悔的。有时候可以单独使用:例如好的,明天见;不可以的,人家会笑话。3. 表从关系之形容词:例如王家的长子娶了李家的独女;他的看法不同。4. 形容子句:例如警察抓走的那个人,其实不是小偷;昨天他送你的礼物,究竞收到没有?5. 表身份的形容词,实际已成名词:例如当兵的;教书的;跑江湖的;做妈妈的。(注 1)一个的字在文法上兼了这么多差,也难怪它无所不在,出现的频率奇高了。许多人写文章,每逢需要形容词,几乎都不假思索,交给的去解决。更有不少人懒得区分的与地,地与得之间的差异,一律用

3、的代替。自从有了英文形容词与副词的观念,渐多作者在形容词尾用的,而在副词尾用地:前者例如他也有心不在焉的时候;后者例如他一路心不在焉地走着。至于得字,本来用以表示其前动词的程度或后果:例如他唱得很大声或他唱得十分悠扬是表程度;而他唱得大家都拍手或他唱得累了是表后果。不少人懒得区分,甚至根本没想到这问题,一律的的到底,说成他一路心不在焉的走着,不然就是他唱的累了。这么一来,当然更是的的不休。巧合的是,西方语文里表从属关系的介词,无论是法文、西班牙文、葡萄牙文的 de, 或是意大利文的 di, 也是一片的的不休;不过正规的形容词却另有安排。英文的 of, by, from 等介词音调各异,而表形容

4、词的语尾也变化多端,无虞单调。中文里美丽的、漂亮的、俊美的、好看的等等形容词,只有一个的字做语尾,但在英文里,却有 beautiful, pretty, handsome, good-looking 种种变化,不会一再重复。英文形容词的语尾,除上述这四种外,至少还有下面这些:1. bookish, childish, Brtish2. golden, wooden, siken3. artistic, didactic, ironic4. aquiline, bovine, feline5. childlike, lifelike, ladylike6. Sensual, mutual, in

5、tellectual7. sensuous, virtuous, monotonous8. sensible, feasible, edible (注 2)9. sensitive, intensive, pensive10. senseless, merciless, worthless11. impotent, coherent, magnificent12. radiant, vibrant, constant13. futile, senile, agile14 . kingly , manly , fatherly就算如此分类,也不能穷其变化,但是还有一大类形容词,是由动词的现在分词

6、与过去分词变成:前者多表主动,例如 interesting, inspiring;后者多表被动,例如 nterested,inspired;甚至还有复合的一类,例如 life-giving, heart-rending, jaw-breaking, hair-splitting, 以及 braad-minded, hen-pecked, heart-stricken, star-crossed。英文形容词在语法组成上如此多变,中文的译者如果偷懒,或者根本无力应变,就只好因简就陋,一律交绐的去发落,下场当然就是的的不休了。下面且举雪莱的一首变体十四行诗英伦:一八一九年(England in 18

7、19)作为例证: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一Princes, the dregs of their dull race, who flowThrough public scorn一mud from a muddy spring;Rulers, who neither see, nor feel, nor know,But leech一like to their fainting country cling,Till they drop, blind in blood, without a blow;A people starved

8、and stabbed in the untilled field一An army, which liberticide and preyMakes as a two-edged sword to all who wield一Golden and sanguine laws Which tempt and slay一Religion Christless, Godless一a book sealed;A Senate一Times worst statute unrepealed一Are graves, from which a glorious Phantom mayBurst, illumi

9、ne our tempestuous day.雪莱不擅十四行诗,每写必然技穷破格;这一首和阿西曼地亚斯(Ozymandias)一样,也是英国体十四行诗的变体,不但韵式错杂(abababcdcdccdd),而且在第四、第八两行之末,句势不断;幸好最后的两行作了断然的结论,收得十分沉稳,全诗在文法上乃一整句,前十二行是八个名词复合的一大主词,直到第十三行才出现述语(predicate):are graves, 这祥庞大的结构译文根本无法保持,只能化整为零,用一串散句来应付。原文虽为一大整句,但其中包含了六个形容子句。也就是说,译文可能得用六个的字来照应。此外,our, their, Times 之

10、类的所有格形容词有四个,也可能要译文动用的字。至于正规的形容词,和动词转化的形容词,则数量更多,细察之下,竟有 24 个。这些,如果全都交给的去打发,甚至半数交由的去处理,的的连声就不绝于途了。六个形容子句、四个所有格形容词、九个动词分词、再加 15 个正规形容词,共为 34 个,平均每行几乎有两个半,实在够译者手忙脚乱的了。不说别的,笫一行下马威、就一连串五个形容词,竟然也是的的(d,d)不休:An old, mad, blind, despised, and dying king 最懒的译法大概就是一位衰老的、疯狂的、瞎眼的、被人蔑视的、垂死的君王了,但是 21 个字也实在太长了。为求简洁

11、,的当然必须少用,不定冠词 an 也可免则免,君王则不妨缩成单一的王字。以便搭配较为可接的某形容词。整首诗我是这样译的:又狂又盲,众所鄙视的垂死老王王子王孙,愚蠢世系的剩渣残滓,在国人腾笑下流过污源的浊浆;当朝当政,都无视,无情,更无知,像水蛭一般吸牢在衰世的身上,终会矇矇然带血落下,无须鞭笞;百姓在荒地废田上被饿死,杀死摧残自由,且强掳横掠的军队已沦为一把双刃剑,任挥者是谁;法律则拜金而嗜血,诱民以死罪;宗教无基督也无神闭上了圣经;更有上议院不废千古的恶律从这些墓里,终会有光辉的巨灵一跃而出,来照明这满天风雨。这首变体十四行诗,我译得不够周全:句长全在十二三字之间,倒不算脱轨,而是韵式从第七

12、行起便未能悉依原文,毕竟不工。好在雪莱自己也失控了,末四行简直变成了两组英雄式偶句:我虽不工,他也不整,聊可解嘲。不过我要强调的不在格律,而是的字的安排。译文本来可能出现 34 个的字, 而使句法不可收拾,幸喜我只用了七个的。也就是说,本来最糟的下场,是每行出现两个半的,但经我自律的结果,每行平均只出现了半个。二白话文的作品里,这小小的字诚不可缺,但要如何掌控,不任滥用成灾,却值得注意。的在文法上是个小配角、小零件,颇像文言的虚字;在节奏上只占半拍(注 3),有承接之功,无压阵之用;但是在视觉上却也俨然填满一个方块,与前后的实字分庭抗礼。若是驱遣得当,它可以调剂文气,理清文意,小兵立大功。若是

13、不加节制,出现太频,则不但听来琐碎,看来纷繁,而且可能扰乱了文意。例如何其芳这一句:白色的鸭也似有一点烦躁了,有不洁的颜色的都市的河沟里传出它们焦急的叫声。(注 4)连用了五个的,中间三个尤其读来繁杂,至于文意欠清。诗文名家尚且如此,其后遗影响可想而知。我对 30 年代作家一直不很佩服,这种芜杂文体是一大原因。后来读到朱光潜、钱钟书的文章,发现他们西学虽然深厚,文笔却不西化,句子虽然长太,文意却条理清畅,主客井然,的字尤其用得节省,所以每射中的矢无虚发。我早年的文章里,虚字用得较多,译文亦然,后来无论是写是译,都少用了。这也许是一种文化乡愁,有意在简洁老练上步武古典大师。近年我有一个怪癖,每次

14、新写一诗,总要数一下用了多少的字,希望平均每行不到一个:如果每行超过一个,就嫌太多了;如果平均每行只有半个甚或更少,就觉得这才简洁。我刚写好的一首诗,题为夜读曹操,全长 26 行,只用了六个的,平均 4.3 行才有一个,自己就觉得没有费词。一位作家不敢自命一字不易,但至少应力求一字不费。夜读曹操的前半段如下:夜读曹操,竟起了烈士的幻觉震荡腔膛的节奏忐忑依然是暮年这片壮心依然是满峡风浪前仆后继,轮番摇撼这孤岛依然是长堤的坚决,一臂把灯塔的无畏,一拳伸向那一片恫吓,恫黑寒流之夜,风声转紧她怜我深更危坐的侧影问我要喝点什么,要酒呢要茶我想要茶,这满肚郁积正须要一壶热茶来消化又想要酒,这满怀忧伤岂能缺

15、一杯烈酒来浇淋这是定稿,但初稿却多了四个的字,未删之前是依然是暮年的这片壮心/依然是满峡的风浪/我想要茶,这满肚的郁积/正须要一壶热茶来消化/又想要酒,这满怀的忧伤/岂能缺一杯烈酒来浇淋。近日重读旧小说,发现吴敬梓与曹雪芹虽然少用的字,并不妨碍文笔。且容我从儒林外史及红搂梦中各引一段,与新文学的白话文比较一番:那日读到二更多天,正读得高兴,忽然窗外锣响,许多火把簇拥着一乘官轿过去,后面马蹄一片声音。自然是本县知县过,他也不曾住声,由着他过去了。不想这知县这晚就在庄上住,下了公馆,心中叹息道:这样乡村地面,夜深时分,还有人苦功读书,实为可敬!只不知这人是秀才,是童生,何不传保正来问一问?(儒林外史第十六回)宝玉想青灯古佛前的诗句,不禁连叹几声。忽又想起一床蓆、一枝花的诗句来,拿眼睛看着袭人,不觉又流下泪来。众人都见他忽笑忽悲,也不解是何意,只道是他的旧病;岂知宝玉触处机来,竟能把偷看册上的诗句牢牢记住了,只是不说出来,心中早有一家成见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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