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四个基金文件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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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基金总额:500万。救助对象及补助金额: (一)户籍在本县区域内。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三)在享受现有教育保障制度和助学帮扶政策(含免学杂费、助学金、生活补助、扶贫资助、助学贷款等)基础上,仍存在与子女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标准:根据贫困家庭实际困难状况、就学负担情况和基金支付能力酌情确定。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元至5000元以内。 (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救助标准:500-2000元/生.年;(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5002500元/生.年;(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学生救助标准:500-3000元/生.年;(四)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阶段

2、学生救助标准:1000-4000元/生.年;(五)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学生救助标准:3000- 5000元/生.年;(六)对需要超过救助标准的特殊困难家庭子女,根据家庭困难实际情况,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救助。申报程序: (一) 个人申请:在县域内就读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在就读学校领取隆昌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填报申请;在县域外就读的学生,在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或村委会领取申请表,填报申请。(二)村级初审:学生(或监护人)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户口簿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初审,重点核实学生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三)镇(街道

3、)复审:村委会初审后,本镇(街道)区域内学生由学校统一到镇(街道)核查审批,其余学生由本人或家长将申请表交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核查审批。县域内学校将本校就读学生经村、镇审核后的申请表进行汇总并上报县教育局,县域外就读学生由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将审核结果汇总后上报县教育局。(四)县教育局审定:县教育局应核实学生就读信息是否真实,并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和救助申请情况审定。(五)公示:县教育局将审定的救助情况返回各镇(街道)和各学校,镇(街道)将户籍在本区域内学生救助情况在镇(街道)进行公示,同时学校要将本校学生救助情况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就读学校、救助金

4、额等信息。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基金总额:500万。救助对象: (一)户籍在本县(市、区)区域内。(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三)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贫困患者。补助标准:门诊救助标准:贫困人口患有隆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隆昌县财政局关于调整隆昌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新农合补偿政策的通知(隆卫计发2016340号)规定的25种门诊特殊病种中的一种或几种的,经具有相应诊断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经审批后,在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该疾病的门诊治疗,在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个人支付费用在1000以上的,由基金限额补助1000元,不足1000元的据实补助。贫困人口患有上述文件规

5、定的25种门诊特殊病种以外的病种,在县域内镇中心卫生院或县级医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在医保(新农合)补偿后个人支付费用在500-1000元的,按个人支付费用的50%予以救助(救助金额=个人支付费用50%),个人支付费用在1001元以上的,按个人支付费用的70%予以救助。门诊救助封顶线为每户每年1000元。 住院救助标准: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在享受现有医保保障政策后,个人支付费用为500-2000元的,按个人支付费用的50%予以救助(救助金额=个人支付费用50%),个人支付费用为2001-5000元的,按个人支付费用的60%予以救助;个人支付费用为5001-7000元内的,按个人

6、支付费用的70%予以救助;个人支付在7000元以上的,按5000元予以救助。住院(含门诊)救助封顶线为每户每年5000元。在具体执行中,对每户每年累计享受救助金额已达到5000元的,又确需给予救助的特殊困难患者,应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救助。申报程序:申领程序遵循“本人申请村级初审镇(街道)复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公示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一)本人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患者在看病就医后,根据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倾斜支付、医疗救助等渠道解决后仍存在个人支付费用情况,在村(社)领取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向村委会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门诊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隆昌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

7、请表(一式两份),门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隆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卡、身份证、内江市贫困户就医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异地住院救助对象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隆昌县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一式两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补偿审核表,身份证、隆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卡、内江市贫困户就医优惠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二)村级初审:贫困患者将申请表和身份证、户口簿交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初审,重点核实患者的家庭实际困难情况。村委会在5日内完成初审,并将申请表上报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三)镇(街道)复审: 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收到村委会初审申请表后,在3日

8、内完成复审,并上报县卫生计生部门。(四)县级部门审定: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收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上报资料后(证件类资料审核原件,收复印件),送民政、人社(医保)部门审核,民政、医保部门应在2日内审核完毕,卫生计生部门在3日内完成审定。(五)公示:县卫生计生部门将审定的救助情况返回各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姓名、救助金额等信息,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地点为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委会。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在公示期结束后2日内将有关资料报送县卫生计生部门。产业扶持基金基金总额:迎祥镇250万。五个贫困村(水龙、新庙、三会、薄刀、飞蛾)每个村不低于50万。资金

9、使用:优先保障贫困户借款。(一)借款对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二)支持方式: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无息借款。(三)借款期限:贫困户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四)借款额度: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万元。具体由各贫困村根据基金规模、贫困户产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申报程序:借款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公示拨付”的基本管理程序。1.农户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向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书面申请。2.村级审核: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人资格、申请资金额度、资金使用方向、申请人还款能力等情况进行审核。3.张榜公示:在本村范围内张榜公开公示审核结果。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4.签订合同:借款贫困户

10、与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借款合同,借款合同要明确借款期限、借款额度、借款用途、借款归还、违约责任等内容。5.“打卡”到户: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借款合同,通过“一卡通”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借款贫困户。6.申领时限:贫困户从申请到领取资金的时间不超过20天。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贷款条件:1.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劳动能力和自主发展愿望、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获得评级授信、符合贷款年龄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贷款用途。贫困户申请的扶贫小额贷款,用于支持其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及其他增收项目,不得用于家庭消费支出。3.贷款额度。贫困户申请的扶贫小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4

11、.贷款期限。根据涉农产业的生产经营周期和综合还款来源合理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5.贷款利率。对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率执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鼓励合作的相关银行在此基础上进行优惠。贷款程序:1.全面评级授信。各镇(街道)、合作的相关银行与村委及群众代表联合成立村风控小组,并按照隆昌县贫困户评级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确定贷款授信额度,同时建立增信、减信激励约束机制,鼓励贫困户诚实守信,按期还款。2.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所在村“两委”填写隆昌县扶贫小额贷款申请推荐表,由村风控小组初步审核,签字盖章后将贷款申请递交到镇(街道)扶贫办。3.受理

12、。各镇(街道)扶贫办对申请扶贫小额贷款的贫困户进行资格审核并填写意见报合作的相关银行,合作的相关银行在受理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对贷款对象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和调查。4.发放。合作的相关银行在受理申请后,及时落实贷款所需手续,根据银行贷款流程于3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批意见发放贷款。5.管理。扶贫小额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到期还本、不得展期”的管理模式。6.回收。在贫困户贷款本(息)到期前1个月,合作的相关银行通过村风控小组通知借款贫困户,提醒其按时还本付息。7.补偿。贫困户在扶贫小额信贷本息未偿还完毕前,其参加的政策性涉农保险、农村扶贫小额保险、意外伤害等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原则上为合作的相关银行。8.贴息。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对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贫困户给予贴息。对贷款户因未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其他违约行为的,不予贴息。具体操作参见隆昌县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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