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小炼油治理实施方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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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方案预案:_非法小炼油治理实施方案姓名:_单位: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5 页非法小炼油治理实施方案为坚决遏制非法小炼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我县环境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打击取缔环境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环境综合执法力度,强化监管手段,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

2、打击取缔非法小炼油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小炼油生产经营窝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彻底解决非法小炼油屡禁不止的问题,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环境安全。二、查处范围对县域内所有非法小炼油进行全面打击整顿。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打击取缔外,还必须强制拆除相关设备设施;其他地点的小炼油,要责令限期自行拆除,逾期强制拆除。(一)位于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及沿江沿河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二)位于学校、医院等公益性设施附近的;(三)位于群众聚居地的;(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三、方法步骤(一)调查摸底阶段(xx年4月17日-4月27日)。各镇(乡)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非法小炼油进行拉网式排

3、查,确保不留死角,并将排查情况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做好打击取缔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打击取缔阶段(xx年4月28日-5月18日)。对排查出来的非法小炼油生产经营窝点,各镇(乡)要牵头组织公安、环保、质监、工商、供电、安监、国土、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非法窝点坚决予以打击取缔,做到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理现场。对阻挠打击取缔工作,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三)巩固成果阶段(xx年5月19日-5月28日)。对打击非法小炼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及时总结专项行动成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

4、问题,进一步巩固提高专项行动成果。四、工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打击取缔非法小炼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查、宣传和信息综合等工作。同时,各镇(乡)要强化本辖区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和领导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及时研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专项行动实行属地负责制,各镇(乡)负责组织辖区内非法小炼油生产窝点排查,牵头组织开展集中取缔非法小炼油专项行动;环保部门负责妥善处置专项行动取缔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5、质监部门负责组织拆除用于非法炼油生产的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工商部门负责依法没收用于非法炼油生产的一切设备及原料、产品;安监部门负责对取缔现场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并负责现场危化品清运处置;供电部门负责切断非法生产的供电,拆除供电设施;国土资源、住建部门负责组织拆除非法小炼油的厂房等违章建筑;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取缔现场秩序和执法人员安全,对在取缔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阻扰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打击,确保取缔活动的顺利开展。(三)大力宣传,广泛参与。有关镇(乡)、部门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动态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非法小炼油生产危害性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非法小炼油,营造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第 4 页 共 5 页方案预案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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