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人:QQ15****706 文档编号:112983920 上传时间:2019-11-07 格式:DOC 页数:49 大小:57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4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WGS-B201906052 招 标 单 位: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采购代理单位: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二一九年十月 2 目录 第一部分 采购文件须知及前附表5 前附表5 (一)总则.7 (二)采购文件.7 (三)投标文件.8 1、投标文件 8 2、投标文件的组成 8 3、投标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9 4、报价要求 9 5、投标保证金 9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 7、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0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0 1、密封及标记 10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 (

2、五)开标、评审及合同签订.12 1、开标 12 2、投标文件评审及评标 13 3、确定中标候选人 13 4、中标条件 13 5、中标通知书 13 6、采购代理服务费 13 7、拒签合同 13 8、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13 9、质疑 14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15 第三部分 合同参考格式26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30 第五部分 开标、评标43 3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 94 号)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委托, 就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3、 一、采购编号:WGS-B201906052 确认书号:浙财采确临201950676 号 二、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目标为将指定区域原有摄像头升级为 IP 高清摄像头,同时增加部分监控点位、 UPS 后备应急电源及存储系统扩容,实现视频监控和后备应急电源双重覆盖,达到智能视频 分析联动,以更好地利用高清优势,为监狱监管安全助力,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预算为 192.29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 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4、)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报价响应人被处以责 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 ; 注:本条中的较大数额罚款参照浙江省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浙府法发(2014)10 号】 。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 年 10 月 15 日至 2019 年 10 月 22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30

5、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8 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 300(售后不退)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公章) 、 资质证书(加盖公章) 。 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前 投标文件文件递交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8 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2019 年 11 月 5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开标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8 楼开标室。 七、其它: 1、质疑事项: (1) 、投标人如

6、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 (2)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 ,且应当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采 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 (3) 、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 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4) 、投标人如认为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知

7、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的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 列内容: (一) 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 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 事实依据; (五) 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 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8 楼

8、 质疑接收人:兰丽霞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明内应一次性 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 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5、投诉事项: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5741 6、采购人: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联系

9、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71969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 308 号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8 楼 联系人:张冬 联系电话:0571-86587316,18605883905 5 第一部分 采购文件须知及前附表 前附表 采购编号: WGS-B201906052 采购内容: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监区监控数字化改造项目 供货期要求:本项目为分阶段实施,总体项目要求在 2020 年 12 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 调试并通过验收。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10、 24 日下午 16:00 时 采购人答复疑问截止时间:2019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6:00 时 项目预算 本次采购的项目服务最高限价为 192.29 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 投标将视为无效标。 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履约担保缴纳单位名称与 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 5% 3、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签订之前 4、缴纳至: 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 5、退还方式:在三年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现场踏勘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现场进行了解的,可在规定时间自行前往踏勘。因单位 性质特殊,现场踏勘需男性代表携带个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应业务

11、代表证明。 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负。 踏勘联系人:陈炜 联系电话:0571-86719686 踏勘地址: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光明路 1 号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信息技术 科 踏勘时间:2019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9 点 其它规定 1、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的产品参加同一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认定。 评审时,取有效标中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资信 及技术得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作为关键核心部分的单一产品品牌相同且报 价占项目总报价 50%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视为提供的是同品牌的

12、 产品;多家供应商中,有一家供应商的报价达到 50%以上,提供同品牌 产品的供应商均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取有效标中的报价最低一家 为有效供应商;报价相同时,取资信及技术得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均 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 3、多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采购活动,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存 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且提供的是其所代理品牌的产品的,按一个供应 商认定。评审时,取有效标中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 时,取资信及技术得分最高者为有效供应商;均相同时,由评审小组集体 决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 内容 1、评审方法必须体现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

13、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等。 2、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可按以下内容编写: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 ,对小 6 型或微型企业参加投标且投标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分。 小型、微型企业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 业产品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投标报 价给予 2-3%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组成联合体的大 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 存在投资关系,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同时提供以下所有证明材料的投标

14、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 型企业。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投标人及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中小企业 声明函 ; 2)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 系统( 盖投标人公章; 3)提供投标人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 ( 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的页面查询结果(状态栏显示:正式)打印件并加 盖投标人公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 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

15、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 务协议;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 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 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被认定为残疾人福利性

16、单位。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 等的价格扣除。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投标人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本次采购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 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2、该项目采购代理费为 12430 元,该费用由中标(成交)人承担并在领 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3、上述费用可以采用支票、银行汇票、现金形式。 7 (一)总则 1、项目简介 本次采购的资金已经落实。 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 2、合格的投标人 2.1“合格的投标人”系指购买了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投标文件且符合采购公 告中投标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2.2 合格的投标人: 见采购公告内容 3、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在开标现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见采购 文件统一格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招标投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