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

上传人:油条 文档编号:112918862 上传时间:2019-11-07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项目安全评价实施办法(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四川省相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是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并结合国家、建设部及四川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

2、督、检查的综合结论。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结果作为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年度总体评价和安全文明工地评审及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资质年审、晋级、评先的重要依据。第四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及民用建筑工程必须依照本实施办法进行安全生产评价。第五条遂宁市规划和建设局委托遂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对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并对市辖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统一监督实施。各区县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工作由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部门)统一监督实施。第二章评价程序和内容第六条全市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分为阶段性评价和综

3、合评价。阶段性评价包括准备阶段评价、基础施工阶段评价、结构施工阶段评价和装饰施工阶段评价、竣工阶段评价;综合评价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最终评价。第七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工作,采取自查自评和评定审查的方式进行。阶段性自查自评和评定审查工作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负责。当工程施工达到规定的安全验收评价形象进度时,施工企业应报请监理单位组织安全评价。由监理单位总监负责组织,会同建设单位项目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部门、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共同进行,同时必须报请安全监督机构派员进行监督。未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阶段性评价。第八条 阶段性评价审查备案和综合审查评定由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负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对阶段性评价情况实施监督并进行抽查。凡发现评价结果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时,可不予备案,并要求重新组织评价。第九条各阶段评价按下列程序进行:(一) 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工程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开工许可)之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评分标准对项目工程进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评价,并填写遂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阶段评价表,由施工单位将评价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监督备案。 (二)基础施工阶段1、基础开挖不足3米或不开挖基坑的房屋

5、建筑工程在基础施工完成(验收)时; 2、房屋建筑工程基坑开挖深度超过3米时,并在基础施工完成(验收)时;3、市政工程开工一个月或完成工程量的15%时。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阶段评价,填写遂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阶段评价表,并由施工单位将评价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备案。(三)结构施工阶段评价当建筑物施工到以下形象进度: 1、房屋建筑工程在3层板验筋前进行评价,未经阶段评价,不得进行3层板 验筋。 2、房屋建筑工程在5层板验筋前进行评价,未经阶段评价,不得进行5层板验 筋。 3、当房屋建筑工程超过10层的,到11层板验筋前进行一次评价,且每10层进 行

6、一次未经阶段不得进行该层板验筋。 4、房屋建筑工程在封顶时进行阶段评价。 5、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结构施工阶段,每2个月进行一次评价。进行施工安全阶段性评价,填写遂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阶段评价表,并由施工单位将评价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备案。(四)装饰施工阶段评价当工程进行到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在外脚手架拆除前,进行一次阶段性评价,填写遂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阶段评价表,并由施工单位将评价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备案。(五)竣工验收阶段安全检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阶段评价,并填写

7、遂宁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竣工验收评价表,施工单位并将评价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审查备案。第十条 综合评价按以下程序进行建设工程在竣工评价之日起15日内,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总结整个施工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 提交以下资料: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管理资料和有关资料(包括行业各类安全大检查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日常检查及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等情况);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阶段评价书;四川省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所有原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在接到

8、资料10日内,综合该工程项目历次安全评价意见和阶段评价监督情况、巡视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报告情况、项目工程事故报告处理情况等相关内容,对项目工程进行安全综合评价,签发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评价书一式三份,安全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各存一份,另一份由建设单位归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同时将评价结果记入施工企业的四川省建筑业安全业绩评价手册,并加盖项目评价专用章。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在做出阶段性评价结论时,除评定等级外,还应对该阶段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概括性评述,指出主要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现场审查评价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9、。第三章评价标准和方法第十二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实行100分制,各阶段评价和综合评价结论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第十三条各阶段评价按下列计分划分等级:(一)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良;(二)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三)70分以下或必评阶段漏评的为不合格。各阶段由施工单位(企业安全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依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评分,填写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和各阶段评价表并以其平均数为该阶段评价分数。第十四条以各阶段评价分数的平均分作为综合评价得分,结合项目施工期间安全事故、日常监督检查等情况,最终确定工程项目综合评价结果。(一)综合评价优良的,应

10、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综合评价得分在80分及其以上;2、施工期间未发生四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3、各阶段评价结论均为合格或优良,其中优良有两次以上(含两次);4、认真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在行业安全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中没有受到严重警告、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二)综合评价合格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综合评价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2、施工期间未发生四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3、各阶段评价结论中不合格数不超过一次;4、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没有受到严重警告、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综合评价为不合格:1、综合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的;2、施工期间发生四级及其以上安全事故的;3、各

11、阶段评价结论中不合格数在两次以上(含两次)的;4、在行业安全大检查中受到责令停工或通报批评的;5、严重违反强制性标准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及标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6、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日常监督检查中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停工处罚的;7、隐瞒事故不报的;8、被责令停工或责令整改的工程,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不按要求整改的;9、拒绝或不配合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检查的。第四章监督与奖惩第十五条综合评价为优良的工程项目应给予通报表彰,施工企业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给予适当奖励;监理单位对项目监理负责人和主要监理人员应给予适当奖励。各阶段评价和

12、综合评价为优良等级的,作为评选安全文明工地、优秀项目负责人、优秀项目监理负责人的基本条件。第十六条 综合评价为不合格的工程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报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颁发机关进行暂扣或吊销其项目负责人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取消其参加各类评先资格,同时取消其项目监理负责人参加各类评先资格,并在相关媒体进行通报。第十七条 国家和地方其它法律、法规有相应奖惩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评价工作要事实求是,客观公正,严肃认真,不得弄虚作假,凡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行政处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阶段性评价与施工现场情况严重不符的,将给予相关评价单位和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处罚。第十九条对安全评价有异议时,可提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查。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评价参照本实施办法进行。第二十一条本实施办法由遂宁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第二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