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

上传人:豆浆 文档编号:1128407 上传时间:2017-05-29 格式:PPT 页数:26 大小:17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PPT课件】国际贸易争议及处理(2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9章国际贸易争议,9.1 争议与违约,一、争议与违约的含义,合同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即构成违约,争议是指买卖的一方认为另一方没有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所引起的纠纷,(二)各国法律对违约的不同规定,1、英国法的规定 违反要件(Breach of Condition)和违反担保(Breach of Warranty)2、美国法的规定 重大违约(Material Breach of Contract)和轻微违约(Minor Breach of Contract)3、公约的规定(第25条)根本性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和非根本性违约(

2、Non-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4、我国合同法的规定,9.2 索赔,国际贸易中的索赔分三种:货物买卖索赔、运输索赔、保险索赔,本节介绍的货物买卖索赔。,一、索赔概述,索赔就是受到损失的一方当事人向违约的一方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二、索赔对象,(一)向买、卖方索赔(二)向承运人索赔(三)向保险人索赔国际贸易业务中常见索赔事故及可能的责任分析:案例分析1:中国某公司与欧洲某进口商签定一份皮具合同,以CIF鹿特丹成交,向保险公司投保一切险,用信用证支付。货到鹿特丹后,检验结果表明:全部货物潮湿、发霉、变色,损失价值10万美元。据分析,货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

3、生产厂家在生产的最后一道工序中,未将皮具湿度降到合理程度。问:1、进口商对受损货物是否支付价款? 2、进口商应向谁索赔?,案例分析2:,某国一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货物装运后,出口商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及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商复验发现下列情况: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有沙门氏细菌超过合同标准。2、收货人实际收到998箱,缺少2箱。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货物共缺少60公斤。问:根据上述案情,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三、索赔条款,异议与索赔条款,索赔依据,索赔期限,

4、索赔办法,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约定索赔期限法定索赔期限,一般只做笼统规定罚金或违约金条款,(二)罚金条款,(Penalty Clause or Liquidated Damage Clause),又称违约金条款,一般适用于卖方延期交货或买方延期接货、拖延开立L/C、拖延付款等情况, ,并不以造成损失为前提,数额以约定为主,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罚金条款的效力,大陆法系国家规定,英美法系国家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9.3 不可抗力,一、不可抗力的含义和范围,(一)、含义: Force Majeure:又称人力不可抗拒,是指在买卖合同签定以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当事人不能预见的,又

5、无法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以至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据此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合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Be Free from Liabilities),(二)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自然原因引起的,政治或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水灾、旱灾、雪灾、雷电、飓风、火灾、地震、海啸、暴风雪、冰封等,如战争、罢工、骚乱、政府封锁与禁运、贸易政策等,注意:市场风险、商品价格波动、汇率变化等均不能视为不可抗力事件。,二、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1、解除合同。2、延期履行合同。3、部分履行合同。,三、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一)规定的方法1、概括式。2、列

6、举式。3、综合式。,(二)不可抗力的通知,按照国际惯例,当发生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时,当事人要取得免责的权利,必须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在通知中提出处理的意见,对此,公约第79条第4款明确规定:,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将障碍及其对他履行义务能力的影响通知另一方。如果该项通知在不履行义务的一方已知道或理应知道此一障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仍未为另一方收到,则他对由于另一方未收到通知而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三) 不可抗力的证明,国际贸易中,当一方援引不可抗力要求免责时,都必须向对方提交证明文件,作为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据。,国外,一般由当地的商会或合法的公证机构出具,我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设在口岸的

7、分会出具。,案例分析1,有一份合同,印度A公司向美国B公司出口一批黄麻。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印度政府宣布对黄麻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A公司因无法取得出口许可证而无法向美国B公司出口黄麻,遂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问:印度公司能否主张这种权利?为什么?,案例分析2,我某出口企业以CIF纽约条件与美国某公司订立了200套家具的出口合同。合同规定2001年12月交货。11月底,我企业出口商品仓库因雷击发生火灾,致使一半以上的出口家具被烧毁。我企业遂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美方不同意,坚持要求我方按时交货。我方经多方努力,于2002年1月初交货,而美方以我方延期交货为由提出索赔。 问:

8、(1)我方可主张何种权利?为什么? (2)美方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我某进口企业按FOB条件向欧洲某厂商订购一批货物。当我方派船前往西欧指定港口接货时,正值埃及与以色列发生战争,埃及被迫关闭苏伊士运河。我所派轮船只得绕道南非好望角航行,由于绕道而增加航程,致使船只延迟到达装货港口。欧洲厂商要求我方赔偿因接货船只迟到而造成的仓租和利息,我方拒绝了对方要求,因此引起争议。,问题:请问欧洲厂商的要求合理?为什么?,案 例3,某年,我国A公司与英国B公司成交小麦 100公吨每公吨CFR London 400英镑,总金额为 40000英镑,交货期为当年5月9月份。签约后,A公司购货地发生水灾,于

9、是我方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免除交货责任。但对方回电拒绝。,案 例4,问题:我方要求以不可抗力免除交货的理由是否充分?,9.4 仲裁,1、仲裁的定义 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发生争议时若通过协商不能解决,自愿将有关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裁决的结果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一、仲裁是解决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一)友好协商(Amicable Negotiation)(二)调解(Conciliation)(三)仲裁( Arbitration )(四)诉讼(Litigation),2、仲裁的特点,仲裁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前提。仲裁具有专业性的特点仲裁具有保密性的特点管辖权的确定性仲裁功能的实现

10、必须由法律上的强制执行效力为后盾,仲裁和诉讼的区别:1、仲裁是协议性的,诉讼是强制性的;2、仲裁员由双方当事人指定,权利是双方给予的,诉讼法官由法院指定,权利是国家给予的;3、仲裁立案时间快,费用低,诉讼立案时间慢,费用高4、仲裁裁决是终审判决,双方必须执行,诉讼判决一方不服可以上诉。,二、仲裁协议的形式与作用(一)仲裁协议的形式仲裁条款( Arbitration Clause)或事前协议提交仲裁的协议(Submission)或事后协议若事前协议与事后协议不一致,以事后协议为准两种仲裁协议的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仲裁协议的作用,1、争议以仲裁解决,不得起诉2、排除法院管辖权3、仲裁机构取得

11、管辖权,三、仲裁机构,分临时机构和常设机构:临时机构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双方当事人协商选出的仲裁员自行组织的仲裁庭,仲裁事项完成之后随即解散。常设机构是指根据国内法律和国际公约设立的仲裁庭,有固定的名称、固定的办公地点以及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仲裁规则。常见的有:国际商会仲裁院、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际仲裁中心、瑞典斯德哥尔摩仲裁院、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美国国际仲裁协会、瑞士苏黎世仲裁院等。,四、仲裁条款的内容(一)仲裁地点:通常有:本国/对方国家/第三国(二)仲裁机构:临时机构和常设机构(三)仲裁规则(四)仲裁裁决的效力:终局性的

12、 (如向法院提出异议,仅限于程序方面)(五)费用承担注:仲裁条款一定要具体。,五、仲裁程序,(一)提出仲裁申请(二)组织仲裁院(三)审理案件,1、开庭审理 2、 调解; 3、 收集证据;4、 保全措施的裁定,(四)作出裁决:最终裁决(终局性的)(五)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当事人不得向法院上诉。,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涉外案件仲裁费用表,申请仲裁时,每案另收立案费人民币10000元。其中包括仲裁申请的审查、立案、使用计算机程序和归档费用,案例分析:,甲方与乙方签定了出口某货物的合同一份,合同中的仲裁条款规定:“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同意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方国家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品质问题发生争议,于是将争议提交甲国仲裁。经仲裁庭调查审理,认为乙方的举证不实,裁决乙方败诉。事后甲方因乙方不执行裁决向本国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乙方不服。 问:乙方可否向本国法院提请上诉?为什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