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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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健全人格的高级专门人才,根据高等教育法的规定,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学校通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对学生的学习、生活、成长、发展的导向作用,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给予学生公正的评价,以促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学年学期制,即二、三、四学年开学时对上

2、一学年进行评价,第四学年下学期只对第七学期进行评价。第八学期学校对学生进行四年综合评价。第二章 评价内容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基本素质评价和发展性素质评价两个部分。基本素质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德育、智育、体育锻炼等三方面进行;发展性素质评价主要从学生的学术科研、组织管理能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美育素养等五个方面进行。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为:总成绩=德育得分*25%+智育得分*50%+体育锻炼得分*5%+发展性素质项目一得分*10%+发展性素质项目二得分*10%其中发展性素质项目一、二为发展性素质评价所考察的五个方面中本学年学生自选的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的两项。第三章 工作机构和

3、工作程序第七条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专门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制定、工作调研及工作的评价和反馈的开展。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学校党政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教务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研究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组成。各学院(研究院)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并于每次评价前公布具体的评价实施办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日常工作的开展,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第八条 学生基本素质评价采用学生自评、班级评议和辅导员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4、,评价结果记录在学生基本素质评议鉴定表上。其中:自评。学生按照德育、智育、体育锻炼等三方面进行自我小结和打分,并提供相应的依据材料,其中小结部分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鉴定表。班级评议。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班级成员基本素质各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并出具评议意见和评议分数。评议小组由民主选举的5名同学组成,其中班干部、学生党员、普通同学和男、女生应占有适当比例。辅导员评价。辅导员根据学生自评和班级评议的意见和分数,结合学生一学年的表现,对每个学生按照德育、智育、体育锻炼等三方面进行写实评价,并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鉴定表。第九条 发展性素质评价采用平时记录、评价前补录和辅导员审核的方式,评价结果表现为发展

5、性素质各项得分。学生按照发展性素质评价各子项目指标标准的要求,将个人经历、所获奖项和成绩在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录入,并将证明材料交由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按照评价细则的要求进行审核并给予分数。录入时间可在平时进行,也可在每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开始前设定的补录期进行。截至每学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始时,系统中记录的得分即为学生发展性素质评价得分。第十条 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束后,各单位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学生本人可就异议之处申请复核,也可直接向所在单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说明情况。学生本人无异议的结果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的结果即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最终结果。第四章 评价细

6、则和标准第一节 基本素质评价细则和标准第十一条 基本素质评价的内容:德育主要考察学生政治思想、理想信念、道德情操以及公民意识、责任意识等方面的养成情况;智育主要考核学生专业知识和理论学习情况以及人文素质培养情况;体育锻炼主要考察学生参与体育锻炼,提高健康素质的情况。第十二条 德育评价的基本内容:德育得分=基本分+奖励分-处罚分,满分100分,其中基本分满分80分,奖励分总计不超过20分。一、德育评价的基本要求:指标评价内容优良中差政治思想满分20分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2.树立适合民族和时代的、正确而坚定的、推动人类进步的崇高信仰;3.认真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培养

7、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4.关注时事,正确理解国家的方针、路线和政策,认真学政治理论课;5.积极参加各类主题教育、政策和法规宣传、典礼和仪式等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6.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靠拢,积极提交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踊跃参加相关活动,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1720分1316分912分8分及以下学习态度满分15分1.热爱学习、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锐意创新,恪守严谨勤奋、乐观向上的优良学风;2.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及相关的应用技能,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系列讲座与学术活动;3.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重诺践行,拒绝各种舞弊和作弊行为;4.珍惜时光,避免

8、旷课、迟到或早退行为,规范学习行为,遵守学习纪律。1315分1012分79分6分及以下道德品质满分15分1.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2.尊重民族习惯,团结各民族同学;3.谦谨明礼、诚实守信,积极参加诚信及文明礼仪教育;4.自觉提高自身素养,踊跃参加各类成长发展辅导与人文素养提升讲座;5.养成良好的网络使用习惯,文明上网,抵制不良信息和诱惑。1315分1012分79分6分及以下法纪观念满分10分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正确行使权利,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3.爱护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和维护公共秩序;4.积极参加各类遵纪守法和校纪校规教育。910分78分56分4分及以下集

9、体意识满分10分1.主动增强国家、民族和社会责任感,牢固树立为祖国为人民服务的意识;2.树立建校、爱校、兴校的意识,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3.关心集体,友爱同学,维护集体荣誉;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承担班级公益性工作,为集体建设建言献策;5.积极参加校区、年级、班级之间的各种交流活动;6.培养协作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团队合作能力。1315分1012分79分6分及以下生活修养满分10分1.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规范言行,举止文明;2.自觉维护校园环境,保持学习和生活环境整洁卫生;3.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积极参加义务劳动;4.培养兴趣,热爱生活,强健体魄,关爱他人;5.生活简朴,勤俭节约,提倡环保和绿色

10、文明;6.衣着整洁,仪表端庄,明礼修身,交往文明。910分78分56分4分及以下二、德育评价的奖励标准:序号类别分值备注1获通报表扬+5分(校级)/+3分(院级)同一事件取高不累加2卫生优秀宿舍+3分(宿舍长)/ +2分(成员)3军训期间获标兵称号+3分军训期间获多项荣誉取高不累加4军训期间获先进个人称号+2分5参加无偿献血、骨髓捐赠等活动+3分/次需提供相关证明6有拾金不昧或见义勇为行为+3分/次需提供相关证明7其他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定其他事项三、德育评价的处罚标准:序号类别分值备注1怂恿或煽动他人违纪-3分/次2受通报批评或公开批评-3分/次3受违纪处分-5分4卫生不合格宿舍-3分(

11、宿舍长)/ -2分(成员)5参与邪教组织及封建迷信活动-3分/次6散播不良言论或污蔑、诽谤他人-2分/次7违背学术道德,剽窃他人学术成果-8分/次8违反学习纪律,旷课、迟到或早退-2分/次9其他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定其他事项资料提供:团支部书记、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第十三条 智育评价标准:智育评价主要考察学生专业学习和人文素质培养情况,智育得分由两部分构成,表示如下:智育得分=学习成绩*90%+人文素质培养情况得分*10%一、学习成绩(满分100分)以加权平均计算,即将该学年所学课程(不包括任选课)的成绩,分别乘以该课程学分,累计加总,再除以累计相加的各门课程的学分,得出成绩

12、的平均分。表示公式为:学习成绩=A门成绩A门学分+B门成绩B门学分+ A门学分+ B门学分+二、人文素质培养情况(满分100分)(一)通识课程选修情况(60分)按照学校选修课程的分组,选择不少于两个组类的课程者给予40分基本分,在此基础上多选一个组类加10分,最高加至60分。(二)书籍阅读情况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博览群书,每学期阅读课外书籍达到3本,并至少有一本详细的读书笔记或书评报告 +20分2所读书籍能够涵盖多个学科领域,其中专业经典书目、非专业书籍均能够占一定比例的 +10分3能够积极参与校、院组织的各种读书活动,并积极参与荐书、评书的 +10分资料提供:班级学习委员第十四条 体育锻炼评

13、价标准:体育锻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总分100分:一、自觉坚持晨练或晚练 +50分二、体质与健康测试1良好及以上 +20分2合格 +15分三、课外体育锻炼1每周35小时 +5分2每周7小时 +10分四、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体育锻炼活动 +1015分五、其他可提供证明的体育锻炼活动 +05分资料提供:班级体育委员第二节 发展性素质评价细则和标准第十五条 学术科研评价标准(满分100分):(一)基本分(15分): 能够积极参加校、院、班组织的学生学术研讨会和研究活动、校内外的学术报告会,具有较强的科研兴趣。(二)加分:1学科竞赛类:类别参加(分)获奖(在参加的基础上累加)国家级1010-12省部级(全国性学术协会)88-10市、地区级(省部级学术协会)66-8校级44-6院级22-4其他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规定其他事项注:获奖加分按照所获等级在区间段内区别加分。2科研项目类类别参加立项(在参加的基础上累加)国家级1015省部级812市、地区级610校级48院级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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