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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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式1. 个人额度借款合同(XF 2001)V.201401 合同编号: 个人额度借款合同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借款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贷款人、借款人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信守。第一条 借款额度本合同所称借款额度(也简称“额度”),系指贷款人根据对借款人的信用评价及借款人提供的担保而确定的,借款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支用的借款本金的限额。对于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支用期内,只要借款人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不超过借款额度,借款人可以连续申请借款,不限借款的次数和每次的金额,但在任何时点借款人所申请

2、的借款本金金额与借款人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在借款额度支用期内,借款人可以多次申请借款,但借款人可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与借款人累计已经支用的借款本金金额之和不得超过借款额度。本合同所称的额度借款,系指借款人按本合同约定使用借款额度所发生的借款;担保系指借款人或第三方提供的 (保证/抵押/质押/信用)担保,担保合同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人向借款人提供 (可以/不可)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额度借款可用于如下第 种(只能选择一种)用途:壹:个人综合消费或个人信用消费,包含但不限于

3、借款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自用车,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支付住房装修费用,支付高等教育学杂费等合法消费支出。贰:个人出国留学,仅限于支付受教育人在境外高等院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包括出国路费)(简称“提款型留学用途”),以及受教育人向外国使(领)馆申请留学签证时所需的保证资金(简称“非提款型留学用途”)。额度借款不得用于购买住房,生产经营(含购置经营用房、商用车),股本权益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本、股票、期货、金融衍生品、证券投资基金)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用途。第三条 借款额度存续期限借款额度存续期限为 个月,自20 年 月 日至

4、20 年 月 日(简称“额度存续期”)。额度存续期内的一定期限(简称“额度支用期”),借款人可以在申请单笔贷款,但支用的每笔借款到期日均不得超过额度存续期到期日。(一)如选择本协议第二条中第壹种借款用途,额度支用期为额度存续期第1个月至第 个月。(二)如选择本协议第二条中第贰种借款用途,额度支用期约定如下:1.对于提款型留学用途,额度支用期为额度存续期第1个月至第 个月。2.对于非提款型留学用途,额度支用期为额度存续期第1个月至第 个月。第四条 借款额度的使用与可用额度(一)在额度支用期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可以根据需要逐笔申请借款,双方办理相应的手续。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未生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借

5、款人的借款申请。(二)可用额度是指借款人在每次支用时,根据本合同项下已经发生的支用情况计算得出的,本次可以支用的最高金额。(三)可用额度计算方法如下:1在额度从未使用之时,可用额度等于借款额度。2如额度已经被使用,可用额度的确定须区分额度是否可以循环:对于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等于借款额度减去当前合同项下所有贷款的本金余额的差;对于不可循环使用的额度,可用额度等于借款额度减去合同项下所有的贷款本金累计发放额的差。第五条 单笔借款支用的手续本合同项下单笔贷款支用时可采用自主支付和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是否可以进行自主支付由贷款人规定。申请支用借款额度时,借款人应提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额度借款

6、支用单(以下简称借款支用单),经贷款人审核同意并经借款人确认后,贷款人按约定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利率、还款方式等按本合同约定及借款支用单中约定内容确定。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单笔贷款划入甲乙双方在借款支用单中约定的收款账户。划款过程中,按贷款人相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单笔贷款的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并以实际放款日为起息日。第六条 贷款利率、罚息利率和计息、结息(一)贷款利率1.贷款利率为以下第 种,基础上加减上浮下浮 %执行。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实际利率以借据为准。(1)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基准利率;(2

7、)贷款人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础利率:1 年期的LPR(基础利率);2 月期的SHIBOR(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3)其他: 2.单笔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本条第1项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1)满周期浮动,利率浮动周期为 (月/季/半年/年/其他周期)。贷款利率自贷款发放期每满一个周期与借款实际发放日相对应的日期为利率调整日。无对应日的,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利率调整日。(2)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1月1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础利率(如基础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

8、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础利率为准)及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3)在贷款期限内不调整。贷款利率按照约定的定价方式确定并在贷款期限内保持不变。(4)其他: 。3.基准利率调整的,不再通知借款人,如遇中国人民银行取消基准利率,贷款人有权根据同期利率政策,并参照行业惯例、利率状况等因素,重新确定本合同利率。借款人有异议的,应及时与贷款人协商。协商不成,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借款人应当立即清偿剩余贷款本息。4.本合同签订时确定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浮一定比例执行的,贷款人有权每年重新评估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根据国家政策、借

9、款人资信状况及借款担保变化等情况,贷款人自行决定全部或部分取消给予借款人的利率优惠,并及时通知借款人。如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发生逾期连续3期或累计逾期6期、借款人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贷款人认为已发生可能影响借款人履约能力事件的,贷款人可单方取消原有的利率优惠,将贷款利率调整为人民银行(贷款人)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或上浮一定比例。本合同所称基准利率,是指起息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单笔贷款利率或罚息利率依前述约定调整时,基准利率是利率调整日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施行的同档次贷款利率;如果中国人民银行不再公布同档次贷款利率,基准利率是利率调整日当日贷款人公布的同档次

10、贷款利率。在确定“同档次贷款利率”时,应按照单笔贷款的期限长短确定所对应的贷款利率期限档次。(二)罚息利率借款人单笔借款发生逾期的,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约定贷款利率的1.5倍;借款人单笔借款未按合同用途使用的,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约定贷款利率的2倍;借款人单笔借款未按合同用途使用且发生逾期的,罚息利率为本条第(一)款约定贷款利率的2倍。就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内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复利;借款逾期后改按本合同约定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如贷款利率按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自调整之日起分段计算罚息和复利。(三)计息贷款利息自单笔贷款发放到借款人账户之日起计算。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计

11、息方式依还款方式不同而不同,分为按月计息和按日计息。按月计息是指以月为计算利息的最小单位,月利率年利率/12,借款人在一个月的任何一天偿还当月的利息,均按30日计算利息;按日计息是指以日为计算利息的最小单位,借款人在偿还利息时按贷款余额和实际占用天数计算。按日计息时使用日利率,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还款方法与计息方式的关系如下:1等额本金还款法,指借款人每月等额偿还固定金额的本金,贷款利息随本金逐月递减的还款方法。该还款法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当期本息当期清偿。对于每一期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最迟应在该期结息日清偿。采用该还款法,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2等额本息

12、还款法,指借款人按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还款方法。该还款法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当期本息当期清偿。对于每一期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最迟应在该期结息日清偿。采用该还款法,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3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指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一次性偿还所有贷款利息和本金的还款方法。该还款法计息方式为按日计息。对于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最迟应在到期日清偿。采用该还款法,还款额计算公式为:4阶段性等额本金还款法,指借款人在只还利息期间,按月归还利息,不归还本金;只还利息期间之后,按等额本金还款法归还贷款。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只还利息期间当期利息当期清偿,只还利息期间之

13、后当期本息当期清偿。对于每一期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最迟应在该期结息日清偿。采用该还款法,只还利息期间按日计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只还利息期间之后按月计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5阶段性等额本息还款法,指借款人在只还利息期间,按月归还利息,不归还本金;只还利息期间之后,按等额本息还款法归还贷款。该还款法计息方式为按月计息。每一个月为一个还款期,只还利息期间当期利息当期清偿,只还利息期间之后当期本息当期清偿。对于每一期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最迟应在该期结息日清偿。采用该还款法,只还利息期间按日计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只还利息期间之后按月计息,每月还款额计算公式为:6其他: 。(四)结息1本合

14、同项下采取分期还款方式的贷款按月计息的,结息日为贷款支用日的每月对日;采取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的贷款按日计息,结息日为还款日。2结息日后,对于应还未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贷款人按日计收罚息。第七条 还款(一)还款顺序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还的贷款本息,对于已经发生减值的贷款,贷款人按本金、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费用的顺序划收;对于除上述以外情形的贷款,贷款人按费用、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复利)、本金的顺序划收。(二)还款方法1.如选择本协议第二条中第壹种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可以使用第六条第(三)款第1.2.3项所列还款方法中的一种,每笔贷款的还款方法在借款支用单中约定。2. 如选择本协议第二条中第贰种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贷款可以使用第六条第(三)款所列还款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每笔贷款的还款方法在借款支用单中约定。(三)还款约定借款人授权贷款人直接从借款人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应还款项,此授权行为不再另行签发授权书。还款账户在借款支用单中约定。借款人应在每笔贷款的每期结息日当天16:00之前将当期应还款项足额存入指定还款账户内,由贷款人在结息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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