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汇业务员职鉴理论考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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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邮政储汇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考试学习资料第一部分 邮政储蓄业务第一章 基础管理第一节 业务准入管理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准入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先行性、效益性和整体性原则。开办业务应做到风险可控,遵循本行授权管理规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业务的整体发展。根据业务开办范围,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准入分为全国性业务和非全国性业务两类。全国性业务由总行报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按本行授权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行内逐级授权开办。非全国性业务由一级分行向总行提出开办申请,总行审批同意后,再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规定向其进行报批或报备。获得授权开办全国性业务的一级分行或二级分行,应在开办前至少10个工作日向当地

2、监管部门报备。获得授权开办全国性业务的一级支行(县市机构)或营业机构,可由二级分行(无二级分行的,由一级分行代为执行。下同)代为一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分行报备时应至少提交开办业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和上一级行同意其开办该项业务的授权文件等。二级分行辖内需停办业务,由二级分行向一级分行提出申请,经一级分行审批同意后,由一级分行向总行报备,并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由二级分行或一级分行向其进行报批或报备。一级分行全辖需停办业务,由一级分行向总行提出申请,经总行审批同意后,根据当地监管部门要求向其进行报批或报备。向总行报批的材料应至少包括:停办业务原因、告知客户方式、对业务发展和客户的影响、应对措施等。第二节

3、机构职责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机构包括管理机构和营业机构。管理机构指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县市机构),营业机构指一类网点、二类网点及代理网点。一、总行个人金融部主要职责(1) 贯彻落实各项金融法律法规;(2) 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发展战略与竞争策略;(3) 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规章制度;(4) 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资费标准;(5) 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管理和指导;(6) 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经营发展;(7) 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审报准入管理;(8) 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培训;(9) 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营销管理;(10)

4、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产品开发与管理;(11) 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12) 与总行个人金融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二、总行电子银行部主要职责(1) 负责与个人金融部商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电子渠道(含自助设备,下同)的资费标准;(2) 负责与个人金融部商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在电子渠道的办理范围;(3) 负责电子渠道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管理、指导、培训及检查;(4) 负责对95580客服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管理;(5) 与总行电子银行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三、总行会计与营运部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现金管理规章制度;(2) 负责营业机构个人

5、人民币储蓄业务现金出纳工作的管理,包括网点轧账处理、尾箱管理等;(3) 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重要单证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重要单证的管理;(4) 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印章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业务印章的管理;(5) 负责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柜面业务的会计稽核;(6) 负责制定全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会计核算办法;(7) 与总行会计与营运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四、总行法律与合规部主要职责(1) 在与个人金融部协商一致后,负责制定对全行个人存款账户的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相关业务管理规定及业务处理流程;(2) 负责以本制度为依据,统一组织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内控合规检查,督办内控合规问题

6、的整改;(3) 负责组织管理个人存款账户的反洗钱工作,对可疑账户、反恐怖融资和毒品交易账户等进行监控和报告;(4) 与总行法律与合规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五、总行科技部门主要职责(1) 负责储蓄业务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网络维护,及时解决储蓄业务系统生产运行过程中的问题;(2) 负责根据个人金融部的业务需求,组织实施系统开发、优化、测试等系统建设工作;(3) 负责根据个人金融部数据提取及经营分析需求,提供相关业务数据及统计分析结果;(4) 负责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备份和导入查询等工作;(5) 与总行科技部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六、一级分行个人金融部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辖内个人人

7、民币储蓄业务发展规划与经营策略;(2) 负责贯彻落实总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规章制度,制定实施细则;(3) 负责贯彻落实总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价格政策,并在总行授权范围内负责制定省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资费标准;(4)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管理和指导;(5)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经营发展;(6)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准入管理;(7)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培训;(8)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营销管理;(9)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产品开发与管理;(10)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11) 履行储蓄业务系统中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相应的权限职责;(

8、12) 与一级分行个人金融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 七、一级分行电子银行部主要职责(1) 负责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与个人金融部商定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电子渠道的资费标准;(2) 负责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与个人金融部商定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在电子渠道的办理范围;(3) 负责辖内电子渠道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管理、指导、培训及检查;(4) 负责受理通过95580客服中心转来的涉及辖内客户的投诉,协调辖内各机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照要求反馈;(5) 与一级分行电子银行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八、一级分行会计与营运部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总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现金管理规章制度;(2) 负责辖内营业机构

9、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现金出纳工作的管理,包括网点轧账处理、尾箱管理等;(3) 负责贯彻落实总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重要单证规章制度,并负责辖内重要单证的管理;(4) 负责贯彻落实总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印章管理制度,并负责辖内业务印章的管理;(5)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柜面业务的会计稽核;(6) 负责辖内个人跨行汇款业务的查复和他行来账的处理;(7) 与一级分行会计与营运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九、一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总行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按照业务处理流程执行;(2) 负责统一组织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内控合规检查,督办内控合规问题的整改;(3) 负责

10、组织管理辖内个人存款账户反洗钱工作,对可疑账户、反恐怖融资和毒品交易账户等进行监控和报告;(4) 与一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十、一级分行科技部门主要职责(1) 负责组织实施辖内信息化项目的开发、优化、测试等系统建设工作;(2) 负责配合总行组织实施新产品、新功能在辖内的投产上线和系统优化升级工作;(3) 负责根据业务部门数据提取及经营分析需求,提供相关业务数据及统计分析结果;(4)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电子档案的安全存储、备份和导入查询等工作;(5) 与一级分行科技部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十一、二级分行个人金融部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执行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发展规划和经

11、营策略;(2)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规章制度;(3)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资费标准;(4)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管理和指导;(5)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经营发展;(6)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培训;(7) 负责组织开展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日常营销工作;(8)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9) 履行储蓄业务系统中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相应的权限职责;(10) 与二级分行个人金融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十二、二级分行电子银行部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电子渠道的资费标准;(2) 负责在一级分行授权范围内与相关部门商定辖内个人人民币

12、储蓄业务在电子渠道的办理范围;(3) 负责辖内电子渠道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管理、指导、培训及检查;(4) 负责受理通过95580客服中心转来的涉及辖内客户的投诉,协调辖内各机构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按照要求反馈;(5) 与二级分行电子银行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十三、二级分行会计与营运部门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现金管理规章制度;(2) 负责辖内营业机构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现金出纳工作的管理,包括网点轧账处理、尾箱管理等;(3)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重要单证制度,并负责辖内重要单证的管理;(4)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印章管理制度,并负责辖内业务印章的管理;

13、(5)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会计稽核管理;(6) 与二级分行会计与营运部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十四、二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按照业务处理流程执行;(2) 负责统一组织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内控合规检查,督办内控合规问题的整改;(3) 负责组织管理辖内个人存款账户反洗钱工作,对可疑账户、反恐怖融资和毒品交易账户等进行监控和报告;(4) 与二级分行法律与合规部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十五、一级支行主要职责(1)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相关规章制度;(2) 负责贯彻落实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资费标准;(3)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

14、业务管理和指导;(4)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经营发展;(5)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培训;(6) 负责开展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日常营销工作;(7)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8) 负责统一组织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内控合规检查,督办内控合规问题的整改;(9) 负责贯彻落实协助查询、冻结和扣划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按照业务处理流程进行相应操作;(10) 负责组织管理辖内个人存款账户反洗钱工作,对可疑账户、反恐怖融资和毒品交易账户等进行监控和报告;(11) 负责辖内营业机构现金出纳工作的管理;(12) 负责辖内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重要单证和业务印章的管理及监督检查;(13)

15、 履行储蓄业务系统中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相应的权限职责;(14) 与一级支行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十六、营业机构主要职责(1) 严格执行上级机构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业务开展要求;(2) 受理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3) 开展业务营销工作;(4) 受理客户的业务咨询和投诉;(5) 与营业机构职能相应的其他职责。第三节 权限认证管理权限认证管理是指在原有的直接输入柜员号和密码认证的基础上增加其它认证方式,以增强业务人员登录系统、业务授权时身份认证的安全性。权限认证可采用动态口令(包括智能令牌等)、人体生物特征(包括指纹等)等方式。营业机构的认证管理必须增加除柜员号和密码外的其它认证方式(如智能令牌、指纹等),特殊情况需要设置成仅为柜员号和密码认证方式的,需由营业机构填写机构认证方式变更申请,向上级机构提出申请。一类网点经上级机构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进行设置和修改;二类网点及代理网点经其上级邮政金融管理机构审批后,报同级分/支行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设置和修改。机构认证方式变更申请由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留存备查,留存期限至少三年。第二章 人员管理第一节 岗位管理办理个人人民币储蓄业务的营业机构,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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