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部分功能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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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学实验室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包括仪器室、准备室)要专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电、防盗、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对各类仪器设备要经常维护,及时保养,确保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二、实验室(仪器室、准备室)要科学管理。仪器、器材等物品都应登记造册,摆放整齐。实验仪器、模型、标本、药品等,要分门别类,定橱定位,橱有编号,橱窗设卡,物卡一致,账卡相符。室内定期打扫,保持环境整洁美观。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要遵守纪律,不追逐打闹。保持室内安静和清洁。 四、每次实验后应及时收拾好有关仪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况记载。每天使用后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 五、借用实验仪器和器材等要办理借用手续,

2、用后及时归还,不得转借他人,外借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六、实验前,学生应明确实验内容、实验目的和实验步骤;实验中提醒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督促学生整理好实验仪器,写好实验报告。 七、对具有危险性的化学药品,要按照淮南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管理。八、师生须自觉爱护实验室内的一切仪器、器材和设施,损坏照价赔偿,并作好记载。仪器、器材每学期清查一次,及时做好报损报废和增添登记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带头执行实验室工作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努力学习,认真做好实验室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领导汇报实验教学、仪器药品管理等情况。

3、 二、熟悉教材,掌握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内容;熟知教学仪器、药品的性能,能及时、正确地处理实验室突发事故。 三、做好有关实验教学物资的申购计划和验收入库工作。根据教学需要,切实制订好教学仪器、药品设备的购置计划;对于教学仪器、药品设备,无论是自购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拔的,都要认真检查验收。对不合格产品或不需要的仪器、药品设备有权拒收。 四、建立健全教学仪器药品档案和有关记录表册,对仪器药品等做到分类存放、规范陈列、清洁整齐、定期保养、及时维修、领用手续完备、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防护工作。 五、会同教研组制订实验教学计划;在任课教师提交实验预约单后,切实做好仪

4、器、药品、材料的准备工作,保证实验顺利进行。 六、积极配合任课教师组织指导学生实验,切实完成教学任务,并创造条件开展自制教具、学具和课外科技活动。 七、积极参加学科教学和实验室管理的研究活动。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含药品、耗材),是实施课程标准、完成实验教学、培养学生动手实践和探究创新能力的重要物质条件和教育信息资源,是学校国有资产。务必加强管理,重在发挥效益。 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和实验技术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教学(教学辅助)业务工作,务必设置具备任职资格和职业素养的本学科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专人从事。 三、按照国家统一颁布的教学仪器设备配备目录编号顺序,分科、分类、分

5、室、分柜存放。仪器柜应张贴明显柜目标签,每件仪器设备、每瓶药品应粘贴物品标签。精密贵重仪器、危险药品应设专库(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 四、设置教学仪器设备总帐和明细帐,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帐目清楚完整,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卡物相符。每学年末进行一次教学仪器设备全面盘点,盘点结果报批同意后,及时调整账目。 五、定期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报损报废,定期申购补充新仪器设备,及时补充消耗用品。新进教学仪器设备,须进行质量检测,合格产品方能入库、入账,投入使用。 六、仪器室应有通风、遮光设施,保持合适的温、湿度,并根据各学科教学仪器设备特点,做到“十防”(防尘、防潮、防锈、防毒、防光、防压、防震、防

6、雷电、防霉变、防辐射)。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在通风环境下进行,戴防护手套和防护镜。禁止带电作业。禁止吸烟。准备室应有工作台和常用工具,及时保养、防护及维修教学仪器设备,并作好维修记录。学校应为实验教师(实验人员)和相关学科教师配置实验室专用工作服和常用洁具用品。 七、学科教师使用教学仪器设备,应提前发出实验通知单,由实验教师按需准备。学校教学仪器设备一般不外借,特殊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具备借用手续,并按时收回。对危险品的取用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定量取用,登记在册。精密贵重仪器应填写使用日志。 八、师生实验教学过程中,若规范操作、正常使用,致仪器设备损坏,可酌

7、情赔偿或免予赔偿。师生丢失教学仪器设备,应酌情赔偿。教师失职、学生故意致使仪器设备(尤其是精密贵重仪器)损坏或丢失的,应按值赔偿或加倍赔偿,直至追究责任。 九、实验仪器设备安全管理应实行专人负责制,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应有消防设施,有应急处理预案。 十、仪器室应收集整理并归档保存教学仪器设备说明书、技术标准、合同文本、相关文件、工作记录、书籍杂志等文书档案资料。 十一、实验教师或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工作变动,应在学校领导主持下,认真办理移交手续。 十二、各学校根据工作实际,可对本管理制度提出具体实验细则。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一、建立中小学实验室危险

8、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长效机制。 校长是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教务处、保卫处和相关人员严把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采购、登记、保管、领取、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工作。 二、实验教学中使用的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易制毒品等物品均属危险品(见表一),均适用本管理制度。 三、强化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日常管理 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要严格落实“三双”制度(双人保管、双锁、双人使用)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措施。 (一)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购买。 学校使用的的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

9、品应由学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购买。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审批,采取用多少、买多少的限制措施。 (二)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验收。 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时,保管人员按清单对药品进行检查、验收、登记,严格核对和检验药品的名称、货源、规格、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产品合格证,质量、数量、包装、有无泄漏等情况,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按要求记入总账、分类账和明细账,做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 (三)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保管。 高中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库,初中(小学)要设置危险化学药品柜、易制毒化学品柜。危险化学药品库要远离教学区,建在地下或半

10、地下,间隔成多个独立小间,每个小间之间互不流通,每个小间要有排风装置,定期排风。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初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柜用铁皮柜,分为多层,层与层之间互不流通,每层要有排气管道通向室外。实行双人双锁专人管理。在危险化学药品柜中,从上至下的次序为易燃品、碱性腐蚀品、毒害品、氧化剂、酸性腐蚀品。危险化学药品的存放处要远离火源,设置明显标志,采取防盗、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等措施,配备监控、通风、灭火器、窗帘、温度计、湿度计等设备 (四)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取用。 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领用,必须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

11、领用单”,交实验室主管人员批准后,方能按需按量领取,并严格做好使用和回收登记,认真填写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登记表(见表二)。做好使用记录,剩余药品按规定退回。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一律不外借,严防学校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入社会,造成危害。 (五)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毁。 对失效、过期及停止使用的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理由学校申请,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上交当地公安部门或在环保部门的监督下销毁。销毁时应根据危险化学药品的化学特性,采取稀释、中和、焚烧、深埋等合理方式,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销毁药品要做好登记。 (六)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

12、及易制毒化学品安全保卫。 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管理,防范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流出学校。一旦发现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有丢失、被盗、误用现象,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协助公安部门追查,并按有关规定严格整改,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中小学危险化学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清单易燃液体低闪点易燃液体二硫化碳 汽油 乙醛 乙醚 丙酮中闪点易燃液体苯 乙酸乙酯 甲苯 无水乙醇 工业酒精 高闪点易燃液体二甲苯 原油 煤油易燃固体红(赤)磷 硫粉 镁条 铝粉自燃物品黄(白)磷遇湿易燃物品钾 钠 碳化钙(电石)腐蚀品酸性腐蚀品硝酸 硫酸 过氧化氢 溴 氯化铝

13、 盐酸磷酸 甲酸 冰乙酸 碱性腐蚀品氢氧化钾 氢氧化钠 氨水 氧化钙 硫化钠氢氧化钙 碱石灰其他腐蚀品苯酚 汞 甲醛毒害品氯化钡 氢氧化钡 四氯化碳 三氯甲烷(氯仿) 乙酸铅三氧化二砷 溴乙烷氧化剂过氧化钠 氯酸钾 高锰酸钾 硝酸铵 硝酸钾 硝酸钠 重铬酸钾硝酸汞 硝酸银 硝酸铜易制毒化学品丙酮 乙醚 甲苯 高锰酸钾 三氯甲烷(氯仿) 硫酸 盐酸醋酸酐 实验室安全防护制度 一、化学危险品应按照淮南市中小学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管理。 二、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实际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教师用电与学生用电分开控制,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养。 三、实验室要做好

14、防火、防暴、防触电、防中毒等安全工作,要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等防护用品。 四、各种仪器药品的操作使用要规范化,以确保实验的安全进行。 五、实验室要设防盗门、窗,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节假日要有专人值班。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防护,应随时随地的按照制度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学校领导要十分重视其监促检查工作,做到实验室的安全防护,万无一失。仪器申购、领用及出借制度 一、实验室管理员,于每学期清点仪器、药品、标本、挂图,模型,查清仪器及药品损耗数,提出申购计划,挂图、标本、模型如有损坏,及时送修。申购单由教研组长签署意见,经总务处审定,及时采购,交管理员验收入册。 二、学期中途,如确实需要实验用品,应办理申购手续,填写申购单,并经教研组长及教务主任批准后购置。必须经管理员验收入册后方可借用或领用。 三、实验室仪器、药品、工具,原则上都不出借。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批准。 (1)为了保证教学上的正常需要,贵重仪器概不借给个人私用。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校长批准,任课老师因教学需用,应办出借手续,才能携出室外。 (2)外单位和兄弟学校,因教学业务需要,借用一般仪器,在不影响教学前提下,经教务主任同意,办理出借手续。 (3)科技活动需借用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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