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新课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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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 公务员的监控制度 第一节 公务员的义务、纪律与处分 一、公务员的义务 (一)公务员义务的概念和特点 公务员的义务是指公务员法对于公务员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得作出某种行为所作的限制与约束。具有以下特点: 1、公务员的义务必须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条件。这是公务员的义务与其他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区别开来的根本标志。 2、公务员的义务包括作为与不作为两个方面的内容。这是公务员义务内容方面的特征。 3、公务员的义务是对公务员行为的限制与约束。 4、法律规定公务员义务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准确行使职权,积极履行职责,有效地履行公职。,(二)公务员义务的作用 1、公务员的义务是确

2、保公务员系统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 2、公务员的义务是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核心内。是国家以法律形式对公务员行为作出的规定和约束,具有法律强制性。 3、公务员的义务是实现公务员管理法制化、民主化的重要保障。 (三)西方国家对公务员义务的规定 P215 1、2、3、4、5、6、7 (四)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

3、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公务员的纪律 (一)概念 公务员的纪律是指公务员法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具有以下特点: 1、公务员纪律约束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即公务员。 2、公务员纪律的内容与公务员的身份和所执行的职务密切相关,使公务员代表国家执行公务所必不可少的行为准则。 3、公务员纪律表现为一种公务员法所确认的行为规范,为公务员的行为提供了一种模式、标准或方向。 4、公务员纪律具有国家强制力。任何公务员违反法律规定,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公务员纪律与义务的关系 1、联

4、系 公务员的义务和纪律都是公务员法所规定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强制力,违反义务和纪律的行为均应受到惩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区别 (1)与公务员的权利的关系不同。公务员的义务是相对于公务员的权利而言的,享有了权利,就必须履行义务,履行了义务,便能享受权利。权利和义务是互为前提的,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力的义务。而纪律择是公务员相对独立的行为规范,不是必然的以权利的享有为前提的。即使公务员没有某项权利,仍然需要其遵守公务员纪律。 (2)内容不完全相同。公务员的义务主要是从宏观方面,对公务员的行为进行规范的,通常是对公务员提出一些正面的要求;而公务员纪律,多是从微观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

5、进行规范的。 (3)规定的粗细程度不同。公务员义务规定的较为原则,而公务员纪律规定的则较为具体。,(三)公务员纪律意义 1.有助于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通过公务员纪律对公务员行为进行约束,有助于公务员队伍的廉政建设,消除腐败现象。 2.有助于公务员依法办事,提高工作效率。 3.有助于密切公务员与群众的关系,防止公务员从人民公仆,成为人民的主人。 (四)公务员纪律的内容 根据公务员法第53条的规定,公务员纪律主要包括: 1、政治纪律 公务员法第53条第1项和第2项,具体规定了公务员的政治纪律主要有: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2)组织

6、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 2、工作纪律 (1)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2)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3)压制批评,打击报复; (4)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3、廉政纪律 (1)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2)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3)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4)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4、职业道德育社会公德纪律 (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2)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 (3)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4)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

7、和利益;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5、其他纪律 主要是由于工作岗位的不同,只适用于某类公务员的纪律,如公安人员守则规定的纪律,外交人员的纪律等,还有由于工作地区不同而适用于特定地区公务员的纪律,如少数民族地区公务员的纪律等。 三、公务员的处分 (一)概念、特点 公务员处分,是指具有法定权限的机关对公务员违反职务上的义务和纪律而实施的一种制裁,也叫纪律处分。具有以下特点: 1、公务员处分是由有法定权限的机关作出的行为。 2、公务员处分的对象是有违反义务和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是公务员因违反义务和纪律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3、公务员处分是一种制裁,即是国家对有违反义务和纪律

8、的公务员实施的物质或精神上的惩罚,其目的是对公务员进行惩诫和约束。 4、公务员处分具有特定的形式,即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 5、公务员处分必须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程序违法将导致处分无效。 (二)处分的条件 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根据上述规定,对公务员处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违纪行为存在。这是对公务员进行处分的最基本的事实条件。 2、违纪行为尚未构成犯罪,或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主观上有过错,即违纪行为是出于公务的故意或过失。,对公务员的处分,

9、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三个条件。另外,有违纪行为的公务员并非一定要受处分,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违纪情节轻微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批评教育,可以免予处分。 (三)处分的形式 公务员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警告。是对具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公务员进行的一种申诫和精神上的惩罚,使其引起注意和警惕。公务员法没有明确规定警告适用的条件。实践中,警告一般适用于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的情形。 2、记过、记大过。记过和记大过是通过记录过错而使公务员承担一定物质和精神惩罚的处分形式。 3、降级。是降低公务员现有级别的一种处分形式。给予公务员降级处分,一般降低一个级

10、别。如果公务员级别为最低级的,可给予 记大过处分。 4、撤职。是撤销公务员现任职务的一种处分。适用于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公务员。给予公务员撤职处分,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撤职后按照降低一级以上职务另行确定职务。根据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和职务工资档次。本人职务为办事员的,可给予降级处分。 5、开除。是指对现职公务员进行除名,使其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一种处分形式。开除是最严厉的处分,只适用于违纪行为足以表明其丧失担任公务员基本资格条件的情形。公务员被开除以后,一般不应重新被录用为公务员。开除处分从处分之日起,解除其与机关的人事关系。,(四)公务员

11、处分的合法要件和程序 1、合法要件 公务员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公务员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对公务员处分应当合法、具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事实清楚。 (2)证据确凿。 (3)定性准确。 (4)处理恰当。 2、处分的程序 (1)调查。即由有权机关对公务员违纪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核实、审查和判断。 (2)告知。即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公务员本人。 (3)陈述和申辩。公务员对于处分认定的事实和处分决定有陈述权和申辩权。陈述权就是有权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说明自己不应当被处分的事实及适用依据是否准确、适当,陈述自己对事

12、实的认定以及主观的看法、意见,同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要求。申辩权是申述理由、加以辩解的权利,指当事人有权对处分机关据以处分的理由、事实和问题等进行解释、说明、澄清和辩解,对处分机关所依据的证据,提出不同的意见和质问。陈述权和申辩权是公务员的一项法定权利。,(4)作出处分决定。处分决定机关对处分意见进行审核,认为对公务员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作出处分决定。对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的,需报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行政机关开除公务员,必须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处分决定需要报批而未获批准前不能生效。公务员在执行公务中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主管领导负有责任的,在给予当

13、事人行政处分的同时,应终究主管领导的责任,必要时可给予撤职以下行政处分。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由司法机关查处的,待司法机关作出处理结果后,国家行政机关再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先行调查认为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必要时也可以先作出行政处理。 (5)书面通知。处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并由受处分的公务员签署意见,如果本人拒绝签署,可由单位写明情况。 (四)公务员处分的具体实施、变更与解除 1、公务员处分的具体实施,有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1)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2)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六个月;记过,十二个

14、月;记大过,十八个月;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3)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级别和职务工资。,2、处分的变更 是指公务员受到处分后,发现处分不当或者错误时,由有权机关对原处分决定予以改变的法律行为。 3、处分的解除 是指公务员受到开除以外的处分后,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经过一定时期以后,由有权机关依法终止对其处分的法律行为。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给予公务员行政处分,依法分别由任免

15、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决定;其中,给予开除处分的,应报请上级机关备案。县级以下国家行政机关开除公务员,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国家公务员在受行政处分期间,有特殊贡献的,可提前解除行政处分。解除行政处分后,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不受原行政处分的影响。行政处分决定和解除行政处分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存入本人档案。,第二节 公务员的回避 一、概念和意义 (一)概念 国家公务员的回避是指国家为保证公务员的公正廉洁,防止其以权谋私而对公务员的任职、执行公务和任职地区进行的一定的限制。 特点: 1、强制性。实行回避,对公务员来说,是法律规定的,必

16、须执行。 2、预防性。回避是一种事先的、预防性的保障措施。 3、严密性。公务员任免机关在录用、交流和晋升公务员工程中,应当对公务员进行严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况;对因联姻所形成的亲属关系,也应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二)建立回避制度的意义,回避作为一项人事管理制度,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东汉时期就有了有关回避的正式规定,到了清代已经形成了包括职务回避、地区回避、公务回避等在内的较为完备的回避制度体系。这些制度为历代封建王朝整顿吏治,防腐惩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许多国家的公务员法都规定了回避制度。比如瑞士1978年的公务员章程规定,有父子、兄弟、叔侄关系的近亲,不得担任有隶属关系的职务。奥地利官员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凡有夫妻、近姻亲或承嗣关系的官员不得被安排在同一具体单位工作:(1)一方对另一方有直接下达指示的权力;(2)一方对另一方有监督权;(3)管理钱财和帐目。建国以后,由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不健全,回避制度长期被忽视,以至于在不少机关中出现了亲属盘根错节聚集在一起的现象,使秉公执法面临严重困难,所以公务员法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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