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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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陵县五板桥棚户区改造项目龙御江山A片区二期建设工程龙陵县五板桥棚户区改造项目龙御江山A片区二期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 审批: 云南国开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32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基础土方工程、降水工程一. 施工方案审查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1. 审查重点:1)方案设计的依据是否充分。(1)

2、 开挖范围和开挖深度内的地层结构,含水量等有关数据。(2) 开挖范围内的地下管线情况是否有已知资料(3) 开挖范围周围的建筑、构筑物基础是否有已知资料。2) 方案所设置的临边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3) 方案所选用的基坑支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工程地质情况。基坑周边是否具备所选桩机作业条件。4) 方案所采用的降水措施是否完善存放。5) 方案是否制定了对围护结构和边坡的位移和沉降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具体措施。6) 方案是否制定了基坑周边堆载的限制措施。7) 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并签字,超过一定规模的8) 险性较大基坑工程的方案是否经过了专家组的论证,是否针对论证意见进行了方案修订。

3、9) 开挖深度大于等于5m或开挖深度小于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建设方是否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对基坑工程实施现场监控。2. 监理职责:1)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2)如果该方案经监理审核后,确认不能作为有效指导施工的作业指南,则必须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编制。3) 对于施工单位在施工后事后补报的施工方案,监理有权不予审核,因此而发生的任何进度和质量的有关措施费用增加,监理可以不予认可。二. 施工监控1.专项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章才能实施。2.围护结构施工监控。1)当围护结构由分包单位施工时,

4、监理首先要审核和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有效。2)检查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是否人证相符。3)检查操作人员安全技术交底情况,查验交底记录。4)对下列施工作业进行旁站监理:5)监督各种设备机械的运行和使用是否符合相应规范,用电是否安全,各种操作人员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6)当日要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完整记录当日作业设备的规格型号,完成桩墩数量、桩墩参数、 参与作业人员、作业区域方位、桩墩质量情况。作业开始结束时间及当日天气气温等情况,尤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详细记录。3. 土方开挖施工监控:1)当土方开挖由分包单位施工时,审核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相关资料。2)检查土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是

5、否人证相符。3)审查和。4)检查挖土作业工艺,是否按照“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进行。支撑应挖好一层支撑好一层,严禁一次将土挖好后再支撑。5)对欠稳定边坡或不稳定边坡应根据土质情况和实际条件采取边坡保护措施,以保护基坑边坡的稳定。6)开挖过程中必须注意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工程柱墩,要避免扰动基坑原状土。7)开挖过程中,要随时关注积水情况,并及时采取降水措施。8)检查作业人员的上岗证,是否人证相符。9)现场检查施工机械应符合JGJ332001有关章节的规定、保持完好状态。10)随时注意地基情况,当地基地耐力小于8.5N/c时,应责令施工方做好路面的加固和夯实工作。11) 当采

6、用桩机吊装作业时,应检查桩机与吊装物的垂直距离是否按规定小于5M、偏吊距离是否在3M之内,任何超出此规定的做法都是不允许的。更不允许在场地上以直接拖桩代替水平运输。12)在基坑内作业,要随时检查基坑周边堆载是否超过规定。随时观察边坡和围护结构的位移和沉降情况,及时查验有关测量数据,发现有异常情况应责令及时处理。13)桩机作业区周围应存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10M之内。14) 操作人员在桩和吊锤起吊状态下不得离开岗位。第二节 模板工程一. 施工方案审查1. 模板工程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属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尚需施工方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2. 施工方案应注意一下内容。

7、1)按不同梁截面、楼板厚度进行模板支撑系统的设计。2)同一高度支模体系宜采用相同的支模形式。若不可避免时,则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门式钢管脚手架和钢管支撑两个系统的稳定。3)模板支撑设计应有支撑平面布置,模板支撑大样图和安装图。4)要根据实际采用的材料的新旧程度,对设计规范的材料强度设计值进行折减,以确保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5)除按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措施(纵横向水平杆、垂直及水平剪刀撑)外,宜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采用适当的措施来保证支撑体系整体的稳定.6) 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应设置密闭的操作平台,上下楼梯,并宜设置安全检查通道、照明等安全措施。7)注意边梁的设计,注意梁和楼板之间的构造措施,避免侧

8、向失稳。8)注意混凝土的浇筑方式,组织合理的浇筑路线。9)对高支模搭设的支承面下的支撑系统进行复核,明确其拆除时间。10)应制定坍塌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二. 监理职责1. 审核施工方的施工方案是否包含了上述内容,发现内容不全或措施不严密的,应责令施工方加以补充完善。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模板工程,审查是否经过了专家组的论证,检查论证结果和专家签字。审查施工方是否按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了整改,整改内容是否符合专家的意见。3. 必要时应重新校核计算数据,审查荷载取值是否正确。4. 审查方案中是否已做坍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

9、理工程师审核签字。6. 施工后补报的施工方案,监理有权不予审核,任何补报的以提高施工质量和加快施工进度为借口引起的费用增加,监理可以不予认可。三. 搭设施工监控1. 专项方案应由施工企业和安全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章才能实施。2. 检查模板材料、木方,螺杆等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检查支撑系统的钢管、各种规格的扣件、型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有损伤、变形较大等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则责令清除出场;新进场的管件、扣件要检查质量证明书,并要进行现场抽样测量,直径、壁厚不合格的管材责令清除出场;新钢管的表面质量应符合JGJ130-2001表8.1.5的规定;旧钢管的表面质量应符合JGJ130-2001表8.

10、1.5.4的规定;扣件的质量应符合TGJ130-2001 8.1.3条规定,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3. 检查模板搭设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 主管工程师是否对现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交底记录。5. 检查立柱稳定性。1)立柱底部应设置垫板,不得用砖垫支。2)模板支柱纵横方向的水平拉杆、剪刀撑等,是否符合设计方案要求,现场用卷尺测量检查。3)立柱间距和步距是否符合设计要求。6. 检查施工荷载,检查施工时模板上的堆载是否均匀,有无违规超载的情况。7、检查模板存放1)较大模板的存放应有防倾侧措施。 2)模板的存放不整齐,存放高度过高等现象因及时责令整改。

11、8. 支拆模板安全措施。1)高处作业超过2m以上的必须设置可靠的立足点,并有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2)拆除模板时,应设置区域警戒线且有专人监护。3)严禁留置未拆除的悬空模板,一经发现,应立即处理。9. 模板验收检查。1)模板支好后,要履行验收手续,达到施工设计要求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检查验收记录,是否经验收人签字。3)各个检查项目是否都已达到规定数据。 4)支拆人员是否经过了安全技术交底。10. 模板支撑拆除监控。 支撑架的拆除前应由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并应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按后装先拆、先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1) 模板支撑应经单位工程负责

12、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且混凝土强度报告已出,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才能拆除。2) 支撑的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步地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3) 在支撑拆除过程中,应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措施在支撑长向两旁设临时斜抛。4) 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按先上后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5) 在拆除过程中,支撑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两步;当必须超过两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11. 浇筑砼时的检查。1)浇筑前,应把无关人员、材料、工具清理出场。2)砼泵送至操作现场时必须做到使砼均匀分布到较大的工作面上,不能集中一处过多,任何情况下模板立柱承受的的荷载均不得超过负荷设计值。3)在模板上运输砼应

13、设走道垫板,走道垫板要牢固可靠。4)混凝土浇筑时,派安全员专职观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变形情况。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并将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域。12. 凡遇六级大风、雷雨时,严禁作业,雨天施工要注意防滑,应对脚手架进行全面检查。13. 模板工程属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保护人员安全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方针,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14. 审查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应符合以下工作程序。应急准备工作和响应工作程序图危险源及环境因

14、素、辨识、评价编制应急预案成立抢险领导小组组建抢险队、救护车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进行评审、修订实施应急预案定期评审未发生发生15. 项目监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事故发生项目监理部应急救援人员控制事故协调组织抢救协调疏导人员监督保护现场协调现场急救工作监督施工单位车辆保证道路畅通了解事故及伤亡人员简况报告事故简况监督施工单位启动善后工作组协调监督应急救援组织责成承包单位写出事故调查报告第三节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一. 施工方案审查1. 施工单位必须申报包含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方案,未申报不能开工。搭设高度24M及以上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审。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2. 对钢管,扣件,脚手板等配件的材质,规格,进货渠道是否规定了明确的标准,标准是否符合JGJ1302001第3节构配件的规定。3. 搭设构造是否符合JGJ1302001第6节的要求,其中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横向水平杆的构造要符合6.2.2条的要求。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6.2.3条的要求。立杆的设置应符合6.3节的要求。连墙件的设置应符合6.4节的要求。门洞的设置应符合6.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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