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罪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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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第一节 罪数概述第二节 实质(本来)的一罪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概说,一、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标准行为标准说 法益标准说 犯意标准说 构成要件标准说,二、 一罪与数罪类型,(一)一罪的类型 实质(本来)的一罪继续犯、想像竞合犯 法定的一罪集合犯、结合犯 处断的一罪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二、 一罪与数罪类型,(二)数罪的类型 1、同种数罪:出于数个相同的犯意,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行为,触犯相同罪名的独立数罪形态,案 例,甲于2000年4月、6月、8月三次贪污公款6万元(每次2万元),但检察院仅发现后两次,法院按个人贪污4万元判

2、处甲有期徒刑4年,在执行6个月后,又发现甲于4月贪污2万元的事实。 对甲的行为如何处理?,判决宣告以前的同种数罪,一般按一罪定罪,但酌定从重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的同种漏罪或又犯同种新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同种数罪”的处理原则,研 析,甲的行为属于同种数罪,应将甲后来发现的漏罪单独量刑,再同先前的判决一起按“先并后减”的原则进行并罚,二、 一罪与数罪类型,(二)数罪的类型 2、异种数罪:出于数个不同罪过,实施数个性质不同的行为,触犯数个法益。且数行为间不存在连续、吸收或牵连关系的数个犯罪形态 处理原则: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一般予以数罪并罚,第二节 实质(本来)的一罪,一、继

3、续犯(持续犯)行为从着手到终止以前,其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一直处在持续状态(典型适例:非法拘禁罪),1基于一个犯罪故意2侵犯同一法益3犯罪行为及所引发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状态中,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处罚,以一罪论。法律没有持续时间长短的具体规定,一般按司法惯例处理 对继续犯的追诉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刑法89条),案 例,甲为有妇之夫,到外地打工期间,与乙女登记结婚,但由于某种原因,一直未同居及共同生活。6年后司法机关发现这一事实甲的重婚行为是否持续犯?司法机关能否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甲与乙女登记后一直共同生活,又该得出什么结论?是否共同生活的事实是否影响本罪的性质?,继续犯与状态

4、犯的区别,1、继续犯的不法状态从犯罪实行那一刻即告发生,并一直存在于犯罪行为终止以前的整个犯罪过程中;状态犯的不法状态则发生于犯罪行为终止之后,而不存在于整个犯罪过程中2、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继续;状态犯则只是不法状态的继续,而不是犯罪行为的继续,研 析,1、甲的重婚行为不属于继续犯,对其的追诉时间只能从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2、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其追诉时效应在5年以内,由于已超过追诉时效,司法机关不能追究甲的刑事责任3、假如甲同乙重婚后一直同居及共同生活,结论一样。是否同居及共同生活对重婚罪的成立没有影响,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被告人高某与周某素有嫌隙。高某欲报复周某,在周某回家

5、的途中持弹弓射击周某。但因石弹抛射,在击中周某造成周某轻伤后误中骑车经过的李某,致李某死亡。高某的行为如何认定?,二 、想像竞合犯(想象数罪) 1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 2一行为同时触犯数个罪名处罚原则:除刑法明确规定以外,择一重罪处罚,第二节 实质(本来)的一罪,实践中的想象竟合犯,窃取国家档案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竞合盗窃罪同破坏通信设施罪竞合盗窃罪同盗掘古文化、古墓葬罪竞合爆炸罪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竞合,被告人高某与周某素有嫌隙。高某欲报复周某,在周某回家的途中持弹弓射击周某。但因石弹抛射,在击中周某造成周某轻伤后误中骑车经过的李某,致李某死亡。高某实施射击周某的一个行为,触犯了故意伤害罪

6、(周某)与过失致人死亡罪(李某),构成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罚。,想像竞合犯与法规竞合的区别,法规竞合(法条竞合):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在犯罪构成上具有包容(完全的或部分的)关系的刑法规范,但只适用其中一个刑法规范的情况,数个法律条文所规定的数个犯罪构成间存在包容或重合关系,当一个行为同时符合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时,只适用其中一个条文而排斥其他条文的适用,法规竞合(法条竞合),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1、独立竞合的适用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如140条同141148条的关系2、包容竞合的适用吸收法优于被吸收法如制造毒品罪吸收持有毒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3、交互竞

7、合的适用重法优于轻法适用诈骗罪与招摇撞骗罪,两者的区别,(1)法规竞合时是一行为、一罪过,产生一个结果;想像竞合犯是一个行为,产生数个结果(2)法规竞合是因法律条文存在着包容关系,以致一个犯罪行为触犯数个刑法规范;想像竞合犯则是出于数个罪过或产生数个结果,以致一行为触犯数罪名(3)法规竞合的情况下,在竞合的数法规中,仅一法规可适用于该行为,其法律适用依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或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理;想像竞合犯的场合,依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处理,以某种犯罪为职业或业务,或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一、集合犯,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集合犯类

8、型,常习犯: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营业犯:以营利为目的反复实施某种犯罪 赌博罪职业犯:以某种犯罪为职业或业务反复实施 非法行医罪,1主观上具有基于特定心理倾向和目的而反复多次实施犯罪的同一故意2反复多次地侵犯同一或相同对象的犯罪3表现为时间的长期性、行为的多次性和行为的同一性4、为诉讼便利将其作为一罪予以整体评价,集合犯特征,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二)结合犯数个原本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成为另一独立新罪的情况典型公式:甲罪十乙罪=丙罪(新罪)甲罪十乙罪=甲罪的加重犯时,是否结合犯? 第239条:绑架杀人,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一、连续犯 基于同一或概括

9、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特 征,1、有同一的或概括的犯罪故意“同一犯意”:多次行为均由一个犯意支配,没有个别起意“概括故意”:有一个概括的犯罪意向,但对犯罪的具体目标、方法、时间无明确计划,特 征,2、实施数个性质相同的行为3、数个独立的行为之间具有连续性4、数次行为触犯同一罪名“同一条文”和“同一罪名”的区别,实践中的连续犯,多次走私多次盗窃多次抢劫多次贪污多次偷税多次组织偷越国(边)境,以一罪论处,将连续犯作为从重情节,予以从重量刑,连续犯的处罚,二、 吸收犯 数个不同的犯罪行为,依照一般的日常观念或法条内容,其中一个行为吸收他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的一个

10、罪名,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吸收犯的特征,1、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2、触犯不同罪名3、数行为之间存在着吸收关系(1)重行为吸收轻行为 制造毒品后持有的(制造毒品罪吸收持有毒品罪) 非法拘禁后勒索财物(绑架罪吸收非法拘禁罪),吸收犯的特征,(2)实行行为吸收非实行行为入室抢劫、盗窃、杀人、强奸(非法侵入住宅行为被各实行行为吸收),三、牵连犯 以实施某种犯罪为目的,但其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第三节 拟制的一罪,案 例,甲为了骗取保险金,将已投保的房屋放火烧毁,危害公共安全,事后谎称失火骗取保险金数万元 甲的行为是否牵连犯?,特 征,1.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 2.须有两个以上

11、的行为(目的行为和方法行为、或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 3.数个行为均触犯不同罪名,特 征,4. 数行为之间存在牵连关系 手段行为和目的行为的牵连 伪造车票进行诈骗 伪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证件招摇撞骗 原因行为和结果行为的牵连 因受贿而枉法裁判的,1、择一重罪处罚因受贿而枉法裁判的(原因与结果牵连)2、从一重罪从重刑讯逼供致人重伤(原因与结果牵连)3、实行并罚保险诈骗罪(目的与手段牵连),牵连犯的处罚,思考题,1、法定一罪、实质一罪、处断一罪的内容2、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3、结果加重犯的处断原则4、牵连犯、吸收犯的处断原则,案例讨论,顾某系北京中关村某电脑公司职员。某日,甲以某百货公司名义来该电脑

12、公司订购20余万余的电脑散件。公司经理担心受骗,让顾某与甲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联系,查询甲所说的百货公司是否属实。经查,顾某得知该公司根本不存在。但由于顾某与公司经理素有嫌隙,且正欲跳槽,所以就谎称甲所说的情况属实。公司经理于是与甲签订合同,在接受了3万元预付款后,将20余万元的货物发到指定地点。,案例讨论,甲收货后即以低价转手倒卖得款10余万元后逃匿。后被抓获。本案中顾某的行为如何定性?顾某以合同诈骗罪(片面共犯)论处。,案例讨论,某市博物馆因面临洪水威胁,将部分馆藏文物转移至安全地点。博物馆工作人员甲乙等人负责运送文物搬卸至新地点后,因来不及配备安全保管设施,当晚由甲乙等人负责看守。当晚,甲潜

13、入文物堆放间窃取一件画卷。不料走出房间时,正碰上乙拿着一件青铜器从另一房间出来,二人均吃一惊,但立即明白对方也是来盗取文物的,,案例讨论,于是都未出声,相视一笑后各自离开。以后二人均未再提起此事。在进行文物失窃调查时,二人均称不知情。后案件侦破。经鉴定,两件失窃文物各估价10万余元。甲乙二人的行为如何定性?各自构成贪污罪,但成立包庇罪的共犯。,案例讨论,甲为达到与他人同居目的,多次起意杀害其妻,但又一直未忍心下手。某日傍晚,甲为上山打猎而坐在院子里擦枪。此时其妻从市场回到家中,并站在其身边谈市场见闻。陈某不慎触动扳机,打中其妻腿部,致腿部动脉破裂死亡。甲的行为如何定性?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讨论

14、,甲(男,32岁),在一售货亭用面值为100元的人民币购买香烟。店主唐某(男,66岁)认为是假币,便偷偷喊来邻居徐某(男,54岁),二人一块抓住甲,准备扭送派出所,甲坚决否认自己使用假币,便使劲挣脱,但唐徐二人就是抓住不放。双方僵持了3分钟,徐某放开了甲,去售货亭打电话报警,唐仍抓住甲的胳膊不放。甲见这是挣脱的好机会,便使劲一甩胳膊,挣脱了唐某。,案例讨论,但唐某被甩开后站立不稳,撞到身后的墙上,致使心脏病发作死亡。甲当天被抓获,但其使用的纸币没起获。甲的行为如何定性?过失致人死亡或意外事件,案例讨论,甲深夜潜入本单位财务室,意图盗窃保险柜中的财物。甲用尽了各种方法,也未能将保险柜打开,感到十分沮丧。正要离开时,恰逢保安员巡逻至此。保安员发现财务室的门虚掩,即进去查看,与甲撞个正着,甲遂用撬棍将保安员打昏后逃走。回到家中后,李某恐保安员醒来后认出自己,就拿了一把匕首,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刚刚返回单位大门,即被接到报案赶来的公安人员抓获,案例讨论,(1)甲盗窃保险柜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盗窃未遂,未实施终了的未遂(2)李某返回作案现场(本单位)欲将保安员杀死灭口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哪种形态?犯罪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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