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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饭菜留验和试尝制度1、师生用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不少于100g样品留样;2、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消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保证48小时以上;3、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规定的冰箱(柜)内;4、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5、食品样品留存48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6、食品留样留存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7、食品留样要体现四要素:时间、菜名、留样人、监管人。8、留样前30分钟提前试尝 ,正常后留样,售卖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