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

上传人:ap****ve 文档编号:112237244 上传时间:2019-11-05 格式:PPT 页数:34 大小:23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季度培训内容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新版标准规范新版标准规范 1.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规范 ( DB11/693-2009 ) 2.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 (DB11/694-2009) 3.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外墙保温装饰 板做法)( DB11/T697-2009 ) 4. 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现浇混凝土模板内 置保温板做法)(DB11/T644-2009) 5.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 准(GB/T50082-2009) 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 7.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2009) 8.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JGJ190-2010) 9.混凝土耐久性检

2、验评定标准 (JGJ/T193-2009) 10.居住建筑节能监测标准 ( JGJ/T132-2009 ) 11.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 技术规程( JGJ196-2009 ) 1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CECS266:2009) 1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施工技术规程 (DB11/T643-009) 14.预拌混凝土生产管理规程 (DB11/642-2009) 15.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DB11/641-2009) 16.外墙外保温施工技术规程(聚苯板增强 网聚合物砂浆做法)(DB11-T584- 2008) v17.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 (JGJ

3、190-2010) v18.纤维混凝土试验方法标准( CECS13-2009) v19.框架填充墙(轻集料砌块)设计及施 工技术规程 (DB11/T742-2010) v20.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 GB/T50430-2007) v21.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 的通知(京建发【2010】344号) 建筑工程临建房屋应用技术标准 DB11/693-2009 v本标准代替原北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技术规程(轻 型钢结构部分)DBJ01-98-2005,自 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v1.0.2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内临 时性房屋或由施工总承包方负责

4、为建设工 程项目施工配套服务建设的临时性房屋的 设计、制作、安装、拆除及安全使用。 v3.1.1建设工程临建房屋应由丙级以上( 含丙级)或钢结构乙级以上(含乙级) 设计自制的单位进行设计。由施工单位 自行设计的,应经有资质的机构审核合 格后方可采用。 v3.1.5承重结构应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 )组合,并应取各自的最不利的效应组 合进行设计。 v3.1.8设计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屋 面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此时永久 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0。 v3.1.12临建房屋应有设计图纸、主要材料 的质量检验证明、现场安装方法和生产厂 家的验收标准及使用说明

5、书等。 v3.2.1临建房屋层数不宜超过3层。 v3.2.3临建房屋设施的单组长度不宜超过 30m,当超过30m时,房屋中间必须采取 抗正面水平荷载的横向结构加强措施。 v3.2.5用作会议室、餐厅等人员密集的房间 宜设置在临建房屋底层。办公、宿舍用房 与厨房等需要使用明火的房间应分开设置 。 v条文说明:办公、宿舍用房与使用明火 的房间或厨房因场地限制很难分设的, 要设置防火墙进行隔离。用做食堂操作 间的临建房屋考虑炉火温度的影响,必 须使用不燃材料。 v3.2.6临建房屋的周边应设置临时消防车 道,其宽度不应小于3.5m。临建房屋应 设置消火栓,消防干管直径不应小于 100mm,并合理配合

6、消防器材。 v3.2.7临建房屋的防火间距要求 v1.临建房屋与建筑工程主体结构之间的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具有毒害场所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 离应不小于20m。 v2.采用不燃材料搭建的临建房屋之间的 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v3.成组布置的临建房屋,每组不得超过 10幢,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4m ,组与组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10m。 v3.2.8临建房屋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v1.临建房屋单个房间建筑面积超过60m2时 ,疏散门不应小于2个。 v2.多层临建房屋的疏散楼梯不应小于两处且 应分散布置。 v3.临建房屋宿舍区居住100人以上时,应设 置消防安全通道,并应

7、制定人员疏散预案 。 v4.临建房屋的办公、宿舍等房间门至邻近疏 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v3.3 结构设计 v3.3.1条文说明:淘汰现有非正规角钢加 圆钢焊接钢屋架、干粘石水泥板结构的 临建房屋。 v3.3.9临建房屋的基础应采取抗拔,抗倾 覆等措施。二次及以上轻钢结构临建房 屋基础应采用混凝土独立基础或混凝土 条形基础,外部应有排水措施,一减少 不均匀沉降。 v3.3.10临建房屋应进行地基和基础设计, 具体要求如下: v1.地基承载力标准值不低于80Kpa,并根 基土质条件适当增肌基础断面尺寸或者合 理配筋,控制基础沉降。 v2.基础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条 形基础砌块强

8、度不应小于MU5,砂浆强度 不应低于M5.,楼板面找平用水泥砂浆强 度不应低于M2.5.。 v3.临建房屋安装前应对基础及预埋件进行 验收,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 70%时,方可进行安装。 v3.4机电设计 v3.4.2在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雷保护范围 以外时,应按相关规范要求采取防雷措施。 v3.4.4空调、电暖器等设施应设置专用插座。 v3.4.5临建房屋配电线路布线应穿金属管或用 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v3.4.6临建房屋内空调及取暖设施用电应采用 专用的供电回路。 v3.4.7宿舍照明用电应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 电压。 v条文说明:宿舍区应单独设置能提供电器产 品充电、观看电视

9、的功能房间。 v3.4.8临建房屋电源进线处应作重复接地, 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 v3.4.10在有可能冻结的场所,给水、排水 管道和相关设施应采取防冻措施。 v4.2.2特殊临建房屋的材料选用必须符合下 列规定: v 1存放易燃品的仓库、加工用房及明火作 业的厨房等临建房屋必须使用不然材料搭 建。 v 2用作办公、宿舍等临建房屋的围护结构 应使用不燃材料。 v4.2.3用于承重结构的彩钢夹芯板厚度不应小于 75mm,钢板厚度(含涂层厚度)应不小于 0.5mm。夹芯板的粘结强度应大于0.1Mpa。 v4.3.1条文说明:北京市建委禁用产品:铝合金门 窗(外平开式断桥和双玻设计的例外)、钢门窗

10、(外平开式断桥和双玻设计的例外)。 v5.1.1临建房屋构配件进场,供货厂家应向使用单 位提供完整的建筑结构安装图纸,产品出厂合格 证、材质证明及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相关验 收标准等。 v5.1.2临建房屋安装前应由安装单位根据合同文件 、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关标准编制安装施工方 案。 v5.1.3安装前必须对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 构件在运输、吊装过程中涂层脱落部 位以及现场焊接部位应补涂。 v5.1.4安装前应对基础及预埋件进行验收。 基础达到结构施工安装强度时方可安装。 v5.2.1临建房屋安装应由有三级以上承包资 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来承 担。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在其作业

11、允 许范围内进行施工操作。 v5.2.2临建房屋安装前,安装单位技术负责 人应按施工方案对工人进行施工程序、质 量、安全等技术交底。 v5.3.1临建房屋应由安装单位进行自检,合 格后,应由使用单位按照附录A内容组织 监理单位、安装单位进行安装质量验收, 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v5.3.4受力连接部位的所有螺栓紧固必须牢 固、可靠,外露丝扣不应少于2扣。 v5.3.7成品整体或装配式箱式房屋应提供质 量验收合格证。 v6.临建房屋拆除 v6.1.1临建房屋应由安装单位或具有相应资 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拆除。 v6.1.3施工前应编制有针对性的拆除施工方 案。 v6.2拆除 v6.2.2拆除方案应保

12、证人员安全,保证重复 使用的构件不受损坏。 v6.2.9拆除构件动用明火时,经施工现场消 防保卫部门检查批准,领取动火许可证 。 v7.建筑安全及使用要求 v7.0.1临建房屋用作宿舍的,每间房屋的居 住人员数量应符合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 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要求。 v条文说明:临建房屋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 得超过15人。 v7.0.4施工人员居住的临建房屋应统一安装 取暖设施,严禁明火取暖。 v7.0.5遭遇恶劣气候时,应对临建房屋进行 特别跟踪检查。 v7.0.7临建房屋不得擅自更改原设计电路,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 具。 v7.0.9临建房屋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房屋使 用说

13、明书正确使用和维护,不得擅自改变 使用功能和建筑的结构体系,尤其对二层 以上的楼面,其竖向荷载不得超限。 模板早拆施工技术规程 DB11/694-2009 本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3.0.2现浇混凝土顶板设计与施工中,利用混凝 土早期强度增长快的特点,人为地将结构跨度 减小,从而降低拆模时混凝土应达到的强度, 实现早期拆模。当实施模板的第一次拆除时, 由于顶板混凝土尚未达到设计强度,此时顶板 保留竖向支撑支顶不牢,或在拆除时扰动保留 部分的支撑原状,或保留支撑被拆除后再做二 次支顶,结构受到扰动,会影响混凝土的后期 强度,降低结构的安全度,并使结构可能出现 挠度超标、裂缝超标等混凝

14、土缺陷。 v3.0.4冬期施工采用模板早拆技术所浇筑的 混凝土,宜采用综合蓄热法,确保混凝土 结构不受冻,强度不受影响。 v4.0.5早拆装置支撑顶板平面尺寸宜不小于 100mm100mm,厚度应不小于5mm。 v4.0.6模板早拆支撑采用的调节丝杠直径应 不小于36mm;丝杠插入钢管的长度不应 小于丝杠长度的1/3,且不小于150mm.。 丝杠与钢管插接配合偏差应保证支撑顶板 的水平位移不大于5mm。 v5.模板早拆的设计 v5.0.4模板早拆设计应明确标注第一次拆除模 架时保留的支撑,模板早拆设计应保证上下 层立杆位置对应准确。 v5.0.5架体根部双向水平杆件距地不应大于 300,如支座

15、加螺丝调节,可放宽到不大于 500mm。 v5.0.6第一次拆除模架后保留的竖向支撑间距 不应大于2m。 v5.0.7绘制模板早拆支撑体系施工图,明确模 板的平面布置及材料用量统计。 v5.0.9进行楼板模架设计时,在施层下保留支 撑的层数通过计算确定。常温施工时在施层 下宜保留不少于两层支撑;冬期施工时在施 层下宜保留不少于三层支撑。 v6.模板早拆的施工 v6.2模板的支搭 v6.2.2.技术要点 v1.在顶板模板安装前检查各早拆部位、保 留部位的构配件是否符合模板早拆设计要 求。 v2.模板安装前,支撑位置要准确,支撑搭 设要方正,构配件联结牢固。 v3.上、下层支撑立杆轴线位置对应准确

16、, 支撑立杆底部铺设垫板,保证荷载均匀传 递。垫板应平整,无翘曲。 v4.铺设模板前,利用早拆装置的丝杠将主 、次龙骨及支撑顶板调节到方案设计标高 ,早拆装置的支撑顶板与现浇结构混凝土 模板支顶到位,确保早拆装置受力的二次 转换,保证拆模后楼板平整。 v6.3模板的拆除 v6.3.1应增设不少于1组与混凝土同条件养 护的试块,用于检验第一次拆除模架时代 混凝土强度。 v6.3.2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第一次拆模强度 由同条件养护试块施压强度确定,拆模时 试块强度不应低于10Mpa。 v6.3.3模板的第一次拆除,应确保施工荷载 不大于保留支撑的设计承载力。 v7检查与验收 v7.3模板早拆拆除的检查与验收 v7.3.2模板支撑第一次拆除后必须填写模板 早拆第一次拆除质量验收记录表(见附录D) 。 v7.3.3第一次拆除模架后,保留支撑应满足 本规程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附录A 模板及其支撑设计时各项荷载的参考 数值 vA.0.2现浇混凝土自重: v普通混凝土采用24KN/m2,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