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中级人民法院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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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项目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HCHWJ2017-012) 采 购 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日 期:二一七年九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2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6第三章 采购清单及参数要求20第四章 合同格式31第五章 报价文件格式361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项目谈判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受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前

2、来参加。一、采购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三、项目名称: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HCHWJ2017-012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1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5.3采购内容: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六、供应商资格要求6.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三证合一的 供应商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即可);6.3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3年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原件;6.4法定代

3、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到现场的)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现场的);6.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6供应商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6.7供应商参加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诚信守法承诺书;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媒介: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http:/www.hzsggzyjy.go 时30分10.2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昆明路便民服务中心二楼)10.3提交报价文件时间:2017

4、年9月27日9时00分 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9时30分10.4本项目为网上交易,报价文件目前采用纸质和电子并行的方式,供应商需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十一、重要说明:11.1本项目为网上交易,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的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同时递交一套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份数见采购文件规定)。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与电子报价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网上开标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当网上开标因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采取线下开标,则以纸质文件为准

5、。11.2电子报价文件2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hz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1份,为.nhztf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递交的U盘分别做好标示。(不加密的用于解密失败时U盘导入。)11.3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撤回、补充或修改报价文件。11.4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解密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如供应商未能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11.5操作手册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

6、p:/“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项目经理电话。十二、质疑:请将疑问在报价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以书面形式(盖章)送达至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联系电话:0530-5389000、邮箱: )十三、谈判文件变更及澄清:谈判文件公告及谈判文件变更及澄清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http:/ 14.1采购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 菏泽市中华东路1399号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966773729 14.2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3-2单元18004联系人:李女士

7、电话: 17753037265 0530-5389000电子邮箱:2017年9月20日48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编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采购人: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 菏泽市中华东路1399号联 系 人:杨先生联系方式: 15966773729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人: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地址:菏泽市和平路国贸中心B3-2单元18004联系人:李女士电话: 17753037265 0530-5389000电子邮箱: 3项目名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增院区监控点采购项目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7质保

8、期3年。8合格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谈判小组审查10是否退还报价文件否11报价文件份数报价一览表:2份(单独密封)纸质报价文件:5份:正本1份、副本4份(A4纸粘贴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报价文件:2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hz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1份,为.nhztf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递交的U盘分别做好标示(不加密的用于解密失败时U盘导入)。12报价文件提交地点及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截止时间:2017年9月27日9时30分

9、13谈判有效期自递交报价文件截止之日起60 天14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捌仟元整(8000.00元人民币);交纳保证金信息: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账号:228622195362;供应商在2017年9月27日9时30分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谈判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谈判会议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注:(1)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交纳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才视为谈判保证金到账,是否按时到账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2)汇入的供应商名称要与参加竞争性谈判会

10、议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15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成员依法组建,由3人组成。16谈判开始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2017年9月27日9时30分谈判地点: 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17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8采购限价本项目采购限价为人民币475000元超出采购限价按无效报价处理。19付款方式货到采购人制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金额的90 %,剩余的10%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20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报价文件中的盖章应加盖供应商公章(不接受加盖“*专用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网上交易

11、须知本项目为网上交易,采用电子和纸质并行的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上传电子报价文件,同时递交一套与电子文件一致的纸质报价文件(纸质报价文件份数见采购文件规定)。纸质报价文件内容与电子报价文件内容须保持一致,网上开标以电子报价文件为准,当网上开标因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采取线下开标,则以纸质文件为准。电子报价文件2份,其中加密文件1份,为.hztf文件,在会员系统中上传;不加密文件1份,为.nhztf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递交的U盘分别做好标示。(不加密的用于解密失败时U盘导入。)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之后、在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可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撤回、补充或修改报价文件。采购人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供应商需使用CA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解密过程出现故障时,按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理。如供应商未能在解密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标解密操作,视为放弃该项目投标。操作手册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菏泽专区”http:/“资料下载”栏目进行下载。供应商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项目经理电话。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 采购人系指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青岛佳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3. 合格供应商 3.1具有本项目采购服务或实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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