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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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泰州市国家税务局2017年3月一、关注事项1、2016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即汇算清缴期限为次年1月1日至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5条规定: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说明:由于“营改增”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所以2015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期限从5月31日推迟至6月30日。提醒一 :各单位早计划、早安排,在5月31日前

2、完成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其中在5月31日前可以进行多次更正申报。提醒二:电子税务局年度申报设风险扫描功能,但非强制监控。企业可点击进行修改后提交申报或不修改直接提交申报。提醒三:年度申报时请关注与季度申报信息的关联性,防止申报的随意性。以前年度申报中部分查账征收企业季度申报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预缴的所得税额大于0,而年度申报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等指标均为0。核定征收企业季度申报收入总额大于0,预缴的所得税额大于0,而年度申报收入总额为0,造成实际应纳所得税额为0,汇算清缴时系统形成多缴退税,比对异常。 提醒四:关注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企业增值税自查补充申

3、报,排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和国税函【2008】第828号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等情形 ,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应及时申报。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

4、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小型微利企业实际按10%的税率入库,按15%的税率享受减免税)。提醒一:企业自行对照,符合条件在季度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时,小微企业优惠系统实行提醒和自动控制,前提条件是在年度申报时正确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但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季度、年度补充申报或注销前年度申报时,小微企业系统不监控,请多加注意,与大厅申报人员做好沟通,确保符合条件及时享受优惠。提醒二:正确填报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 (1)“107纳税人

5、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2)“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填报说明中,判断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为“所属行业代码为06*”至4690,小型微利企业优惠判断为工业企业”,不包括建筑业。 (3)102注册资本(万元)、105资产总额(万元) (4)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企业基础信息表正常申报更正申报补充申报100基本信息101汇总纳税企业是(总机构 按比例缴纳总

6、机构 ) 否 102注册资本(万元)106境外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是 否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是 否104从业人数 108存在境外关联交易是 否105资产总额(万元)109上市公司是(境内境外) 否 200主要会计政策和估计提醒三:区分所得减免优惠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正确填报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和A10704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所得减免优惠是对项目所得实行优惠,填写在主表20行 “所得减免”,在主表23行“应纳税所得额”前。如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前企业所得税 。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

7、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减免所得税优惠是对整个企业实行税率优惠,在主表25行“应纳所得税额”后,填写在主表26行“减免所得税额”。如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征收。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税率征收。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等。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行次项 目项目收入项目成本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纳税调整额项目所得额减免所得额123456(1-2-3-4+5)71一、农、林、牧、渔业项目(2+13)2 (一)免税项目(3+4+5+6+7+8+9+1

8、1+12)13 (二)减半征税项目(14+15+16)14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15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16 3.其他26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27+28+29+30+31+3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行次类别项 目金 额13三、利润总额(10+11-12)1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减:境外所得(填写A108010)15 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填写A105000)16 减:纳税调整减少额(填写A105000)17 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填写A107010)18 加:境外应税所得抵减境内亏损(填写A108000)19四、纳税调

9、整后所得(13-14+15-16-17+18)20 减:所得减免(填写A107020)21 减: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填写A107030)22 减: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写A106000)23五、应纳税所得额(19-20-21-22)24应纳税额计算 税率(25%)25六、应纳所得税额(2324)26 减:减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40)27 减:抵免所得税额(填写A107050)28七、应纳税额(25-26-27)3、以前年度亏损额弥补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

10、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第079号)第二十条,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后,应对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逻辑性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重点主要包括:(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提醒:企业季度预缴申报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年度汇算清缴时按规定逐年弥补以前年度亏损。4、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第079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

11、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提醒:目前省局明确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多缴税款及时办理退税手续。5、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企业应当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规定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的优惠事项,保存期限为该优惠事项有效期结束后10年。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企业应当不迟于年

12、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企业已经享受税收优惠但未按照规定备案的,企业发现后,应当及时补办备案手续,同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责令企业限期备案,并提交目录列示优惠事项对应的留存备查资料。 提醒: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执行财税201649号,具体按苏财税201712号要求将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拟纳入第一批核查的,应在3月10日前将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除此之外均纳入第二批核查,企业应在6月10日前将备案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但到税务机关备案在5月31日前 。 软件企业1份胶装装订,1份活页装订。相关电子文档以光盘形式报送1份,以

13、便提交核查。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指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简称实际资产损失),以及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上述资产,但符合通知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简称法定资产损失)。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应当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

14、可以按照25公告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因此没有追补确认的问题。目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第025号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第0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存货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25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 提醒一:企业发生资产损失会计上已通过“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进行核算,应及时进行专项申报。通过附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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