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书填写规范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设立宗旨为:选取贫困生中的优秀学生,即困中选优报送学生必须为在库贫困生,其他要求参照《上海海事大学奖学金评选办法》一、 所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需一式两份二、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三、 一套完整材料,需含(一) 审批表一式两份,每份必须正反面打印在一张纸上1、 困难登记选“一般困难”或“特别困难”2、 审批表中申请理由一栏,其第二页内容不得空白电子版打印,需本人签名3、 审批表中年级推荐意见,由员填写(可打印),需对该生各方面做出评价,最后写同意推荐 XXX 同学评选 XXX 奖学金推荐人需本人签名4、 审批表中院系意见,需对该生的德育、智育、工作能力做出鉴定,最后写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 XXX 同学评选 XXX 奖学金推荐人需本人签名,学院总支盖章如果先写好,后请领导签字,需保证本学院、本批次材料字迹相同)5、 审批表中的年级专业推荐意见、院系意见,可以相似,不得相同二) 学生奖学金申请书打印版一份1、 申请书字数需大于 800 字,突出贫困、励志2、 板式为:标题三号字,正文小四,宋体。
3、 落款为申请人签名,日期注:递交材料时,请用回形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