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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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五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交易登记号:19CGJB02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江北区采购办批准,现就宁波市江北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的白沙、中马、谢家(天水)等片区其他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XDZB-2019-123二、项目概况:子包号服务内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暂估年度费用期限要求备注一白沙片区其他垃圾收运工作98.80元/吨108186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

2、021年7月31日垃圾量按预估30吨/天365天计算(吨位数量为暂定数),实际垃圾量根据垃圾收运终端称重数据为准。二中马片区其他垃圾收运工作100.00元/吨1095000元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三谢家(天水)片区其他垃圾收运工作95.70元/吨1047915元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3、其他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

3、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供应商可对上述三个子包中的任意一个或多个子包进行投标,但只被推选为其中一个子包的中标候选人。4、 采购文件发售日期:2019年10月25日至2019年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采购文件。五、采购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1、采购文件

4、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本公告附件中具有可供潜在供应商阅读的采购文件电子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采购文件发售期内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书面文本,若供阅读的采购文件电子版与书面文本不一致的,最终以书面文本为准,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2、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5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七、投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2楼)八、开标时间:2019年 11月 15日9时00分(北京时

5、间)九、开标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北区丽江东路85弄16号2楼)十、其他事项:1、特别提醒:供应商需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的,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分网”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6、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采购人:宁波市江北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574-87355850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屠世侠、郑梦燕 电话:0574-87375708 传真:0574-89077720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8号涌金大厦6楼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宁波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办公室/0574-87388097第 4 页 共 47 页第2部分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白沙、中马、谢家(天水)等片区其他垃

7、圾收运服务项目采购人宁波市江北区环境卫生养护中心采购内容子包一:白沙片区其他垃圾收运工作;子包二:中马片区其他垃圾收运工作;子包三:谢家(天水)片区其他垃圾收运工作。二、招标内容1、 基本情况: 根据市文件规定,生活垃圾收集“一体化服务,实行机械化收集、集中化转运”模式,其他垃圾按区域收集,收运至小西邵垃圾中转站。2、服务期限子包一: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子包二: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子包三: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9月15日。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后续合同的签订以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8、。如遇政策变化项目暂停或终止的,采购人有权利终止合同。3、基本服务内容子包一:白沙片区其他垃圾清运作业;子包二:中马片区其他垃圾清运作业;子包三:谢家(天水)片区其他垃圾清运工作。4、服务要求(1)总则1)本项目实施所需的劳动力、材料、设备和服务由中标人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的所有人员(包括以后新增)不与采购人发生劳资关系。所有人员的工资由中标人自行发放。2)中标人应每月底向采购人提供下月管理计划及有关措施,便于采购人进行监督考核。3)中标人应在做好日常垃圾清运工作的同时,必须服从采购人安排的市、区、及中心布置的各重大活动期间的突击性、重大活动保障和其他临时性任务。4)中

9、标人必须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及其它各项规章制度,项目合同期内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合同期内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后果。中标人按实施季节不同、时段不同及时向采购人相关科室上报作息时间,但须得到相关科室同意方可实施。5)合同期间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在承包范围内从事各种与本项目内容无关的活动。6)中标人必须认真做好爱国卫生除“四害”工作,自觉接受采购人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考核检查。7)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必须按采购人所订的考核细则规定履行。中标人对采购人在日常考核、监督中提出的存在向题,要及时予以整改,同一问题被连续二次发现未及时整改的,将加倍处罚。8)台帐、记录、

10、报表齐全,按时上报。(2)垃圾收集、清运1)每日垃圾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收集、清运,将垃圾运至小西邵垃圾中转站内。如收运处置终端发生变化,中标人风险自负,采购人不补偿任何费用。垃圾量按预估30吨/天365天计算(吨位数量为暂定数),投标人报价根据上述预估垃圾量自报综合单价,实际垃圾量根据垃圾收运终端称重数据为准。2)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桶倾倒后复原摆放,容器内无留存垃圾及污水,四周无撒落垃圾。(3)作业人员作业要求1)作业人员必须统一制服、着装整洁,佩证上岗,穿安全背心,戴安全帽,不得混装。2)严禁酗酒后作业,车辆不准超速、闯红灯、双车并行、逆向行驶、骑车捡垃圾等违反交通法的行为。3)作

11、业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不得辱骂他人。4)作业期间应及时制止偷盗、破坏绿化及公共设施的行为。如践踏草坪、摘花果、三乱(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等不文明行为。5)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做好地界交接班,不得擅自换班。(4)垃圾清运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规范DB3302/T1099-2018执行。(5)车辆作业要求1)作业车辆每天擦洗,无污迹,车外无吊挂杂物,车辆无破损。专用标志清晰完整,专用设备、警示灯和指示板灵敏存放,无残缺。2)作业时作业车辆应按规范紧靠侧石停放,严禁弯道(路口)等不安全或影响交通的场所以及草坪、地被植物上停放车辆。保持车内外洁净,行驶途中扫帚畚斗放置妥当。3)作业

12、车辆在清运过程中不得出现污水滴漏现象。4)中标人负责垃圾车的日常清洁、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行驶安全。若在日常运作中,发生意外安全生产事故,均与采购人无涉,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的责任和费用。5、人员、车辆配置(1)每个子包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垃圾清运专职人员6名,驾驶员3名,其他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考虑配备。(2)采购人将垃圾收运车辆租赁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通过租赁采购人的设备车辆后,设备车辆仍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行解决,确保本片区内垃圾收运工作到位。租赁车辆数量符合采购人要求。(3)中标人租赁采购人的设备车辆须在采购人经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车辆租赁价格按照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进行计算为准,

13、租赁费用全额上缴国库。6、其它要求(1)人员部分1)配备数量:投标人所配置的人员应不低于本“人员、车辆配置”所要求的数量。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现有的正式在职员工,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开标前近3个月内投标人为其所缴纳社保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社保证明为准)。3)若投标人已在本次投标时配配齐全本项目作业人员,填写作业人员配置表,可不提供承诺书;若投标人未配配本项目作业人员,则可不填写作业人员配置表,但投标人须承诺:一旦中标,作业人员在合同签订前全部配备完毕,并报采购人审核,否则中标无效。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配备的男性作业人员、女性

14、作业人员年龄最高不得超过法定劳动年龄,其中驾驶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合同履行期间,若采购人因作业需要,要求中标人进行人员派遣的,中标人按要求派遣人员至采购人指定岗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车辆部分1)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经租赁采购人的设备车辆后仍不足的设备车辆,在合同签订前全部配置完毕(购置或租赁)并报采购人审核。所配置车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其车身颜色、配置GPS、4G视频等配置要求均须符合采购人及采购人相关部门标准,否则中标无效的承诺书(格式十三)。2) 车辆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事故损失、赔偿以及设备损坏、维修、保养、保险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租赁期满后,采

15、购人将对所租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车辆日后可继续使用,检查后引起的维修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3) 未在工作时间内,所有收运车辆需停放在固定地点,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并报采购人登记备案。8、考核标准(一)考核对象中标人。(二)考核机制建立中标人每日自查、相关部门考核全面巡查的三查制度(日常巡查、抽查,空档时间突击检查),不断总结完善考核机制,达到既能提高中标人积极性,又便于考核中标人的各方面工作。采购人根据每月考评结果,作出综合考核评价意见,发放每月承包经费。采购人每年可在合理范围内更新考核办法,中标人应予以配合。(三)考核办法1、以中标人为考核单位。2、月评:满分为100分。具体情况如下:(1)考核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全额支付当月经费;(2)考核分在95分-90分(含)之间的为良好,以95分为基准每下降1分,扣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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