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

上传人:郭** 文档编号:111805603 上传时间:2019-11-03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90.9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 欢迎来到CN人才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湖北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处罚 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就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15位听证陈述人在发表意见时也指出了湖北省居民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些许乱象 收费标准随意确定 “多数小区物业公司不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而是开发商前期私相授受大多数追求利益最大化”武汉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江宗泉说这也导致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随意确定 江宗泉认为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应该是根据物业公司的管理水平、运营成本、收支情况加上税收和合理利润收支报表应该在业主委员会

2、的监督下经过公开审计公示后确定而现在是开发商利用自身优势在售房中普遍确定物业管理费后期收费标准这个收费标准没有法律依据没有事实支撑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湖北省公安厅内保总队副总队长程西江介绍当前的现状是物业服务企业保安整体素质不高有的物业公司为了追求利益对从业人员不进行培训发一件制服就上岗的行为普遍存在只要身体好、有身份证就可以有机会成为保安“有个别小区存在保安监守自盗的问题甚至有些保安不知道灭火器放在什么地方” “聘用的从业人员年龄偏大既没有经过专业培训也没有从业资格证不具备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导致很多小区乱象丛生”武汉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江宗泉说 物业费难以收取 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

3、随意定相对应物业管理费难以收取也存在于很多居民小区“在整个物业管理中最大的矛盾是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为物业公司的管理不到位而拒交物业管理费”江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徐燕雯说 徐燕雯建议可以建立一个第三方信用平台来管理独立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起到协调作用业主们把物业管理费交给第三方信用平台管理第三方信用平台对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考核经业主认可后再把费用交给物业公司 业委会财务不透明 “业主委员会的支出谁去管理?谁去监督?谁去审计?”江汉大学商学院副教授徐燕雯说每个小区到要换届时或年底业主委员会会出一个财务报表的公示给业主审计而在公示栏中却没有审计部门的审计认可往往是一条签字就可以作为业委会的支出“很难去监

4、督它也很难去规避贪污现象的产生” 徐燕雯认为应该从法律和条例上规定业主委员会的支出每一张指出票据上除了公章以外还应有相应负责人的签字这样在审计中查账就很容易追溯到具体的某些人从一方面可以杜绝腐败现象 据了解湖北省政府法制办将慎重研究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和建议吸纳合理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湖北省物业管理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另据楚天金报 四大焦点引50余人激烈讨论开发商私卖停车位最高可罚10万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如何成立?物业费如何收取?维修资金使用?停车位权属如何?小区保安服务如何提高质量 昨日省政府法制办举行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

5、简称条例)立法听证会业主、物业公司、开发商、律师、教授等50余名代表参会对有关物业服务和管理的焦点问题展开激烈交锋 听证会结束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吸纳合理的意见建议作为修改完善该条例的依据之一然后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年内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突出问题 全省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不足30% 物业服务和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每一位老百姓因此备受关注省住建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长王同初介绍截至年底我省已实施物业管理项目8015个、建筑面积5.18亿平方米其中住宅小区项目6068个、建筑面积4.16亿平方米;非住宅小区项目1947个、建筑面积1.02亿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50.49% 全省物业服务企业41

6、42家其中一级资质57家、二级资质216家、三级资质2531家、暂定级别1338家从业人员总数18.21万人已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176.88亿已使用维修资金9.63亿元 王同初表示中央已出台的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比较原则对一些具体问题的规定还存在缺失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无法得到有效解决具体到我省主要有业主委员会成立难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比例不足30%业主自治制度不能有效执行等问题 还有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为物业管理服务留下隐患比如房屋建筑装修质量纠纷、随意变更室内布局和小区环境、规划与建设不符、拒绝移交物业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用房等问题造成物业权属不清服务管理范围不明

7、相关处罚 “私卖车位罚10万”获点赞 小区车位车库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开发商销售最高罚款10万元听证会上大家对条例中的这一规定纷纷点赞 根据条例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可用于停放汽车的场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建设单位不得作为停车位销售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停车位、车库应当优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之后有富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其他人但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违反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城市配套设施人防要求只有人防配套设施标准建设以外的地下室产权是开发商的但大多数开发商把所有人防配套设施视为己有强制实行车库只卖不租湖北工程建设总承包有限公司董事江宗泉说一个没

8、有产权的车位少则15万到20万多则20万以上严重侵害业主的利益也埋下了产权之争、期限之争 四大焦点 停车位如何合理使用 昨日的听证会主要围绕5个方面展开包括如何解决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物业用房与设施设备配套中的现实问题;如何确定物业服务费、房屋交付后空置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及如何解决业主逾期不缴费的救济问题;还有如何解决专项维修资金的启动、管理、使用难等问题;如何解决停车位、车库的权属和使用中的问题 对于停车位问题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推行小区停车费半个小时 在所有问题中关于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履职最受关注 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何界定 该条例草案

9、规定小区业主超过300户的可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主要讨论选聘和解聘物业公司、筹集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变共有部分用途、利用共有部分进行经营及所得收益分配使用等问题 律师代表殷滤对业主大会提出建议将业主大会作为社团进行登记赋予业主大会法人资格这有利于强化业主大会的业主资质和业委会委员的公心 对于条例草案规定的第一次业主大会召开前15天要公示的问题殷滤表示每次大会召开都要公示否则擅调物业费的情况就不会得到有效监督 对于空置房屋物业费殷滤建议用打折的方式收取现场多名代表都赞成这种办法但有物业公司代表表示要全额收取对于欠缴物业费的情况除条例规定催缴外有代表提出将物业费缴录入个人信用档案还

10、有代表提出物业费缴纳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即业主把物业费交给第三方物业公司服务得到“好评”再将钱交给物业公司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现场透露目前我省已准备放开物业费的收费标准但新建小区前期物业费执行政府定价 小区公共设施经营权归谁 该条例规定业委会人数为5至11人每届任期不超过5年可连选连任江汉大学老师徐燕雯通过调查发现现在很多小区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很大关键是业主委员会任期很长并且是连任有的可以连任几届达到十年以上的时间这样就很容易形成垄断这样业主委员会就根本无法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 徐燕雯建议一届5年时间太长且最多只能连任一次他说可以借鉴香港等地业委会委员只能当一届届满全部辞职 徐燕雯还指出小

11、区里的公共设施或者公共场所比如道路、地面停车位、游泳池、网球场经营权归谁?该条例明确规定归全体业主就连建设单位都不能做停车位销售但很多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总觉得自己就像一个法人一样经营获益这可以补充物业管理、维护的费用支出如果不是公用呢? 听证会现场许多代表都建议业委会财务要公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陈晓星建议业委会设立一两个专职委员给予一定的工资报酬其他委员给予一定的通信、午餐等补贴同时也要明确业主委员会的法律责任 小区招保安是否应设门槛 该条例草案规定物业公司应向小区提供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公安机关代表程西江对物业服务的保安提出专门意见他表示现在物业公司可以自行招聘安保人员有的为了追求利

12、益发一件制服就变成保安、立即上岗的行为普遍存在只要“身体好有身份证”就可以当保安有的保安员甚至不会讲普通话还有些保安不知道灭火器放在什么地方等 程西江说目前广东已经走上保安职业化、社会化的进程他建议该条例有关保安的规定太粗应该细化业主大会可选聘保安物业公司也可委托专业保安公司负责 除此之外在物业服务招投标时还可以把物业公司和保安公司分开招标保安的服务也纳入公安机关的监管之中 条例中的相关处罚规定 可停车的共有区域不得作停车位出售车位、车库优先满足业主否则罚建筑单位5万到10万元 保修期内建设单位不维修受损设施可罚款5万到10万元 水电气等不维修、更新可罚10万到20万元 物业公司泄露业主信息、私设营业摊点可罚1万元到3万元 被解聘物业公司拒不退出或不办理交接手续可罚1万元到3万元 相关行政部门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