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浙江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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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浙江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年浙江省拥军优属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促进国防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拥军优属的各项制度实现拥军优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第三条各级政府及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把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纳入全民教育规划依托各种教育阵地运用多种宣传工具加大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的力度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应当加强

2、经常性的拥军优属报道不断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拥军优属意识形成 “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气 第四条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要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和争创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并把这项活动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动社会力量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使拥军优属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条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与驻军应开展以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为主要内容以培养“四有”新人为目标的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不断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部队战斗力的提高 第六条每年“八一”、元旦、春节和部队执行重要任务后各地应主动走访慰问驻地部队、当地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

3、所和优抚对象帮助解决战备训练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第七条对军民间出现的矛盾和纠纷当地政府要遵循“团结协商团结”的方针主动与部队协商解决凡遇重大军民纠纷主要领导要亲自出面及时协调妥善处理 第八条依法维护现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对严重损害军人和优抚对象利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涉及军人的刑事、治安案件及交通违章等问题要慎重处理及时与所在部队取得联系 第九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保障驻军粮油、副食品、水电、燃料和日常生活必需品供应按规定由地方财政补贴的应当予以补足 第十条对部队“菜篮子”建设需要征用或租赁的土地、水面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优惠或减免有关

4、税费 第十一条教育、劳动、人事和农科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智力拥军活动有针对性地开设文化补习、科技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班协助驻军培养军地两用人才 第十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种公路、桥梁、渡口、隧道和各类停车场对军车免收通行费和停车费 第十三条铁路、公路、港口客运站应设立军人售票窗口对军人实行优先售票其他服务行业要对军人优先服务 第十四条本省境内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森林公园、对外开放的文保单位等军人凭军官证、士兵证参观游览;省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部队集体活动凭部队介绍信可参观参观游览的具体规定由各地自行制定 第十五条依法保护军事设施对破坏军事设施的犯罪分子要依法惩处 第十六条为确保部队舰艇海上航行战备训

5、练和地方渔民海上作业的安全各相关市、县应根据驻军实际划分海上航道和海上作业安全区域 渔民不得在部队舰艇出入的航道上用拖网等进行海上捕捞作业不得在部队舰艇航道两侧规定范围的海域内进行网箱水产养殖 地方渔船临时使用军用码头、部队锚地、水鼓应事先征得部队同意防台期间须使用部队的码头、锚地、水鼓、泊位的地方渔船必须服从地方渔政等部门和部队的指挥到指定的港湾、码头、锚地、水鼓泊船地方渔船不得抢占军用码头、军用洞库不得随意抛锚不得多船同 时使用一个水鼓 第十七条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向部队的单位和个人摊派钱物 第十八条在原籍有工作的部队军属随军后可对口调入驻地同行业单位驻地单位无特殊理由不得拒绝接收

6、飞行、舰艇部队以及团以上干部家属应作为重点安置对象尽可能做到随到(调)随安置 企业招用部队随军家属可比照安置社会待业人员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企业根据生产状况需要调整、压缩人员时不得安排随军家属下岗企业因停产、破产等原因致使部队随军家属下岗的企业主管部门应负责在本系统内进行调剂妥善安置不得将其推向社会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凡招用随军家属中失业职工并签订两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当地就业服务机构除将其应享受的失业救济金余额一次性付给用人单位外还可给用人单位适当补助和扶持 第二十一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伤残军人享受与所在单位因公(工)伤残职工相同的生活福利待遇所

7、在单位不得因其伤残而解聘停产和破产企业其主管部门应妥善安置 第二十二条家居城镇的现役军官、志愿兵未随军家属所在单位分配住房或集资建房时应当按照未随军家属的职级享受本单位双职工待遇分配住房或集资建房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所在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购买住房时按夫妻双方实际工龄(军龄)计算 第二十三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现役军人子女教育部门应按就近入学的原则优先安排就读;驻海岛、高山和边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革命烈士和革命伤残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含职业高中、中等技校)其录取时可适当予以照顾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社会各界应当积极支持部队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

8、战士给予物资优待和荣誉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优抚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社会、群众三结合的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优抚对象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 第二十六条凡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优抚对象其医疗费按有关规定报销不得定额包干给个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免要按有关政策规定卫生、民政部门应各司其责 中央财政按标准拨给地方财政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费用纳入安置地区公费医疗体系统筹管理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其无工作的直系亲属继续享受医疗包干医疗超支费用由当地财政解决

9、第二十七条服现役的义务兵及其家属实行社会和群众优待农村入伍的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金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村劳动力年人均收入的70%标准发给;城镇入伍的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金按不低于上年度当地职工年人均收入的70%标准发给 在边海防等条件艰苦地区服现役的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待金按高于当地优待标准发给 优待金按照兵役法规定的服现役期限发给超期服役的凭部队团以上单位机关的有效证明继续发给 第二十八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烈士陵园、纪念馆、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管理要在资金投入、土地征用、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 第二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当地政府分配的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的义务在编制和增人计划内要优先选用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对县以上政府分配的指令性安置任务拒绝接收和变相拒绝接收致使退伍军人不能按时上岗工作 影响安置任务完成的单位当地政府要依法追究其领导者的责任或予以处罚人事、劳动部门应停止其调进人员和招工计划的审批直至被拒收的退伍军人得到安置为止 第三十条各地要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地可依据本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和相应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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