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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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 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制度 第三节 其他国际货物运输制度,第一节 概述,一、国际货物运输的概念和方式 二、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概况,国际货物运输概念和方式,国际货物运输是指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委托,采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对货物进行的跨国运输活动。 国际货物运输关系是以运输合同为基础的独立的法律关系。主体一般包括:托运人、承运人(实际承运人)、收货人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按运输工具和途径划分):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2、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3、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4、国际多式联运,国际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概况,从内容上看,是以规范承运人的责任为核心的国际货物

2、运输法律制度是以海上货物运输制度为基础而逐步发展完善的。 从结构上看,包括国际公约、国际惯例、国内立法。 3个提单公约 华沙公约、海牙议定书 和瓜达拉哈拉公约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 多式联运公约,第二节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制度,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和制度 二、提单 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和制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制度,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方式,1、班轮运输(提单运输) 定义:由卖方或买方将货物交由班轮公司,按固定的船期、固定的费律、固定的航线和停靠码头进行的货物运输。 特点:在这种运输方式下,运输合同是以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向托运

3、人签发,由承运人单方面印制的提单来体现的,所以又称为提单运输。 适用:主要适用于国际杂件货物运输(量小、价高、交接港口分散),是使用广泛的海运方式。,2、租船运输,定义: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的全部或部位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费用所进行的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方式:国际航次租船运输、国际定期租船运输、国际光船租船运输。 特点:租船运输实行契约自由原则运输合同体现为承租人和出租人根据具体情况就船舶经过的航线、经停的港口、船期以及运输费率进行协商订立的租船合同。 租船合同本身即为运输合同,但它不能作为承运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租船运输方式下,承运人也要签发提单,但不能与合同抵触. 适

4、用: 适宜于集中单一、大宗货物的运输,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制度,班轮运输合同主要受有关提单运输的国际公约和国内法的干预和调整。 1、 原因 2、主要规则 租船运输合同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应适用的法律或惯例。 合同法、海商法、波尔泰姆合同、金康合同。,二、提单,(一)提单的定义与功能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证明 2、提单是承运人接收货物的收据 *3、提单是货物的所有权凭证 效用:凭单提货、押单融资、转单交易 缺陷:导致贸易及海事欺诈(卖方及承运人伪造提单、货许多家、倒签和预借提单),PH,典例:,“好景1号”是船东为了欺诈而临时在泰国登记注册的一家“蓝海航运”皮包公司,注册表中资产可观,有20万美元

5、的流动资金,3艘船舶。实际仅在案发3个月前由一名泰籍人租了一间10平米的房,设了两张办公桌、一部电话。在高雄将100万美元货物装船后,于台湾海峡一岛屿挂靠重新刷写船名,为“LAPLOMA”,经一家香港公司与中国客户低价订立新合同,卸货收款后消失。,10月19日,劫持乌克兰“法伊尼”号货船的索马里海盗在甲板上警戒。,法国军方23日说,法国海军23日抓获9名海盗嫌疑人并将他们转交给索马里邦特兰地区当局。另一方面,劫持乌克兰“法伊尼”号货船的海盗再次誓言,如遭攻击将反击。,1985年6月印度国贸公司向三家马来西亚公司订购橡胶及棕榈油。7月装船“热带皇后号”,签发提单,从巴生港驶往马达拉斯。8月中断联

6、系。,8月25日,经香港向全公司介绍,我国兴利、广澳公司与香港利高洋行签订了进口橡胶及棕榈油的合同,订明装船唛头为“塔瓦洛希望”,8月29日利高洋行通知中方船抵汕头并提交一份没日期的发票和两份“货运正本提单”,唛头编号为“N/M”。提货船离。9月外国保险公司经调查认为该货系“热带皇后号”的印、马公司之货,即起诉广东高院。,判决依据:提单作为物权凭证,持有人享有货物所有权。利高洋行与中方的买卖无效,因出售了其无权出售的货物,中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调查证明: “塔瓦洛希望”号就是“热带皇后号”,案情1,案情 2,“热带皇后号”诈骗记,!,(二)提单的分类,1、以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可分为已装船提

7、单 和收货待运提单。 2、以提单是否有不良批注划分,可分为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以提单的不同抬头划分,可以分为记名提单、不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4、以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可分为直达提单、转船提单和联运提单。 5、其他几种特殊提单:倒签提单、预借提单 与提单有关的保函:清洁提单保函、提货保函、倒签和预借提单保函,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正本提单持有人的索赔权】承运人违反法律规定,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损害正本提单持有人提单权利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由此造成损失的民事责任。 【无单放货的诉因】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

8、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责任限制不适用】 【承运人与无单提货方的连带责任】 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提单正当持有人的索赔权】 向承运人实际交付货物并持有指示提单的托运人,虽然在正本提单上没有载明其托运人身份,因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要求承运人依据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无单放货索赔之诉的独立性】,案情 : 2000年12月21日,虹发有限责任公司向德国A&D有限责任公司发出要约:愿以每台900美元的价格按照CIF天津

9、价格条件购买笔记本电脑1000台。 12月22日,德国A&D有限责任公司接受要约。12月26日,德国A&D有限责任公司将1000台笔记本电脑交给德国FELLY运输公司装船运输。FELLY运输公司发现其中有200台笔记本电脑包装破损,准备签发不清洁提单。A&D有限责任公司为从FELLY运输公司处拿到清洁提单,在其签发提单前,向FELLY运输公司出具了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承运人FELLY运输公司遂给A&D有限责任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A&D有限责任公司持清洁提单按信用证结汇。虹发有限责任公司次年4月1日收到货物,发现200台笔记本电脑有严重质量问题,于是向承运人德国FELLY运输公司索赔。 试问:(

10、1)承运人应否承担责任?(2)如果虹发有限责任公司向A&D有限责任公司索赔,索赔能否成立?,清洁提单保函问题,倒签提单案,我公司委托中国对外贸易运输公司租船装运,由于外运公司原袷定的“东风”轮因临时损坏在日本修理不能按时到岸,临时改派华夏公司管理的期租船“曲兰西克”装运,又因其间连日雨雪,2月11日才装毕,13日开航。 我公司为了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装船日期的提单,要求外轮代理公司按1月31日签发提单,并于2月22日凭单议付收清货款。 B公司得知故障后,曾对装运期表示怀疑,并要求提供一月份装船证明。但我方先肯定,而后直至4月15日才回信说明是1月31日装船,并强调提单正常。 4月23日“曲兰西克

11、”抵鹿特丹,B照常提货,而S公司来电:提单装船日期是伪造的,拒不提货,并提出索赔。我公司拒绝。S和B公司联合行动,一面卸货,一面请律师上船查行好日志。后向当地法院起诉控告船方伪造证件,要求扣船。法院通知扣船,案情恶化,引起关注。华夏公司委托西德船代公司出具约3万英镑银行担保释放扣船,并与买方协商索赔,赔付20900英镑后撤诉结案。,我国某公司与英国S公司、瑞士B公司分别签订了两份农产品出口合 同,CIF鹿特丹,装运期为12月至次年1月,两客户按时开来保兑的、不 可撤消的信用证。,(三)电子提单和海运单,1、电子提单 定义:电子提单指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传送有关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数据。电子提单与纸

12、制提单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作用:便捷、安全,2、海运单,定义:海运单又称班轮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将货物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的一种不可转让的运输单证。海运单的内容通常以电子手段传送给卸货港承运人的代理人。 与提单的区别 作用: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和货物的收据,适于短途货运。,我国某出口公司与国外买方订立了1000吨食品出口合同,条件FOB大连,1996年11月15日前装运,付款方式为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10月21日卖方受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和与我国某航运公司签订的装运期为11月10-15日的运输合同副本,卖方随即备妥货物和手续,并于14日凌晨2

13、点在港口完毕装船。可半小时后,值班船员向船长报告船舱出现火情,船长随即启动灭火系统,但20分钟后火势不减,才发现灭火系统失灵。经商检鉴定,300吨食品烧毁,700吨因严重水湿和污染丧失原商品价值。卖方立即报告买方征询处理意见。次日,买方来电称鉴于货物商品价值丧失,要求卖方卸货并重新备货装船,否则将指示银行撤销信用证。承运人见货物已全部毁损,要求托运人将货物卸下并承担船期损失,但遭到拒绝。卖方见买方欲拒付货款转而要求承运人赔偿货款,被承运人以火灾免责为由拒绝。 损失应当由谁承担?,三、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海牙规则关于承运人责任的规定 1、最低责任 2、责任豁免 -“责任基础” 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 3、赔偿限额 4、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和诉讼时效。 维斯比规则 汉堡规则主要修改 1、承运人责任期间和承担责任原则的修改 2、清洁提单保函 鹿特丹规则的主要变化(适应新发展作出协调统一),第四节 其他国际货物运输公约,一、国际货物多式联运的发展及其法律问题 主要是法律适用问题 三个规则 二、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 (一) 多式联运单据 (二)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三)发货人的赔偿责任 (四)索赔与诉讼 三、多式联运单证规则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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