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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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聊城大学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安全卫生教育材料2008年9月10日目 录聊城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细则1聊城大学实验室规则5聊城大学学生实验守则6聊城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7聊城大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9化学化工学院安全管理办法13化学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的管理及赔偿规定16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三废的处理18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事故的处理20化学化工学院危险物品管理制度22化学化工学院安全教育制度24化学化工学院重点部位及要害部门管理制度25化学化工学院安全防火制度26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27化学危险场所火灾的预防对策34日常消防小知识38消防安全常识及问答40防火安全常识4348聊城大学实验室

2、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细则为切实做好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把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高效、和谐、优美的实验教学环境,为建设平安聊大、促进学校和谐稳定发展做出贡献,特制定本工作细则,请各有关学院参照执行。 第一部分 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管理监督狠抓执行落实 形成长效机制各学院成立以综合治理工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实验室安全工作综合治理小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实验室安全、卫生等常规管理工作方案。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治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部署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努力创建安全、卫生、

3、优美、和谐的实验教学环境。1加强对实验教师、实验室管理人员及进入实验室学生的安全教育活动。各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实验室特点,把实验室基础知识与实验室安全教育相结合,认真组织编写安全教育宣讲材料并编印成册,对新生进行安全教育,严防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实验事故。2完善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消防和突发安全事故自防、自保、逃生自救演练或演习,使每个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每个学生都熟悉灭火设备的使用方法及紧急情况人员疏散方法。3实验室安全卫生综合治理工作常规化。实验室责任人每天要检查所管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各学院分管院长至少每两周对本学院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学院综合治理小

4、组要每月对全院实验室进行一次综合治理大检查,并将检查及安全隐患排除治理情况及时上报实验管理中心,实验管理中心将定期编印工作动态。5. 根据聊城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各学院对实验室的钥匙要进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学院(或实验教学中心)由专人集中保管”之规定,各单位要对本学院各实验室钥匙实行专人集中统一保管,并作好编号标记,以备应急使用;杜绝分散管理、各自为政、实验室私有等倾向。6.做好实验室安全、卫生检查记录和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治理记录。7.各学院设备管理员除完成设备报增、设备账目管理等工作,要对本学院各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养护、存放、防护等工作进行常规性的监督、检查

5、、督促、指导,切实起到实验室分管院长的参谋和助手的作用。8完善设备借用制度与手续,加强实验楼出入人员、物品管理。各实验楼要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制度、楼内实验物品带出批准及登记制度。第二部分 执行与落实的具体内容一、实验设备安全运行及存放环境1.严格按照设备运行、存放环境指标要求,做好精密仪器设备夏季防潮、防虫等环境保护工作,保障仪器设备安全高效运行。对临时停用的实验室要做到断水、断电、关闭门窗,要妥善保管好贵重仪器设备和材料,做好防潮、防虫等工作。必须根据大型精密设备仪器技术指标要求配备干燥剂、除湿机、精密温湿度计等。2.按照要求做好实验材料及标本的存放,防止失效、泄露、虫蛀、损坏。二、用水安全及

6、用电安全1.保证地漏、上下水管道完好畅通,及时处理堵塞、老化等隐患。根据实际情况,各学院要做好实验楼关键部位防汛预案,确保楼内外下水管道畅通。2.加强配电设施(配电室、配电柜、配电盘、电插排、电插座)检查、维护管理,及时排除线路老化、不规范接电等用电安全隐患;加强用电仪器设备检查维护管理,及时排除电脑、电视机、电子设备等物品易引发电火灾的安全隐患。3.微机室、语音室等布线线路密集场所要严防严查老鼠啃咬线路带来的电火灾隐患。4.严禁违规使用电炉等电加热设备。因实验需要使用时必须有实验人员在场,有防护措施,防止烤毁台面、附近仪器等。 5.所有实验室要做到人离电断。对于因科研、教学确需长期运转的用电

7、仪器设备,必须有人24小时不间断值守。严防各类用电仪器设备因长时间运行过热而引起不测事件的发生。三、自然灾害防范1.坚持清理疏通与技术防渗相结合,加强实验楼顶渗水治理。各学院要有专人负责,一年四季定期检查清理楼顶杂物。做到雨前、雨后及时巡查排水,防止堵塞楼顶地漏;冬季及时扫除积雪,防止渗漏。2. 加强防范雷、电、风、雨、雪等自然灾害。各学院要做到楼内楼外都要管、室内室外都要查,楼顶地面都要看,密切结合季节特点,全面排查治理由大风、暴雨、雷电、冰雪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隐患点。定期检查、加固实验楼附属设施,包括楼顶通风设施、遮雨棚、实验室楼顶漏雨情况、卫星天线、避雷针等。对大型实验设备的防雷装置及

8、设施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确保雷电防护装置完好有效。四、药品安全与环境保护1.加强实验教学中易引发火灾隐患区域的管理和排查力度,如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特别是易燃的试剂);助燃物质的管理(氧气、氯气、高锰酸钾等氧化剂);火源管理(酒精灯、煤气、电炉、打火机,火柴、烟头等能引起明火的物品)。2.加强对实验室贮存化学药品冰箱的管理,对用来贮存易燃易爆化学试剂的冰箱定期进行彻底的检查,防止冰箱内易燃易爆的挥发气体浓度偏高而发生事故。3. 严格对危险品的管理。定期对剧毒物品、危险试剂和放射性物质的存放使用进行安全检查,各有关单位加强对危险品仓库的检查和监督管理,要有严密的剧毒物品、危险试剂和放射性物质领用及

9、用后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制度,严禁丢失、泄漏或污染环境。4.对有毒废气、废液等有害废物的处理与排放要符合环保要求,防止污染水源、空气、土壤环境。五、各学院参照本细则,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制定更详尽具体的管理和实施办法。实验管理中心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聊城大学实验室规则一、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科技创新和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一般不作它用。二、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做到爱护公物,举止文明,保持安静;严禁在室内及走廊乱扔纸屑杂物、随地吐痰、喧哗吵闹;严禁在室内吸烟、进食。除特殊部位需夜间值守外,一律不许在实验室留宿。闲杂人员未经许可一律不准进入实验室。三、实验

10、室的仪器、设备、器材、模型、标本等要专人保管,登记建帐,帐、物、卡相符;严禁随意拆卸改装,需要报废时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实验药品及耗材要进出有帐,帐帐相符。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放置要求,做到整洁有序、便于使用、检查和管理,必须注意防火、防盗、防尘、防潮和防震等。实验室不得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更不能存放私人生活物品。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对仪器、设备、器材、模型、标本等要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排除;要做好实验室使用记录。六、实验仪器、设备、器材、模型、标本、工具等一般不得外借。校内实验室之间因工作需要调剂借用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管理责任人办理借用手续。七、

11、对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性药品及贵重金属等物品,要严格执行有关的管理和领用制度。八、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认真、及时填写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保证实验室各项资料的齐全。九、丢失和损坏仪器设备等一律按有关规定赔偿。十、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工作,“三防”要责任到人。实验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所有人员都要具备消防安全常识、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械。离开实验室时要认真检查门、窗、水、电以及室内的高压容器等。假期停用的实验室一律加贴封条。聊城大学学生实验守则一、严格遵守实验室规则。二、必须按时到指定实验室做实验,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三、实验前必须进行实验预习,明确实验目的、原理和步骤,

12、初步了解实验仪器的性能及操作方法等。四、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按照要求进行实验,仔细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及时、完整地记录实验数据和结果。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岗位或从事与实验内容无关的活动;严禁抄袭或臆造实验数据。五、注意安全,防止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事故的发生。若出现意外事故要沉着冷静,视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报告指导教师。六、爱护仪器设备,节约实验材料,杜绝各种浪费。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或摆弄与本实验无关及他人的仪器设备。八、实验完毕,必须将使用的仪器、试剂和工具等摆放整齐,恢复原样,进行实验现场的卫生清理,关闭水、电、气、灯、窗等,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九、按照实验报告规范的要求

13、,认真独立完成并按时上交实验报告。(二五年三月二十日)聊城大学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凡在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水、防意外伤害等预防工作,确保人身及财产安全。二、除正常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以外,未经学校实验管理部门许可,任何实验室不得挪作它用。三、实验室安全卫生管理要责任到人,铭牌标示。四、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器材的存放要规范、整洁、有序,符合安全规范要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生活用品。五、学院对新上岗的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入学新生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验室消防安全环境和注意事项。所有人员都要具备

14、消防安全常识,并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六、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食、留宿;不得在实验室接待与实验教学或科研等事项无关的人员。七、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经常检查、维护电器设备和电源线路,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禁止擅自扳动电闸、乱接滥扯电源线路、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烘箱、电烤箱、马弗炉、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时,要有专人现场管理,用完立即切断电源;严禁非正常工作用电。八、严格遵守公共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严禁利用网络实验室制造、传播有害或不良信息。不得随意拔、插网络线路及设施;不准私自拆卸、搬移任何设备。九、对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要妥善存放,专人保管;对剧毒物品要严格执行管理和领用制度。十、学生实验结束后要

15、做好设备、器材、工具等的复原及实验场所的清洁整理,使之保持正常状态。工作人员要检查切断电源、水源和气源等,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十一、学院(或实验教学中心)对各实验室的房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一把钥匙交由学院(或实验教学中心)集中保管,以备急用。各实验室责任人或负责人要妥善保管实验室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若有遗失或损坏要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十二、寒、暑假前必须对实验室安全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假期停用的实验室要加贴封条。十三、学院(部)要针对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制度和措施,并严格执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聊城大学危险物品管理办法危险物品主要指: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根据国家2002年月15日颁布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我校具体情况,制定危险物品管理办法如下:一、危险物品的采购危险物品的采购应按国务院颁发的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首先严格按需要提出危险物品购置计划,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必须按计划要求的型号、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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