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生产调度汇报 制度

f****u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32.50KB
约5页
文档ID:110995662
生产调度汇报 制度_第1页
1/5

@@@@@生产调度汇报制度为了加强生产系统管理,充分发挥生产调度指挥、协调职能,努力提高装置运行效率,确保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和全年各项任务按计划完成,特制定本制度@@@@@生产科(以下简称生产调度)是生产汇报的归口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工作制,负责正常生产过程及应急状态下信息的收集、汇总、传递及应急状态下相关部门之间的组织协调和汇报工作 生产调度主要负责生产信息的收集、汇总及汇报工作生产调度必须每日向炼化公司调度中心汇报当日生产运行状况正常生产运行汇报内容(一)主要生产和辅助装置运行状况包括装置加工量、产品产量、产品质量、关键控制指标等;(二)各种原料油(气)成品、半成品的库存及销售情况包括内部原料油(气)调拨、原油接收、付炼量等指标;(三)主要设备运行及备用状况包括各类机组、关键油(气)泵等;(四)重点工程进展包括炼化项目和其他重点工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及安全、环保、建设等最新进展情况第九条 异常生产汇报内容(一)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人身伤亡等事故;(二)主要生产装置因各种因素造成的紧急停工或循环包括常压装置改循环;催化、重整、加氢、精制气分、MTBE等装置停止进料;聚丙烯装置停三剂等;(三)大型机组故障。

包括催化装置的四机组、三机组、气压机、聚丙烯装置的挤压造粒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因各种原因停止运行的;(四)主要设备及机泵故障包括锅炉、加热炉、销售磅秤、原料油(气)泵等影响正常生产的;(五)辅助生产装置异常包括水、电、汽、风等相配套的主要设备等影响正常生产的;(六)产品质量异常包括半成品、成品以及成品销售等影响到正常生产运行的;(七)各类油品库存异常包括各类原料油(气)、半成品、成品等库存达到安全库容的80%;(八)装置的检修、抢修、开停工包括检修、抢修前物料平衡、材料、工机具等准备情况及检修、抢修进度异常等;(九)各类油品及物资调拨包括原料油(气)、备品备件、应急物资等;(十)治安、保卫等异常情况,影响到正常生产运行的;(十一)重点工程异常包括炼化项目和其他重点工程安全、环保等影响正常项目进度第十条 外围系统汇报内容(一)凡与地方政府及集团公司所属各公司之间发生影响正常生产运行的事件;(二)供电系统故障包括线路维护、检修、晃电等;(三)供水系统故障包括生产取水、供水系统等异常情况;(四)原料油(气)供应异常包括因道路、气候、输油管线等,影响正常生产的;(五)污水外排或危险化学品泄漏造成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四章 汇报程序汇报程序包括正常生产汇报和异常生产汇报第十一条 正常生产汇报程序(一)各厂生产调度每天上午9:30前将正常生产汇报内容报调度中心;(二)项目指挥部定期向调度中心汇报重点工程进展情况第十二条 异常生产汇报程序各厂在生产出现异常时,当班调度要在30分钟内向调度中心汇报调度中心在接到此信息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根据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各炼油厂对异常情况处理随时汇报一)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人身伤亡等事故,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安全环保质量处负责人;(二)对主要生产装置紧急停工或循环以及辅助生产装置异常,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汇报;(三)大型机组和主要设备及机泵故障,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机动设备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经理和机动设备副总经理汇报;(四)产品质量异常,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安全环保质量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质量副总经理及公司总工程师汇报;(五)各类油品库存异常,由调度中心及时向生产计划部负责人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汇报;(六)装置检修、抢修、开停工,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汇报;(七)各类油品及物资供应异常,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汇报;(八)治安、保卫等异常,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和治安、保卫副总经理汇报;(九)重点工程异常,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和项目建设副总经理汇报;(十)外围系统方面异常,由调度中心及时汇报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生产计划部负责人向主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汇报。

第十三条 生产异常汇报由各主管副总经理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第十四条 调度中心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中心汇报第五章 生产装置开停工及应急联络第十五条 对于主要生产装置开工,各厂应及时向炼化公司请示,核准后调度中心下发调度令第十六条 各厂发生紧急停工后,必须在2日内认真填写紧急停工汇报单,上报调度中心第十七条 公司及各厂、项目指挥部要建立本单位的应急联络与通讯系统公司应急联络与通讯系统设在调度中心;各炼油厂应急与通讯系统设在生产调度室;项目指挥部应急与通讯系统设在综合管理科 4 -- -。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