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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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8 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华南赛区章程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传唱优秀歌曲的需求,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共同主办“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 ,并于 09 年国庆前举行总决赛。 根据上级有关领导指示,大赛在全国设立东北、华北、华东、华南、西北和西南六个分赛区,其中华南赛区包括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按地理位置从北向南排序) ,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华南赛区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宗旨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举办大赛为依托,以推动创作为重点,贴近实际、

2、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把广泛动员和组织创作结合起来,把评比过程变成激发文艺工作者积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变成普及推广优秀流行歌曲的过程,力争通过此次大赛,推出一批内容健康、旋律优美、特色鲜明、群众喜爱的优秀流行歌曲,展示华南地区流行歌曲创作实力。二、组织机构设立华南赛区“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华南赛区)组委会” ,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大赛各项工作;组委会下设大赛办公室、专家评审组、赛事导演组、宣传推广组和赛务组,负责赛事的策划、评审、实施、推广以及与各省、区赛区的联络统筹和赛务工作。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深圳经济特区,均可成立本

3、省(区)赛事组委会,负责统筹本省(区)参赛作品的征集、报送和宣传推介工作。各省(区)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具体落实优秀歌曲的宣传推介工作。三、参赛要求(一 )参赛对象湖北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深圳经济特区的专业和业余词、曲创作者。(二 )创作时限参赛作品须为 2008 年 1 月 1 日以来创作的流行歌曲、歌词。(三 )作品要求1、体裁上,应为形式、风格多样的作品。2、题材上,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贴近群众。3、作品力求歌词生动、旋律优美、易于传唱,即“好听、好唱、好学、好记” 。4、作者提交的作品及音响资料均不得侵犯任何

4、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和其他知识产权。5、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使用权。其中,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及参赛各省(区)的宣传机构拥有永久播放权和播映权。作者享有著作权和署名权。四、报送原则及方式(一) 、 报送原则:每位作者限报作品 3 首。(二) 、 报送方式:(华南赛区)组委会与各省(区)的音协及相关机构达成共同协议,由各省(区)音协及相关机构主办当地的赛事,负责作品的统筹和筛选(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作品直接报送华南赛区组委会) ,当地作品的征集和评选由当地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选。评审出的推荐歌词,将在

5、各省(区)赛事组委会的合作网站上公布,供曲作者选择谱曲(词曲作者合作创作的歌曲与为公布歌词谱写的歌曲具有同等的参赛资格)。各省(区)组委会独立组织作品的初评和复评,并把完整的歌曲作品以曲谱(带录音小样) 的形式报至华南赛区组委会,由华南赛区组委会按照确定的评选原则进行评选后,报送至“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组委会。作品可跨区报送,但不可在不同区域重复报送。跨区报送的作品须得到作者唯一报送的承诺和授权。五、评选原则及程序评选采取群众与专家相结合、群众评选意见为主的方式进行。(一 )各省(区)赛事组委会的初评、复评各省(区)赛事组委会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原则性把控,按照华南赛区的评选原则所确定的程序

6、,在华南赛区作品专家评审组的协助下,组织当地专家和通过群众参与的形式进行初评和复评,从中选出不超过 10 首作品,报送到华南赛区组委会进行终评。要求以完整的歌曲作品以曲谱(带录音小样)的形式报送。(二 )华南赛区的终评华南赛区组委会汇总来自各省(区)的参赛作品,通过电台、电视台和网络进行推广宣传。选出 40 首作品参与 12 月 31 日“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华南赛区)总决选” ,根据群众与专家相结合、群众评选意见为主的原则,按网络投票占 30%,短信投票占 50%,专家意见占 20%的评分比例,现场公布 40进 30 的获奖名单并颁奖。在(华南赛区)总决选之后,将组织 30 首入围优秀

7、作品进行系列展播,推广获奖作品,并将 30 首优秀作品统一制成光碟并出版,赠送给本次参赛各单位,争取在各省(区)范围内广泛传唱。同时将 30 首获奖优秀作品报送“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组委会。六、华南赛区作品报送及相关活动起止时间:华南赛区的歌词征集从新闻发布会后起即开始,截止到 2008 年 9 月 30 日。各省(区)赛事组委会给华南赛区组委会推送完整作品从下发通知之日起截止到 2008 年 11 月 30 日。华南赛区组委会最终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将遴选 30 首作品报送“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组委会。七、华南赛区及各省(区)的联系方式“全国优秀流行歌曲创作大赛(华南赛区) ”组委会设在深圳市音乐家协会。华南赛区办公室 联系人:夏枫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鹏程 1 路 1 号广电大厦 1201 室(邮 编: 518026)电 话: 0755-88310678邮 箱: 广东分赛区联系人:唐桂珍地址 广州天河区龙口西广东文学艺术大厦广东省音乐家协会电话 020-38486833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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