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中戏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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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戏剧学院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的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基础理论与规律,了解现代相关学科的进展与动向,具有各类相关艺术的广泛修养、创造性的艺术思维能力、较高的艺术鉴赏力、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能够从事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教学及研究工作,或在文化部门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二、招生名额2011年我院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59人(含推免生5人);

2、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2人(含推免生5人)。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在我院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收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所列导师招生限额之内。 三、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

3、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须符合我院相关研究方向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两门主干课程(中国话剧、外国戏剧)的笔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查;(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院规定的体检要

4、求。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我院为在职人员组织的单独考试:1符合(一)中的第1、2、4、5 各项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 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报考本院,必须选择北京地区“中央戏剧学院”报考点

5、,选择其他报考点报名信息无效。(一)网上报名日期及时间: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二)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http:/)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三)现场确认时间、地点:2010年11月10日11月14日,到北京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办公楼四层),确认报名信

6、息并现场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逾期不再办理。(四)现场确认程序: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我院招生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以上证件均应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对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不予确认,报名无效。(五)港、澳、台考生和外籍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考生函报可将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报名费、三张同底版相片、报考研究方向名称、导师姓名、本人职业、职务、出生年、月、日、性别、最后学历、毕业学校、所在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外国语语种等,于2010年11月

7、14日前寄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凭。本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棉花胡同39号 (网址:) 邮 编:100710 电 话:01084037134 五、报名手续(一)考生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选择“中央戏剧学院”报考点,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通过互联网支付报名费、初试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支付)。考生未按要求,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二)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

8、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三)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当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四)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院属于一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身份为准,不得更改。(五)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六)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后,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9、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因考试作弊、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被停考者,请勿报考。(七)港、澳、台考生和外籍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考生,报名费、初试费、复试费直接交到或寄至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并领取有关表格。填写报考登记表时请先认真阅读表内的填写注意事项,填报志愿时请选择填写一个专业,一个研究方向,一名硕士生指导教师。六、 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

10、试。(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1年1月15日至1月17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8:3014:30)。(三)初试科目:2011年1月1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1月15日下午 外国语 (满分为100分)。科目三(满分为150分),科目四(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详见教育部和本院考试日程表。(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英语一、俄语、日语任选其一;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英语二、俄语、日语任选其一)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考试科目由我院组织命

11、题。(五)初试方式:各科均为笔试。(六)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两门业务课,由我院自行命题,试题的难易程度与全国统考水平大体相当。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进行面试(复试)。(七)初试地点:(北京)中央戏剧学院教学楼。(八)复试时间:初试合格后进行复试(复试内容除专业外还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九)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中国话剧、外国戏剧),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成绩合格(60分)方能录取。(十)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院研究生导师不以

12、任何形式参加考研辅导活动。科目三和科目四可参考中国大百科全书戏剧卷及相关剧本,我院不提供其他参考书目或参考资料。七、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具体组织办法,本院另行通知。 八、录取我院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含考试诚信状况)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

13、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我院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我院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

14、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新生中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九、学习年限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3年。十、毕业生就业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院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我院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招生计划(此计划在我院2011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之外单列;各位导师招生人

15、数不超过我院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和招收攻读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所列限额),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录取人员中汉族学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非在职人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报考资格确认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高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名条件、录取等其他事宜,均按照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和教育部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高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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