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赤沙水厂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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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汕尾市赤沙水厂工程(一期)施工监理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汕尾市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 2018 年 3 月目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1一、投标须知前附表1二、投标须知3(一)总 则3(二)招标文件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5(四)投标文件的递交7(五)开 标8(六)评 标9(七)合同的授予13第二章 合同条款14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30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31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汕尾市赤沙水厂工程(一期)施工监理21.1建设地点汕尾市赤沙水库省道S241侧31.1 建设规

2、模本项目工程建安费为 143807199.62 元,赤沙水厂总规模20万m3/d,一期建设规模10万m3/d,包括取水泵站、反应沉淀池、砂滤池、清水池、二级泵房、加药间、污泥处理设施、供电及配电设施、配套管网及附属设施等。4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51.1承包方式按固定工程监理报酬包干61.1监理要求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约定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投资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造价范围内;进度控制目标:控制在施工合同约定工期内;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国家及地方安全监理规定实施。72.1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保修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

3、算等)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监理工作。82.2监理期限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94.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105.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115.3资格审查方式直接报名1213.1监理报价方式本招标项目监理费招标最高限价为 271.56万元,(监理费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 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1315.1投标有效期为: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16.1投标担保金

4、额1、 缴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或银行保函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3、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电汇或转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汕尾市水务有限公司_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行账 号:44050173630500000298 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投标保证金凭证(原件)核查。156.1踏勘现场招标答疑会踏勘时间:不组织答疑时间:不组织1617.1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1718.1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 四 份副本18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 陈先生 地

5、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 间: 年 月 日 时 分1925.1开 标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地点: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33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2138.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 工程说明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1.2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具备规定资质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2、 招标范围:

6、2.1 本次招标的监理项目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2.2 本次招标的监理期限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3、 标段划分:3.1 本次招标项目标段划分为一个合同标段。4、 资金来源4.1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9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监理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5、 合格的投标人5.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5.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监理招标公告。5.3 本招标工程监理项目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5.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5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6、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

7、踏勘)6.1 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项目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7.1

8、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8.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收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以书

9、面形式递交至广东天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9.3 招标文件的澄

10、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 投标文件的组成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三、投标函四

11、、投标保证金五、投标报价表六、监理大纲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13.1 本工程监理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13.3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的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要求把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以及交通、通讯设备等费用列入报价之中。除合同规定外,不得另行增加额外条件和增加监理费用。13.4工程建设监理费,根据委托监理业务的范围、深

12、度和工程的性质、规模、难易程度以及工作条件等情况,按照下列方法计收:(1)本招标工程项目实行固定工程监理费用;(2)本招标项目监理费招标最高限价为 271.56万元,(监理费最终以财政审核为准)投标人自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13.5投标价格不包括监理额外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报酬和业主给付的奖金。13.6投标单位应说明收费标准,计算基数和优惠条件及理由。14、 投标货币14.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5、 投标有效期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 在特殊情况下,

13、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应按前附表14项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核验。16.2对于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其投标无效。16.3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个工作日

14、内退还(无息)。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直接转为中标单位履约保证金。16.4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无故不与招标人签署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除外)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7.1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除非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7.2款的规定。17.2 如果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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