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裁定书(案外人异议用)

上传人:王** 文档编号:110821946 上传时间:2019-10-3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执行裁定书(案外人异议用)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执行裁定书(案外人异议用)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执行裁定书(案外人异议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执行裁定书(案外人异议用)(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执行裁定书(案外人异议用) 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异号 案外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 (以上写明案外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在本院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案外人于年月日对执行(写明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案外人称,(写明提出异议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称,(写明申请执行人的意见)。 称,(写明被执行人的意见)。 本院查明,(写明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

2、,对异议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裁定如下: (支持异议请求的,写明:)中止对(写明执行标的)的执行。 (驳回异议请求的,写明:)驳回的异议请求。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审查时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综合/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