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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暨地上建筑所有权转让合同甲方(受让方):杨xx,男,汉族,1971年4月29日出生,住址青岛市xx区xx镇xx路267号,身份号码:370221197104293xxx。电话:13606481xxx 乙方(转让方):王xx,男,汉族,1965年5月17日出生, 住址:青岛市xx区正阳东路177号(xx镇街道怡馨园)21号楼x单元xx户。身份号码:370221196505173xxx。电话:18669861xxx、13905422xxx 第三方1:解xx,女, 汉族,1963年8月11日出生,住址: 青岛市xx区正阳东路177号(xx镇街道怡馨园)21号楼x单元xxx户。身份号码:37
2、0221196308113xxx。系转让方配偶。第三方2: 青岛市xx区xx镇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方和乙方签订本土地使用权暨地上建筑所有权转让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一、 合同标的转让标的包括:6.9亩土地及地上所有建筑物1、 转让土地。坐落:xx镇街道xx路东侧,xx出村路口南侧,门牌号为xx路xxx号。土地面积由院墙外根起,东西65.2米,南北68米,西侧墙外东西5米,南北68米绿化地,共计4593平方米,合计6.9亩(详见1996年10月1日乙方与xx村委会签订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其附图)。2、 转让建筑。乙方在该土地
3、上修建的所有楼房、车间、围墙等所有建筑物。二、 自2013年8月2日起乙方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自2013年8月2日-2026年9月30日)及地上建筑所有权合并转让给甲方享有,合同约定转让价格为270.4万元人民币。三、 乙方特别确认:在乙方签字摁手印前甲方已全额付清本合同约定的转让款270.4万元人民币。四、 自2013年8月2日起-2017年1月14日期间甲方将以上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无偿租借给乙方经营使用,以上租赁期满乙方有权从甲方处优先购买以上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购买价格为270.4万元人民币。五、 以上租赁期满如果乙方没能从甲方处成功购回以上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则乙方可与甲方协商继续租用甲方土地
4、及地上建筑事项,新的租赁时间、租赁费等合同条款另行协商,如协商不成,乙方须在2017年1月20日前从甲方土地及地上建筑中搬走,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及乙方企业(青岛xx万向轴承厂、青岛xxx汽车转向机有限公司)强行迁离以上土地及建筑物,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六、 本合同第三方解xx、青岛市xx区xx镇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甲方和乙方签订本合同一事全部知情且表示无异议。七、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将其与xx村委签订的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及公证书、所有向xx村委缴费的单据等全部交给甲方。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摁手印:乙方签字摁手印:第三方签字摁手印或者盖章: 本合同签订时间:2013年8月2日 签订地点:xx镇 3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