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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函致:邱xx因为您的驾驶证依法不能驾驶我公司的15座全顺车,为了提高你的驾驶资格、让你继续为我公司服务,我公司特在2018年6月15出资5600元,安排你到枣庄市金飞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进行驾驶培训,至2019年1月你已顺利拿到A1驾驶证。但你却在2019年3月21日,未按我公司的工作流程办理离职手续,自动离职不再为公司提供驾驶服务。 现我公司要求你尽快偿还上述培训费用5600元,否则,我公司将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枣庄xx置业有限公司2019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