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齐鲁漆业有限公司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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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山东齐鲁漆业有限公司2012年12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职责要求及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动火作业。二、引用文件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Q3028-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三、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

2、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等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2、易燃易爆场所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四、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五、公司动火作业分级1.特级动火作业(1)在生产装置运行状况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级动火区域除

3、外);(3)在24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级动火区域除外);(4)在运行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罐区检维修;2.一级动火作业(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2)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3)可燃液体罐区;(4)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和清洗区;(5)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3.二级动火作业(1)公司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2)公司生产工艺系统管网;(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储罐内大修防腐作业;(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

4、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7)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8)固体产品包装区域、仓库等禁火区;(9)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动火作业。4.固定动火作业区是在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固定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动火区。公司目前的固定动火区为维修附近10米以内。六、公司“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特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经公司安全部长签发,安全部长不在时由安全部主管审核签字,报公司生产厂长批准签发,生产厂长不在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原则上本公司不签发此证。禁

5、止特级动火作业。2.一、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单位填写“动火作业许可证”,报安全部长审核签发,安全部长不在时由安全部主管审核签发;原则上本公司不签发一级动火证。七、公司动火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应再次进行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动火。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动火一律不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尽可能的不进行一级动火。3.动火审批人

6、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动火作业许可证”。4.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动火,实行一处(一个动火地点)、一证(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动火。5.特级、一级“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 “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72小时。若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动火,监护人、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原则上本公司不签发此证。禁止特级动火作业,尽可能的不进行一级动火。6.动火分析。凡需要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较大设备应取上中下三个部位分析,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对环境进行分析,分析范围距动

7、火点不应小于10米范围,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中。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储存、使用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氧气含量不得超过21%。取样与动火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min,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特殊动火期间还要随时进行分析。7.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8.动火人应做好动火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

8、为动火作业创造条件。9.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10.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11.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12.使用电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气

9、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远离热源,严禁在烈日下暴晒。13、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应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作业证重新审批。14.在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动火点10米范围内及下方不得同时进行其他排放可燃气体的一切作业。15.新建项目需要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动火申请,由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动火监护人。16.施工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

10、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动火监护人,按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动火。17.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公司领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动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八、职责要求1、公司动火负责人职责(1)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证,并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2)应在动火作业前全面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作业环境,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

11、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3)作业完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遗留后方可离开现场。2、动火作业人职责(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3)应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4)应确认动火时间、地点和部位;(5)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绝动火。3、动火监护人职责(1)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动火监护人负责动火现场的

12、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3)在接到“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部门领导或安全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动火现场的情况;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动火过程中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4)当发现动火部位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动火;当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5)在动火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理残火,确认无火种遗留后方可离开。4、动火部位负责人职责(

13、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的衔接工作;(2)检查、确认“作业证”的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动火作业;(3)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5、动火分析人职责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与分析结果负责,应根据动火点所在车间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分析时间和结果填入“作业证”内,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6、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1)动火作业审批人是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2)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3)到动火点部位及周围了解情况,检查完善防火

14、安全措施。九、许可证管理 1“动火作业许可证”是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2.“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由动火作业人持有,第三联由动火监护人持有。3.“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二年。动火安全作业证生产车间: 编号::动火地点动火人:动火人证书编号动火方式动火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始至 年 月 日 时 分止动火等级特殊动火 一级动火 二级动火分析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 年 月 日 时 分采样地点分析数据分析人危害识别安全措施动火安全措施编制人动火部位负责人动火作业负责人监火人动火初审人动火审批人特殊动火会签:动火前,岗位当班班长验票签字: 年 月 日 时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受限空间作业。二、引用文件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AQ3025-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三、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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