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

上传人:sh****d 文档编号:110464749 上传时间:2019-10-30 格式:DOCX 页数:13 大小:77.0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_第1页
第1页 / 共13页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_第2页
第2页 / 共13页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_第3页
第3页 / 共13页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_第4页
第4页 / 共13页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_第5页
第5页 / 共1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15年第14号(1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15年第14号)为指导医疗器械临床评价工作,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发布。特此通告。附件: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5月19日附件 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一、编制目的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是指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文献资料、临床经验数据、临床试验等信息对产品是否满足使用要求或者适用范围进行确认的过程。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注册申请人进行临床评价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临床评价资

2、料的审评提供技术指导。二、法规依据(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二)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三)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三、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时的临床评价工作,不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的临床评价工作。如有针对特定产品的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发布,则相应产品临床评价工作应遵循有关要求。四、基本原则临床评价应全面、客观,应通过临床试验等多种手段收集相应数据,临床评价过程中收集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数据、有利的和不利的数据均应纳入分析。临床评价的深度和广度、需要的数据类型和数据量应与产品的

3、设计特征、关键技术、适用范围和风险程度相适应,也应与非临床研究的水平和程度相适应。临床评价应对产品的适用范围(如适用人群、适用部位、与人体接触方式、适应症、疾病的程度和阶段、使用要求、使用环境等)、使用方法、禁忌症、防范措施、警告等临床使用信息进行确认。注册申请人通过临床评价应得出以下结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可接受;产品的临床性能和安全性均有适当的证据支持。五、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产品的临床评价要求对于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产品,注册申请人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和申报产品与已获准境内

4、注册的目录中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具体需提交的临床评价资料要求如下:(一)提交申报产品相关信息与目录所述内容的对比资料;(二)提交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的对比说明,对比说明应当包括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见附1)和相应支持性资料。提交的上述资料应能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所述的产品具有等同性。若无法证明申报产品与目录产品具有等同性,则应按照本指导原则其他要求开展相应工作。六、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要求(一)同品种医疗器械1.同品种医疗器械定义同品种医疗器械是指与申报产品在基本原理、结构组成、制造材料(有源类产品为与人体接触部分的

5、制造材料)、生产工艺、性能要求、安全性评价、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预期用途等方面基本等同的已获准境内注册的产品。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差异不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可视为基本等同。2.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判定注册申请人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证明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需首先将申报产品与一个或多个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对比,证明二者之间基本等同。与每一个同品种医疗器械进行对比的项目均应包括但不限于附2列举的项目,对比内容包括定性和定量数据、验证和确认结果,应详述二者的相同性和差异性,对差异性是否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产生不利影响,应通过申报产品自身的数据进行验

6、证和/或确认,如申报产品的非临床研究数据、临床文献数据、临床经验数据、针对差异性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临床试验的数据。相应数据的收集和分析评价应符合本部分第(三)、(四)项及相应附件要求。临床试验应符合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以列表形式提供对比信息(格式见附3)。若存在不适用的项目,应说明不适用的理由。(二)评价路径具体评价路径见附4。(三)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的收集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以下简称临床数据)可来自中国境内和/或境外公开发表的科学文献和合法获得的相应数据,包括临床文献数据、临床经验数据。注册申请人可依据产品的具体情形选择合适的数据来源和收

7、集方法。1.临床文献数据的收集临床文献数据的收集应保证查准、查全文献。文献检索和筛选要素见附5。在文献检索开展前,需制定文献检索和筛选方案(内容及格式见附6)。在文献检索和筛选完成后,需编制文献检索和筛选报告(内容及格式见附7)。临床文献的检索和筛选应具有可重复性。文献检索和筛选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2.临床经验数据的收集临床经验数据收集应包括对已完成的临床研究、不良事件、与临床风险相关的纠正措施等数据的收集。(1)已完成的临床研究数据收集按照临床研究的设计类型,可分为前瞻性研究、回顾性研究、随机对照研究、非随机对照研究、单组研究、病例报告等。注册申请人需收集并提供伦理委员会意

8、见(如适用)、临床研究方案和临床研究报告。(2)不良事件数据收集注册申请人应收集包括注册申请人建立的投诉和不良事件资料库,以及各国监管机构发布的不良事件资料库中相应不良事件数据,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信息通报、医疗器械警戒快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申请人与用户机构设备使用数据库(MAUDE),英国医疗器械警报(MDA)等。注册申请人需提供同品种医疗器械投诉及不良事件数量、投诉及不良事件的原因归类、各类别原因的投诉及不良事件数量、投诉及不良事件是否与产品有关等信息。对于严重不良事件,应以列表的形式提供事件描述、原因分析、处理方式等具体信息。对于申报产品还需提供产品在各国上

9、市时间、累积销售量、严重不良事件处理结果等具体信息。(3)与临床风险相关的纠正措施数据收集注册申请人应收集并提供同品种医疗器械与临床风险相关的纠正措施(如召回、公告、警告等)的具体信息、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信息。(四)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数据分析评价1.数据的质量评价注册申请人应将纳入分析的数据按照公认的临床证据水平评价标准(如牛津循证医学中心制定的临床证据水平评价标准等)进行分级。对于不适于进行产品有效性评价的部分临床数据,如适用,可用于产品安全性评价。2.数据集的建立根据数据类型、数据质量的不同,可将收集的临床数据归纳成多个数据集。注册申请人亦可根据不同的评价目的分别建立数据集,如某些产品的

10、临床性能和/或安全性存在人种差异,为评价中国人群使用该产品的安全性和/或有效性,可建立中国人群的数据集。3.数据的统计分析需选择合适的数据分析方法对不同的数据集进行统计分析。多个研究结果组成的数据集的分析方法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4.数据评价综合不同数据集的分析结果,评价申报产品是否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可达到预期性能;与预期受益相比较,产品的风险是否可接受。(五)临床评价报告临床评价完成后需撰写临床评价报告(格式见附8),在注册申请时作为临床评价资料提交。七、临床试验相关要求对于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其临床试验应在取得资质的临床试验机构内,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11、开展。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应当提交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对于在境外进行临床试验的进口医疗器械,如其临床试验符合中国相关法规、注册技术指导原则中相应技术要求,如样本量、对照组选择、评价指标及评价原则、疗效评价指标等要求,注册申请人在注册申报时,可提交在境外上市时提交给境外医疗器械主管部门的临床试验资料。资料至少应包括伦理委员会意见、临床试验方案和临床试验报告,申请人还需提交论证产品临床性能和/或安全性是否存在人种差异的相关支持性资料。对于列入需进行临床试验审批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目录中的医疗器械应当在中国境内进行临床试验。附:1.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 2.申报产品与

12、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3.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表的格式4.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路径5.文献检索和筛选要求6.文献检索和筛选方案7.文献检索和筛选报告8.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的分析评价报告附1申报产品与目录中已获准境内注册医疗器械对比表对比项目目录中医疗器械申报产品差异性支持性资料概述基本原理(工作原理/作用机理)结构组成产品制造材料或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性能要求灭菌/消毒方式适用范围使用方法注:对比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附2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无源医疗器械)无源医疗器械对比项目1.基本原理2

13、.结构组成3.生产工艺4.制造材料(如材料牌号、动物源性材料、同种异体材料、成分、药物成分、生物活性物质、符合的标准等信息)5.性能要求6.安全性评价(如生物相容性、生物安全性等)7.产品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8.适用范围:(1)适用人群(2)适用部位(3)与人体接触方式(4)适应症(5)适用的疾病阶段和程度(6)使用环境9.使用方法10.禁忌症11.防范措施和警告12.交付状态13.灭菌/消毒方式14.包装15.标签16.产品说明书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的对比项目(有源医疗器械)有源医疗器械对比项目1.基本原理(1)工作原理(2)作用机理2.结构组成(1)产品组成(2)核心部件3.生产工艺4

14、.与人体接触部分的制造材料(如材料牌号、动物源性材料、同种异体材料、成分、药物成分、生物活性物质、符合的标准等信息)5.性能要求(1)性能参数(2)功能参数6.安全性评价(如生物相容性、生物安全性、电气安全性、辐射安全性等)7.软件核心功能8.产品符合的国家/行业标准9.适用范围:(1)适用人群(2)适用部位(3)与人体接触方式(4)适应症(5)适用的疾病阶段和程度(6)使用环境10.使用方法11.禁忌症12.防范措施和警告13.灭菌/消毒方式14.包装15.标签16.产品说明书附3申报产品与同品种医疗器械对比表的格式对比项目同品种医疗器械申报产品差异性支持性资料概述基本原理结构组成注:对比项目至少应包括附件2所列全部项目。附4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路径医疗器械与同品种医疗器械是否存在差异性?是否可通过申报产品的非临床研究资料、和或临床文献数据、和或临床经验数据、和或针对差异性在中国境内开展的临床试验资料证明差异性对产品的安全有效性未产生不利影响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文献和/或临床经验数据进行收集、分析不能通过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注册申请人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应临床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