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2)复习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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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学(2)复习提纲名词:罪状: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的描述。法定刑:指刑法典分则罪刑式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适用刑罚的种类和幅度。叛逃罪: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罪: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劫持航空器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动持航空器的行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交通肇事罪: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信用卡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合同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强奸罪: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绑架罪:指以勒索财物或者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非法劫持、控制他人 的行为。重婚罪: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破坏军婚罪: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秘密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侵占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行为。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指违反国家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滋生是非、横行霸道,或者 意骚扰和伤害无辜,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

4、,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徇私枉法罪: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案例分析:1.答:(1)李某的行为构成诬告陷害罪。(2)诬告陷害罪,简称诬陷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3)本案中,李某模仿孙某的笔迹先后写三封信(信中编造一些关于我军布防情况的假情报)寄给某国设在香港的情报机关的

5、行为,属于捏造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即捏造孙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李某以“知情人”的名义写信给公安局,要求对孙某写信传递情报之事进行追查的行为,属于向国家机关告发的行为; 李某捏造孙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的犯罪事实并向公安局告发的行为,足以引起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活动,属于情节严重的诬告行为。综上所述,李某的行为完全符合诬告陷害罪的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罪。 2.答:(1)王某构成强奸罪。(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3)因为,王某将被害人张某骗至偏僻无人之处,致

6、使被害人处于恐惧而无法(不能)抗拒的状态,只好忍辱屈从,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客观方面所要求的胁迫手段的特征。王某将张某推倒在地,用力扯张的腰带的行为,表明王某具有强行与张某性交的目的,符合强奸罪主观方面的要求。综上所述,王某在客观上实施了违背张某意志,以胁迫手段,使张某处于不能抗拒的状态,与张某发生性交的行为;在主观上具有与张某发生性交的目的。张某的行为完全符合强奸罪犯罪构成要件,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3答:(1)刘某的行为构成爆炸罪。(2)爆炸罪是指故意引发或者制造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刘某在电影院这种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引爆炸弹,表明其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刘某的爆炸行为,导致

7、李某当场被炸死,在场观众多人受伤,其行为符合爆炸罪客观方面关于“故意用爆炸的方法,杀伤不特定多数人”的要求。综上所述,刘某既有用爆炸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又实施了爆炸行为,并导致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其行为已构成爆炸罪。 案例分析:4.(1)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应数罪并罚。(2)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抗拒、不敢抗拒或者不知抗拒的状态下,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3)因为,张某将李某骗上车后强行奸污,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张为杀人灭口,用凶器猛击李的头部,将李打昏后弃置路旁,致李重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

8、罪(未遂)。 5.(1)刘某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应依抢劫罪的规定从重处罚。(2)构成转化型抢劫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行为人必须首先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条件。第二,行为人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客观条件。第三,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证据。这是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主观条件。(3)刘某公然夺取李某手提包的行为属于抢夺行为,刘某在抗拒抓捕而逃跑的过程中,当场使用暴力(骑车向吕猛撞),致使吕某死亡,刘某的行为完全具备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三个条件。 6.(1)温某和李某的行为

9、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共犯。(2)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3)温某作为企业经手财物的人员,利用自己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5000元现金)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李某在本案中起初是对温某进行劝诱,促使温某产生犯意,其行为构成教唆犯。在温某窃得现金后,李某又伪造被盗现场,其行为符合共同犯罪中帮助犯的特征。 7.(1)白某的行为属于一般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2)白某所窃得的财物数额较小,不符合构成盗窃罪“数额较大”或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并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恶劣情节的要求,也不符合“多次盗

10、窃”的要求。对白某的行为可给予治安行政处罚。 8.(1)胡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2)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3)本案中,胡某作为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收受他人财物价值4万余元,收受财物后,向房管局有关人员打招呼,帮助请托人违反规定分配了住房。胡某的上述行为属于刑法典第388条规定的受贿行为,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所以,胡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 9. (1)王某的行为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

11、,对其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3)本案中,王某将毒鼠强倒入装食盐和味精的小罐中并将其拌匀,导致陈某及前来就餐的23名顾客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浑身打颤、口吐白沫等中毒症状。王某的上述行为表明其具有投放危险物质的故意,实施了投放危险物质(毒鼠强)的行为,并损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因此,王某的行为完全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4)王某投放毒鼠强后,中毒者因被迅速送往医院抢救而脱险,未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所以,王某的投放危险物质的行为属于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简答:1.简述生产、销售伪劣产

12、品罪的概率和构成特征。答: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在产掺杂、掺假,以假允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特征:客体是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主观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具体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2.简述诬告陷害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捏造他人犯罪的

13、事实,并向国家机关或有单位告发,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是直接故意。3.简述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指故意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般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特征: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进行破坏,足以造成上述交通工具发生覆或者毁坏危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包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4.简述挪用公款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

14、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特征:本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主体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主观是故意。本罪与贪污罪界限。 5.简述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对药品生产、销售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本罪。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6、简述虚假广告罪的概念和构成特

15、征。答:指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广告的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才能构成本罪。主观是故意。认定本罪,应当注意划清虚假广告罪与非罪的界限。 7.简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指有能力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特征;侵犯的客体是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寂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特殊主体即负有执行判决、裁定义务的人。本罪主观是故意。 8.简述抗税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答: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缴税款的行为。特征: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又侵犯了执行征税职务活动的税务人员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或者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扣缴义务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9.简述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答:侵犯的客体不同;投放的物质属性不同;故意的内容不同。 10、简述拐卖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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