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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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 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 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招 标 人: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1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 112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附第六章

2、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附 117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18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 以发布为准 工程编号 以汕头为准 工程名称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 2019-440507-39-03-048031 招标人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方案设计单位:汕头市第二建筑 设计院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朱先生、林先生 联系电话 0754-88080038、0754-89893059 工程地点 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 建设规模 工程总建筑面积约 126000

3、 平方米(包括主厂房、动力站、食堂、废水处理站、室外工 程、门房及连廊),总投资约 5.7 亿元,建安工程费及勘察设计费约为 51600 万元,其 中工程费约为 49800 万元,勘察费约为 200 万元,设计费约为 1600 万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自筹资金 100% 招标内容 (1)勘察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勘察。 (2)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 电气、暖通空调、气体动力、通讯、废水处理及纯水配套设计、设计方案优化等)、 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3)施工: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

4、 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 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安装(消防系统、一般给排水、防 雷接地系统,一般照明,不含与设备、生产工艺专项配套系统有关的安装工程不含与设备、生产工艺专项配套系统有关的安装工程)、室 外工程(不含绿化)。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项目投标之 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 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 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 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持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 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六个月投标人为 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

6、。 3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3 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 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 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 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若递 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

7、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 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 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 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 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 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拟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 、 招 标 文 件 自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可 在 “” ( :/ 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疑问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 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

8、复将在“”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 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被授权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递交投 标文件及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息 网发布。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 37 号御景大厦 3 楼

9、)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260732 项目核准部门 / 联系电话 / 监察部门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263673 信息发布时间 以发布为准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989305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754-88080038 传真:0754-

10、88080039 电子邮箱:hskj163. 1.1.4 项目名称 新型特种印制电路板产业化(一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1.1.5 建设地点 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江路。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资金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勘察范围: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岩土勘察。 (2)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 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气体动力、通讯、废水处理及纯水配 套设计、设计方案优化等)、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3)施工:根据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 的一切文件,

11、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 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工程施工包括 建筑、安装(消防系统、一般给排水、防雷接地系统,一般照明,不含 与设备、生产工艺专项配套系统有关的安装工程 不含 与设备、生产工艺专项配套系统有关的安装工程)、室外工程(不含绿 化)。 1.3.2 计划工期 勘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勘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自初步 设计审批通过之日起 90 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工期:24 个月(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算)。 1.3.3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

12、范标准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的以下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 本项目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 5 条款号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工程勘察综合类或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

13、东省外企业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设 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 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 登记平台)。 3.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 类),且没有在建记录的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 工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或扫 描打印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3 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 方作为联合体牵头

14、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 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 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 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 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在上提疑。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1.11.1 招标人

15、规定由分包人 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专业分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分包金额要求:总分包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0%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 6 条款号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2.2.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及

16、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的澄清 文件。 3.2.4 投标限价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及勘察设计费最高限价约为 51600 万元,其中工程费 约为 49800 万元(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定 2300 万元),勘 察费约为 200 万元,设计费约为 1600 万元。 勘察设计费、施工费报价采用下浮率形式,勘察设计费下浮率范围在 15%25%(含界限值),施工费下浮率范围在 5%15%(含界限值)报价 下浮率超出上述范围为无效报价。 3.2.5 投标报价结算方式 1.勘察费结算时,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审定实物工作量为 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 标准规定计费,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 2.设计费结算时,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或招标人审核部门 审核的项目结算价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 部2002 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以方案设计、初步设 计、施工图设计全部计费后扣除10%的方案设计费,按中标下浮率进行结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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