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贵屿龙港娇莲山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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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潮阳区贵屿龙港娇莲山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潮阳区贵屿龙港娇莲山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招标人:招标人:汕头市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2019 9 年年 1010 月月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评标办法-36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2 第五章发包人要求-74 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80 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81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公告编号工程编号 工程名称潮阳区贵屿龙港娇莲山垃圾填埋场整

2、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 文号 潮阳发改投 201939 号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初步设计单位:中国城市建设 研究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710822659 工程地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龙港社区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67 万平方米,垃圾体量约为 12 万平方米,整治项目拟采 取就地封场的方式,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工程、渗滤液 收集导排工程、防渗层工程、排水层工程、截洪排水工程、覆绿工程及环境监 测工程等。项目总投资概算 662.8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510.27 万元、施工

3、 图设计费 14.04 万元。 资金来源 及构成 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以及贵屿镇人民政府筹措安排 招标内容 潮阳区贵屿龙港娇莲山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括项目的工程 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 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 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 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 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

4、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工程设计 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 (或以上) 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 (环境卫生工程) 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乙级(或以上)资质;2、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 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 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

5、人)必须具备市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 B 类, 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联合体投标, 4 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中 级及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 工)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 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 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 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

6、 入该登记平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 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须明确 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 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 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 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不设投标报名, 潜在投标人无须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 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 3 到 20 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 标人;若递交

7、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 21 到 50 家,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 合法直接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 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50 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 50 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 确定 20 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审 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 、 招 标 文 件 自 招 标 公 告 发 布 之 日 起 可 在 “ 汕 头 建 筑 信 息 网 ” (:/ 备会(答疑会)和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 在“”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

8、在“”上公布, 答疑、补遗文件在“”下载。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若为联合 体,由牵头人派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 、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 (一式二份)准时 到场参加。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六、发布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 息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5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列内容 1.1.2招标人 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华美社区 联系

9、人:苏先生 电话:0754-84460304 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 202 号西侧 A 栋 201 房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710822659 1.1.4项目名称 潮阳区贵屿龙港娇莲山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包 1.1.5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贵屿镇龙港社区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 上级专项资金补助以及贵屿镇人民政府筹措安排 1.2.2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 潮阳区贵屿龙港娇莲山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包,其中: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 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

10、成审核竣工图等。 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 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 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 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1.3.2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 工图经审图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7日内完善相关设计文件。 总工期:180 日历天。 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6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工程”标 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市政

11、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取得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 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 卫生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 专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负责人要求: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必须具

12、备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且未同时担任其他在建施 工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在 职职工)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环境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该企业在职职工(若为联合体投标的, 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 ;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 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 号文) 的规定, 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 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 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

13、台) 。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 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 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须以具备施工资质的一方作为联 合体牵头人,须明确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 7 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 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 位确定资质等级。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 果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详见本

14、项目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 时间 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 人承担的工作 无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工 作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专业分包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分包金额要求: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30%;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和能力。 1.12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澄清(答疑) 、修改、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 他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

15、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及按评标委员会要 求提交的澄清文件。 3.2.4投标报价要求 1.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费为 14.04 万元;工程费为 8 510.27 万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37.59 万元。 2.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设计费+工程费-绿色施工安 全防护措施费)95%=(14.04 万元+510.27 万元 -37.59 万元)95%=462.38 万元; 最低投标限价=(施工图设计费+工程费-绿色施工安全 防护措施费)85%=(14.04 万元+510.27 万元 -37.59 万 元)85%=413.71 万元。 3.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对施工图设计费、工程费进行报价, 施工图设计费和工程费有效下浮范围为5%, 15%含界值, 为同一个下浮率,各项计算基数如下: 施工图设计费报价基数为 14.04 万元; 工程费报价基数为 472.68 万元,即工程费-绿色施 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2)暂定合同价=中标价=投标报价+绿色施工安全防 护措施费。 4、设计费结算原则为:施工图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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