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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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招标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 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概况招标概况.3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8 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34 第五章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66 第六章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

2、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另附.71 第七章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72 3 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招标概况概况 1.1. 招标条件招标条件 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 汕龙发复(2018)32 号、汕龙发招(2018)20 号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奖补及村居自筹,招标人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本次建设工程范围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 夏桂埔社区4条社区主要道路, (桂田路、桂兴路、桂学路、桂

3、欣路,其中:1、桂学路,长153 米,宽 6M;2、桂兴路,长768.813 米,宽5.5M;3、桂欣路,长751.383 米, ,宽5.5M;4、桂田路,长273.438 米,宽6M。 ) ,均为双向两车道,设计时速为20km/h,4条道路全长1946.634m,建设总面积约为10862平方 米。本项目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2.2 招标范围: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范围:施工图设 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 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检测、包

4、质量、包安全生产、 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编制结算。 2.3 项目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 992.431 万元,工程费用 861.069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8.31 万元(包括设计费用暂定:37.305 万元) ,基本预备费 43.053 万元。 2.4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 2.5 建设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送审稿,施工图经审图机构提出修改意见后 7 日内完善。 施工工期:180 天。 2.6 承包方式:设计总价包干,施工单价包干。 2.7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5、。 2.8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 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公示平台” ;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4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组成方作为联 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

6、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 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 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根据粤建市201552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 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 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拟派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人员,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

7、能提供近六个月本单位社保证明。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5.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 交易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 37 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 1 栋 3 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7.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居民委员

8、会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 0754-8822236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290928 5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1.1.2招标人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纪先生 电话:0754-88222369 1.1.3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87290928 电子邮箱:2998551621 1.1.4项目名称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

9、次) 1.1.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汕头市龙湖区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 1.1.6工程规模及内容见第一章招标概况 2.1 条 1.1.7项目立项批文 汕龙发复(2018)32 号、汕龙发招(2018)20 号 1.2.1资金来源财政奖补及村居自筹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 龙祥街道夏桂埔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中:设计范 围: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 审核竣工图等。 施工范围: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 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检测、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 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

10、编制结算。 1.3.2计划工期 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送审稿,施工图经审图机构 提出修改意见后 7 日内完善。 施工工期:180 天。 1.3.3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 “合格工程”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 力和信誉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以下资质: (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公示平台” ; (2)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 6

11、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工程)专业丙级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 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组成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 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 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 根据粤建市201552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 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

12、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 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拟派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必须是本单位 (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施工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应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且能提供近六个月 本单位社保证明。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须以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资质的组成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 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

13、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 补偿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1.9.1踏勘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7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提疑。 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 承担的工作 无

14、。 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 不允许 允许 1.12偏离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澄清(答疑) 、修改、补充通知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2.2.2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投标时间安排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 资料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书面修改文件及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的澄清 文件。 3.2.4最高投标限价 工程费:暂定合同价(最高限价)为 818.016 万元。 设计费:暂定合同价(最高限价)为 29.844 万元。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设计费:以设计费暂定合同价(最高限价)为基础由投标人

15、 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设计费下浮范围设计费下浮范围 20%,20%, 30%30%含界值,超出该含界值,超出该 范围报价无效。范围报价无效。设计费结算时,以汕头市财政局审核的工程建安预算价 为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 2002 年颁布的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定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本项目中标 人只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费比例为全部设计费的 60%。 (2)工程费:以工程费暂定合同价(最高限价)为基础由投标人 自报下浮率的形式报价。工程费下浮范围工程费下浮范围 5%,5%, 10%10%含界值含界值,超出该范超出该范 围报价无效。围报价无效。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

16、结算时,结算工程建安费用不能超过立项批 复工程建安费用(含设备购置费) ,确保项目总投资不超过发改部门批 复的总投资额度。在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发包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按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规定的清单计价模式 进行计价,及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0 年) 、 广东省市政工 程综合定额(2010 年) 、 2010 年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 广 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工期定额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定额和计量计价 8 条款号条款号条条 款款 名名 称称编编 列列 内内 容容 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并送财政部门审核,由财政部门出具预算审核报 告书作为合同价依据,该预算审核报告书结合中标下浮率计算后为本工 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之一。结算以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为准。 工程建安费结算原则为:工程建安费以实际完成工作量的工程量结 算,计价计费方式按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审核预算书;人工、材料机械 价格均按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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