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

上传人:好** 文档编号:110195613 上传时间:2019-10-29 格式:PPT 页数:385 大小:435.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_第1页
第1页 / 共385页
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_第2页
第2页 / 共385页
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_第3页
第3页 / 共385页
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_第4页
第4页 / 共385页
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_第5页
第5页 / 共38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刑法分论一般部分华政(38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六讲 市场经济秩序刑法,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 商品罪 Crimes of Producing and Marketing Fake or Substandard Commodities,一、本节犯罪的变迁: 1、1979年刑法 (制造、贩卖假药罪,投机倒把罪) 2、1993年7月22日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3、1997年刑法 (销售金额;改伪劣食品罪为危险犯) 4、刑法修正案(四) (改生产、销售卫生器材罪为危险犯,并修改法定刑),二、本节罪的几个问题 1、既遂形态问题 2、“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与诈骗罪的区别 3、犯罪主体问题 4、法条竞合问题,第149条规定:“生产、销

2、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140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的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三、本节具体犯罪 1、生产伪劣产品罪 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Fake and Inferior Products,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

3、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犯罪的起点:销售金额5万元。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68次会议、2001年3月3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84次会议通过 法释号 )

4、(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40条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量刑。),2、生产、销售假药罪 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Fake Medicine 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

5、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1)假药的范围: 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

6、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轻伤、重伤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3)危险犯,3、生产、销售劣药罪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Medicine of Inferior Quality,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

7、药品。,(1)结果犯 (2)劣药的范围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九条 禁止生产、销售劣药。 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 (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三)超过有效期的; (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4、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Toxic or Harmful Foodstuff,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

8、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行为犯 (2)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关系 (3)法定刑的特点,5、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Foodstuff Not Qualified for Hygiene Standards,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

9、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1)危险犯 (2)法定刑 (3)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区别,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Medical Materials no

10、t up to the Standard,(原)第一百四十五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其中情节特别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修改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

11、是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修正案(四)2002年12月28日,修正案的修改: 改结果犯为危险犯,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Products not Qualified for Safet

12、y Standards,第一百四十六条 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明显的结果犯,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Fake and Inferior Pesticide, Animal

13、Pharmaceuticals, Chemical Fertilizers or Seeds,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明显的结果犯,9、生产

14、、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Crime of Manufacturing or Selling Cosmetic Products not Qualified for Hygiene Standards,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1)结果犯 (2)法定刑,第二节 走私罪 Crimes of Smuggling,一、本类罪存在的根源以及变迁 1、1979刑法:116条和118条 2、1982年3月8日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1988

15、年1月21日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4、1997刑法 5、刑法修正案(七),二、本节罪的几个问题 1、走私的主要方式: -绕关走私 -瞒关走私 -间接走私(155条1、2款) -后续走私(154条),2、单位走私犯罪 -何以区分是自然人走私还是单位走私? -单位是否包括私营企业? -单位是否包括分支机构?,3、走私共犯:156条 4、武装走私:157条1款 5、以暴力方法抗拒缉私:157条2款,三、本节的具体犯罪 1、走私武器、弹药罪(第151条) Crime of Smuggling Weapons or Ammunition 2、走私核材料罪(第151条) Crime of Smuggl

16、ing Nuclear Materials 3、走私假币罪(第151条) Crime of Smuggling Counterfeited Currencies,4、走私文物罪(禁止出口)第151条 Crime of Smuggling Cultural Relics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关于走私、盗窃、损毁、倒卖或者非法转让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行为适用刑法有关规定的问题,解释如下: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5、走私贵重金属罪 (禁止出口)第151条 Crime of Smuggling Precious Metals 6、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往来文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