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证券公司业务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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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篇 证券公司会计,第八章 证券公司证券 业务的核算,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了解证券公司的业务种类,明确有关证券业务的概念与内容,掌握证券公司证券业务的核算方法。,第一节 证券公司业务概述,一、证券与证券公司 (一)证券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立权利为目的而形成的书面凭证,在法律上分为有价证券和证据证券两种。,1证据证券只是证明某种事实存在的凭证,如各种借据、收据等。凭证本身没有价值,只起证据作用。,2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票面金额、代表或证明财产所有权或债权的书面凭证,持券人有权据其取得一定收入。,有价证券分为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或收益证券)两种。 (1)货币证券为信用凭证或工具,如汇票、本

2、票、支票等。,(2)资本证券是表明持券人的资本所有权或债权,并可据其获得一定收益的证券,如股票、债券、基金等。,(二)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规定设立的经营证券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是在有价证券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起中介作用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专营证券业务的法人企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除证券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在证券交易所直接从事证券买卖。投资者应当与证券公司签订证券交易委托协议,并在证券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以书面、电话以及其他方式,委托该证券公司代其买卖证券。,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的委托,按照证券交易规则提出交易申报,参与证券交易所场内的集中交易,并根据成交

3、结果承担相应的清算交收责任;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结果,按照清算交收规则,与证券公司进行证券和资金的清算交收,并为证券公司客户办理证券的登记过户手续。,二、证券公司的业务种类 证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证券经纪;(2)证券投资咨询;(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4)证券承销与保荐;(5)证券自营;(6)证券资产管理;(7)其他证券业务。,证券公司经营上述第(1)项至第(3)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 000万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业务之一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经营第(4)项至第(7)项

4、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证券公司必须将其证券经纪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分开办理,不得混合操作。,(一)证券经纪业务 证券经纪业务是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活动,是证券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包括代理买卖证券业务、代理兑付证券业务和代理保管证券业务等。,(二)证券自营业务 证券自营业务是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资金进行证券买卖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证券业务。,(三)证券承销业务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接受发行人的委托,在一级市场上代理发行人发行有价证券的活动。,(四)其他证券业务 其他证券业务是证券公司经批准从事的除经纪、自营和承销业务以外

5、的其他各种与证券有关的业务,包括买入返售证券业务、卖出回购证券业务等。,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核算,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核算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买卖的业务。,(一)设置的会计科目 1“代理买卖证券款”科目,核算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而收到的款项。公司代理客户认购新股的款项、代理客户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代理客户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配股款等,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客户类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在代理买卖证券成交清算时,按成交额乘以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佣金比率予以确认。,2“结算备付金”科目,核算

6、证券公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清算代理机构,分别“自有”、“客户”等进行明细核算。,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科目,核算金融企业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理买卖证券、代理兑付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保管证券、代理保险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受托贷款及投资业务等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本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二)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处理 1公司收到客户交来的款项,为客户开设资金专户。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客户 贷:代理买卖证券款

7、,客户可以在其资金专户增加或支取款项,公司按季度计付活期存款利息。,将客户的款项存入清算代理机构,为客户在证券交易所开设清算资金专户。 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客户,2公司代理客户买卖证券 (1)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买卖证券款(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或银行存款),借: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贷:结算备付金自有(或银行存款) 借:结算备付金自有(或银行存款)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卖出证券成交总额大于买入证券成交总额的,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或银行存款)

8、贷:代理买卖证券款(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减去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 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入的会计分录同(1)。,3公司代理客户认购新股 (1)收到客户交来的认购款项、将款项划付证券交易所,会计分录同1。,(2)中签时,客户办理申购手续,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记账。 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买卖证券款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3)证券交易所完成中签认定工作,将未中签资金退给客户,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理买卖证券款,(4)公司将未中签的款项划回,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客户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5)公司将未中签的款项退给客户,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买卖证券款 贷

9、:银行存款客户,(6)收到证券交易所转来的发行公司支付的发行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自有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公司代理客户办理配股 (1)采用当日向证券交易所交纳配股款的,当客户提出配股要求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买卖证券款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2)采用定期向证券交易所交纳配股款的,在客户提出配股要求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买卖证券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客户配股款,与证券交易所清算配股款,按配股金额记账。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应付客户配股款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3)收到证券交易所转来的发行公司支付的配股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自有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0、,5其他相关业务 (1)公司代理客户领取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代理买卖证券款,(2)收到发行公司支付的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自有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二、代理兑付证券业务的核算 代理兑付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对其发行的证券,在到期时进行代理兑付的业务。,(一)设置的会计科目 1“代理兑付证券款”科目,核算证券公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证券收到的兑付资金。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2“代理兑付证券”科目,核算证券公司、银行等接受委托代理兑付到期的证券。本科目可按委托单位和证券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二)代理兑付证券

11、业务的处理 1代理兑付记名证券 (1)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款,收到客户交来的证券,按兑付金额记账。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款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2)委托单位尚未拨付兑付资金而由公司垫付的,收到客户交来的证券,按兑付金额记账。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 贷:银行存款,向委托单位交回已兑付的证券并收回垫付的资金,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2代理兑付无记名证券实物券 (1)收到委托单位的兑付资金,会计分录同1。,收到客户交来的无记名证券,按兑付金额记账。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12、,向委托单位交回已兑付的证券,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 (2)委托单位尚未拨付兑付资金而由公司垫付的,会计分录同1。,3代理兑付证券手续费收入 代理兑付证券的手续费收入,应于代理兑付业务基本完成,与委托单位结算时予以确认。,(1)向委托单位单独收取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收手续费及佣金(或代理兑付证券款)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手续费与兑付款一并汇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或银行存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款 贷:其他应付款预收手续费,兑付证券业务完成后确认手续费收入,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预收手续费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三、代理保管证券业务的核算

13、 代理保管证券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代理客户保管有价证券的业务。 公司代保管证券业务不需要在表内核算,只在专设的“代理保管证券登记簿”中记录代保管证券的情况。,如果代保管证券收取手续费,手续费收入应于代保管服务完成时予以确认。预先收取的手续费,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待代保管服务完成时再确认为收入。,第三节 证券自营业务的核算,一、证券自营业务的种类 (一)按交易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柜台交易和场内交易。,1柜台交易是证券商与投资人之间直接进行的证券交易活动。柜台交易方式下,证券的买卖价格由证券商在权衡影响证券买卖的各种因素后自行确定。柜台交易每次成交的数量较小,交易次数频繁,工作量大,是证券营业柜台的

14、主要经营方式。,2场内交易是证券商通过场内交易员在证券交易所内进行的证券交易活动。场内交易方式下,证券的交易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证券商不直接与客户发生联系,而且成交量较大,场内交易是证券商调节证券库存量的主要经营方式。,(二)按持有证券的意图不同,可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如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2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如企业从二级市场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金融债券等。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

15、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指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二、证券自营业务的核算 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自营证券交易的,应在取得时根据持有证券的意图等对其进行分类,比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核算。具体内容与一般企业会计相同,略。,第四节 证券承销业务的核算,一、证券承销业务的种类 证券承销业务是证券公司在一级市场接受发行单位的委托,代其发售各类证券的业务。如代国家发售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代企业发行债券、股票和基金等。,按照证券法规定,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 (一)代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

16、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证券公司只向委托人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二)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售后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按照包销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两种方式:,1全额包销 全额包销是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由公司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将证券全部购入,并向发行单位支付全部款项,然后公司按市场价格将证券转售给投资者。,采用全额包销方式,公司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但可确保发行单位及时获得所需资金。证券发售价格由公司确定,发行单位不得干预。,2 余额包销 余额包销是证券公司与证券发行单位签订合同或协议,由公司代理发行其证券,在发行期内如果证券没有全部售出,则剩余部分由公司购入,公司按照约定时间向发行单位支付全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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