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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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托收,第一节 托收概述,一、托收的定义 托收(Collection),是指出口人于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人为付款人的汇票,连同有关单据(提单、发票和保险单等)委托当地银行通过其国外的分支行或代理行向进口人收取款项的国际结算方式。 托收属逆汇业务。,托收支付方式的特点: 1、信用基础是委托人与付款人之间的商业信用。 2、。 3、对出口商而言,风险较大。 4、银行只起结算中介作用。,银行“三不管” 只起结算中介 作用,不管单据审核,不管货物,不管货款 (收妥付汇,实收实付),出口方:,卖方先行发货,然后 通过银行向买方收款,托收的主要特点,托收属商业信用,出口方风险较大,进口方:,不需预垫

2、资金, 免去开证手续,进口方较有利,调动其积极性,提高商品竞争力,二、托收的基本当事人及其责任,(一)委托人 委托银行办理托收的客户,在国际贸易的货款托收中通常为出口商。,委托人的责任和义务如下: 1、按惯例填制托收申请书。 2、未经银行事先同意,货物不应直接发至银行或者以银行和银行指定人为收货人,以及委托银行代为存仓和保险。 3、若接到托收行的意外情况通知,则须及时作出明确的答复指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延误,由委托人承担。 4、无论托收是否成功,均须承担托收的一切手续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托收申请书,A定义: 托收申请书是委托人与托收银行之间关于该笔托收业务的契约性文件,也是银行进行该笔托

3、收业务的依据。,B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 1、托收的交单条件。 2、票款收妥后代收行汇交托收款的方式。 信汇(M/T)或电汇(T/T)。 3、关于远期付款交单是否委托国外代收行代为存仓、保险。 4、银行费用如何处理。一般是贸易双方各自负担本国银行的费用。但应明确是否如果付款人不支付代收行的费用提示行就不得交单。,B托收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有:, 5、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或承兑,是否要做成拒绝证书。 6、明确在付款交单条件下,遇拒付时,对于货物的处理办法。 7、付款时间的附加规定,包括:付款人延迟付款是否加收利息,提前付款是否给予贴息等等。 8、关于指定代收行的意见。,(二)托收行,接受委托人的委

4、托,负责办理托收业务的银行就是托收行。,托收行的责任如下: 1、审阅托收申请书及委托人的特别指示 2、审核单据的种类和份数表面上是否与托收申请书完全相符(非义务) 3、按规定填制托收指示书,应确保托收指示书与托收申请书严格一致 4、按常规处理业务 5、及时通报信息,托收指示Collection Instruction,A定义: 托收指示是托收行根据托收申请书缮制的、授权代收行处理单据的完全和准确的条款。 所有托收单据必须附带托收指示,除非托收指示另有授权,代收行将不理会除向其发出托收的一方/银行以外的任何一方/银行的任何指示。,B内容: 托收指示的内容必须与托收申请书的内容严格一致,并应包括以

5、下各项适用的内容: 1、托收银行、委托人、付款人、提示行(如有)的情况。包括全称、邮政地址、电传、电话和传真号码等。 2、托收的金额和货币种类。 3、单据清单和每项单据的份数。 4、(1)取得付款或承兑的条款和条件。 (2)交单条款。,5、要求收取的费用是否可以放弃。 6、要求收取的利息(如有),是否可以放弃。 7、付款的方式和付款通知书的形式。 8、发生不付款、不承兑或未执行其它指示情况时的指示。 托收行在缮制托收指示书时,应将交款指示明确、清楚地表达出来。交款指示是托收行对代收行在款项收妥后如何汇交的指示。,托收指示Collection Instruction,C托收指示中的收款指示 1、

6、当托收行在代收行开立账户时,贷记托收行账户,出口地银行 (托收行),进口地银行 (代收行),托收指示,贷记报告单,请将托收款贷记我行在你行的账户并通过航邮或电报通知我行 upon collection, please credit the proceeds to our account with you under airmail/cable advice to us,托收指示Collection Instruction,2、当代收行在托收行开立账户时,借记代收行账户,出口地银行 (托收行),进口地银行 (代收行),托收指示,支付委托书:授权借记,请代收货款并通过航邮或电报授权我行借记贵行账户

7、 Please collect proceeds and authorize us by airmail/cable to debit your account with us.,借记报单,托收指示Collection Instruction,在代收行与托收行无账户联系的情况下,可找一家与托收行和代收行均有账户关系的代理行。 如果托收行在该行设有账户,则托收行可在托收指示书上作这样的交款指示:Upon collection, please remit the proceeds by airmail/cable toBank for credit our account with them un

8、der their airmail/cable advice to us. (请将托收款通过航邮或电报寄往某某银行,以贷记我行在他行的账户,并通过航邮或电报通知我行),(三)代收行,指接受托收行的委托代向债务人收款的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代收行的责任如下: 1、按委托方的指示处理单据以及代为缮制一些代收业务中必要的单据。 2、遇到意外情况,应无延误地及时通知托收行。 3、所有通知中均应载明必要的具体内容,并须注明托收行的托收指示书的业务编号。 4、若决定不受理所收到的代收委托或某特别提示,一般应无延误地以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委托方。 5、审核单据的种类和份数,若其表面上与托收指示书不完全相符,应

9、以可能的最快捷方式通知委托方。,(四)提示行,向付款人提示单据的代收银行。 实务中,它通常兼负有提示、接受付款或承兑及付款以及交单等多重职责。人们多以付款人的账户行(当付款人想要作融资时,可能会事先要求以其账户行作为提示行,以便融资)或者指定代收行在付款人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当指定代收行与付款人不在同一城市时)为提示行。,提示的责任如下: 1、无延迟地向付款人提示单据。 2、必须严格执行交单条件。 3、在D/A托收项下,应查看汇票的承兑形式在表面上是否完整和正确,且须无延迟地将承兑通知送交托收行。 4、一般不得接受部分付款。 5、当托收指示书特别注明手续费和/或有关费用不得放弃而付款人又拒付

10、时,提示行不得交单。 6、遇拒付时,应尽力确定拒付原因,并无延迟地通知托收行。 7、收妥款项,必须按照托收指示书中指定的通信工具无延迟地立即拨付,此外,还须无延迟地向托收行发出付款通知书(详列收妥的金额、扣减的手续费和开支或费用,以及款项的拨付方法)。,(五)付款人/受票人,根据托收指示书向其提示单据的人。付款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为进口商。,除上述五个基本当事人外,委托人还可以事先在托收申请书上指定一个“需要时的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以便发生付款人拒付时,可以由其在当地代为处理货物(存仓、转售或运回等事宜);并且可授权其对托收过程进行跟踪,随时向代收行发出指示或查询。,第二节 托收的种类和流程,

11、托收的分类,光票,跟单,光票托收是指金融单据不附带货运单据的托收,即提交金融单据委托银行代为收款的托收。,跟单托收是指金融单据附有货运单据或不附有金融单据仅附货运单据的托收。,不同托收的应用场合,光票托收的手续 1、要求客户填制票据托收申请书 2、审核票据 3、选择代理行 4、填制托收委托书 5、结汇,跟单托收的业务程序:,跟单托收的分类,付款交单是指出口商的交单以进口商付款为条件,即出口商发货后,取得货运单据,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托收,并指示银行在进口商付清货款后才把商业和单据交付出去的方式。 根据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同,分为: A.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 B.远期付款交单:DP af

12、ter sight,1、D/P at sight:,出口商,进口商,托收行,代收行,买卖合同,委托申请,托收指示,提示付款,付款,交单,贷记通知,付款,指出口人装运之后,开具即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当地银行,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进口人见票后须立即付款,付清货款后,领取货运单据。,2、D/P after sight,出口商,进口商,托收行,代收行,买卖合同,托收申请,托收指示,提示承兑,承兑汇票,提示付款,贷记通知,付款,指出口人装运之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货运单据交给当地银行,通过银行向进口人提示,由进口人承兑远期汇票,于汇票到期日付清货款后领取货运单据。,付款,交单,案例,2009年5月

13、,我国公司同南美客商B公司签订合同,由A公司向B公司出口货物一批,双方商定采用跟单托收结算方式了结贸易项下款项的结算。我方的托收行是A银行,南美代收行是B银行,具体付款方式是D/P90天。但是到了规定的付款日,对方毫无付款的动静。更有甚者,全部单据已由B公司承兑汇票后,由当地代收行B银行放单给B公司。于是A公司在A银行的配合下,聘请了当地较有声望的律师对代收行B银行,因其将D/P 远期作为D/A方式承兑放单的责任,向法院提出起诉。当地法院以惯例为依据,主动请求我方撤诉,以调解方式解决该案例。经过双方多次谈判,该案终以双方互相让步而得以妥善解决。,案例分析:,在采用托收方式时,我们除了要了解客户

14、的资信以外,还应掌握当地的习惯做法。 在这一案例中托收统一规则URC522与南美习惯做法是有抵触的。,据URC522第7条a款:托收不应含有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指示的远期汇票;b款: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的汇票,托收指示书应注明商业单据是凭承兑交付款人(D/A)还是凭付款交付款人(D/P)如果无此项注明,商业单据仅能凭付款交单,代收行对因迟单据产生的任何后果不付责任;c款:如果托收含有远期付款汇票,且托收指示书注明凭付款交付商业单据,则单据只能凭付款交付,代收行对于因任何迟交单据引起的后果不负任何责任。,从中不难看出,国际商会托收统一规则,首先不主张使用D/P远期付款方式,但是没有把D/P远期从U

15、RC522中绝对排除。 倘若使用该方式,根据URC522规则,B银行必须在B银行90天付款后,才能将全套单据交付给B公司。故B银行在B公司承兑汇票后即行放单的做法是违背URC522规则的。,但从南美的习惯做法看,南美客商认为,托收方式既然是种对进口商有利的结算方式,就应体现其优越性。D/P远期本意是出口商给进口商的资金融通。而现在的情况是货到南美后,若按D/P远期的做法进口商既不能提货,又要承担因货压港而产生的滞迟费。若进口商想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则必须提早付款从而提早提货,那么这D/P远期还有什么意义?故南美的做法是所有的D/P远期均视作D/A对待。在此情况下,B银行在B公司承兑后放单给B公

16、司的做法也就顺理成章了。,跟单托收的分类,承兑交单是指银行的交单以进口商承兑汇票为条件。 出口商发运货物后开具远期汇票,连同商业单据通过银行向进口商提示,进口商承兑汇票后代收行将商业单据交给进口商,在汇票到期时进口商再履行付款义务。,注意,一旦进口人到期不付款,出口人便会遭到货物与货款两空的损失,算一算,按照不同的跟单托收条件分别填写承兑日、付款日和交单日,/,8月8日,8月8日,8月8日,8月8日,8月8日,9月7日,9月7日,9月7日,按照不同的跟单托收条件分别填写承兑日、付款日和交单日,对出口方而言,承担的风险由大到小依次为: D/AD/P after sight D/P at sight,2003年3月11日,我国甲公司与印度尼西亚乙公司签订一笔2万美元的出口合同,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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