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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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题目:论我国的资本形成制度 论我国的资本形成制度摘要:经济发展状况决定着一国的综合国力,因而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各国都致力于加速经济的发展,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而公司是现代企业制度形态的核心。公司在市场经济运行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国市场机制不健全,对于公司的规范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比较落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公司高效运行,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并创造社会财富。 公司是资本企业,资本在公司中具有重要地位。公司资本的重要性,使得公司资本制度成为现代公司制度的核心之一。公司资本制度由资本的形成、维持、变动、退出等几部分制度构成。在这些具体制度中

2、,公司资本形成制度无疑处于基础地位,资本的运作、维持、变动、转让等,无不是以资本的形成为前提而具体展开的。同时,资本的形成也为公司的人格独立奠定了物质基础,为公司运营提供了可靠的保障。因此可以说,资本形成制度是整个公司制度的基石。伴随着现代公司法的发展,两大法系之间的交融,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的理论日益丰富,我国公司法学界也有不少优秀学术成果问世。但学者们多是对该制度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少有全面、总括性的论述,而且一些方面的研究还比较薄弱;同时对资本形成制度内在的某些问题,学界也存有争议,未能达成共识。从实践上看,我国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的规定主要体现在1993年颁布的公司法中,十余年来,其对于我国经

3、济的发展和交易秩序的建立,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采取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在资本形成制度方面的规定显得僵化,这就给投资人出资设立公司设置了很大的障碍,同时也阻碍了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关键字:公司资本;经济;公司法 ;资本形成制度引言 Berle和Means在1930年代揭示了公司所有和控制分离的现象:股权分散导致了强大的公司管理层和虚弱的公司所有者,当股东单独或集体行动都不能任免董事、经理的时候,公司董事、经理取得了永久的权力没有所有权的控制权,而法律上的所有者股东仅仅是一种虚幻的存在。伯利和米恩斯以此为出发点,进一步追问董事、经理掌握公司控制权的合理性:他们应当对谁负责?现代公司的所

4、有权和传统的私有财产的差别将导致哪些革命性的变化?在20世纪后期,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引发了国企公司化,“公司制度”在中国备受追捧,被称为“现代企业制度”,尽管商业股份公司在任何意义上都不是现代工业社会的产物(最早的股份公司可以追溯到15世纪初热那亚城市国家的Compere di S. Giorgio,距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在中国被认为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优越之处,从而成为治疗国企的良药,这一认识有许多耐人寻味之处,不仅因为这是一个全新的观点,而且因为西方公司的故事被用来支持这一观点。通读基础,我们可以发现:在西方,企业所有和控制的分离被认为是困扰资

5、本主义制度的最为深刻的社会问题之一,没有任何理论声称:人为地制造企业所有和控制的分离会带来正面效应。一 、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的特征从我国公司法可以看出,我国公司资本形成制度具有如下特征:第一,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公司注册资本;第二,公司资本应当在公司成立时一次性全部认足或募足;第三,公司资本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一人有限公司必须一次性缴纳);第四,公司成立后如需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变更公司章程。因此,新公司法中的公司资本形成制度符合法定资本制的各项特征,应当属于公司资本可以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四、对新公司法法定资本制的评价其一,有利于公司资本的稳定和确定。新公司法法定

6、资本制要求股东一次性全部认足或募足全部资本,使得公司在成立之初就有稳定、确定的资本,一方面能够保证公司成立时即具有自己的财产,另一方面能为公司后来的经营发展提法供必要的资金。其二,有利于防止公司设立中的欺诈行为。从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市场经济不发达,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还很不健全、很不规范,投资人的自律性不强,社会信用程度低,信用制度也不健全,如果采用授权资本制,有些投资人就可能会利用授权资本制的特点,规避法律,钻法律的空子,出现公司设立中的欺诈行为,以此来逃避出资人的出资责任。其三,保证公司有足够的资产履行债务。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财产的重要来源是公司的资本。在公司设

7、立之初,没有任何营利收入的情况下,股东出资所构成的公司资本是公司履行债务的最重要的保证。在我国目前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评估制度和验资制度的不规范操作都可能导致虚假评估、虚假验资,验资的真实性受到置疑,如果再采用授权资本制,则公司资本真实性就更加无法保证。而相对更为严格的法定资本制却能更为充分地发挥它的优势,在更大的程度上保障股东的真实出资,保证公司有足够的资产履行债务。其四,有利于提高市场交易的安全性。公司资本制度中的法定资本制,要求公司在成立时一次性募足认足公司全部资本,这一规定保证了公司尤其是股份公司(其资本雄厚,经营规模大,业务范围广)的最初经营的原始资金,也保证了在市场交易中公司的经营

8、能力和承担能力,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既能够维护公司的自身利益,也能够保障与公司交易的相对人的利益,对提高市场交易的安全性起着重要的作用。其五,有利于形成中外企业一致的资本制度。新公司法将原来中资企业注册资本一次性缴纳改为分期缴纳,使得中资企业与三资企业采用同样的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使得中外企业能在更加公平的法律环境中竞争,也符合了WTO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要求。二、 新公司法中法定资本制的弊端所在 其一,不利于公司的设立。新公司法所采用的法定资本制,必然带来法定资本制的固有缺陷,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无论是对于国内资源的有效利用,还是对于外资的引进,都是不利的

9、。其二,对不同的公司而言,实际情况不同,对资本的需求不同,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也需求公司具有高度的自治,而法定资本制是一种通过强制性的规则、采用法定的强制干预的方式来设定公司资本制度的模式,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一次性全部发行,要求实际情况千差万别的公司在刚性的设定范围内安排自己的资本,将设立人自主设定公司模式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点,限制了公司资本的灵活高效的运用,也容易造成公司资本的闲置和浪费。其三,不利于公司成立后增加资本。对一个公司来说,是否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是根据市场的需要和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的,在现代市场多变、商机转瞬即逝的情况下,如果每一次增加注册资本都要经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变更公司章程,很

10、可能会贻误商机,也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另外,每次增资时都必须履行这样复杂的程序,一方面耗费钱财,增加了公司的经济负担,另一方面也给公司的董事、经理增加了不必要的工作量,耗费了董事、经理的大量精力。总而言之,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的修订,是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重大改革,它所确立的公司资本可以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虽然存在着一些弊端,但是从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来看,其有利之处远远大于不利之处,在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方面,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方面,都能够充分发挥它的重要作用,实现公司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三、我国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一)我国不宜采用授权资本制1我国

11、缺乏授权资本制的生存土壤。授权资本制要求市场经济发育成熟,有健全的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高度完善,健全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司法制度的发达和完善。发起人、股东、债权人及第三人应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风险的自我防范意识和对公司破产的心理承受能力等。而这些我们还有很大的距离。2我国缺乏与授权资本制对接的经济基础。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社会生产力超越了资本主义自由充分发展的阶段,同时也深受僵化的计划经济的羁绊,导致我国市场经济发育较晚,且不发达。为了争取在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的和平的国际大环境下,促进我国经济迅猛增长,在借鉴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独具特色的自上而下的政府推进型市场经济

12、,以解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冲突。3我国缺乏与授权资本制对接的成熟资本市场。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滞后于我国经济发展对资本的迫切需求,有待于进一步的发育和健全。我国的证券市场作为改革开放的“新生儿”,尽管在很短的时期里取得了辉煌的成绩,但自1990 年12 月19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和1991年7 月3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历时十几年,从整体看它还处于不断探索与发展的初创阶段,它必然反映出我国当前新旧体制转换的总特征。从而不可避免地带有许多不成熟、不完善的特点。4我国缺乏与授权资本制对接的法治环境。由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完善,公司管理机关的执法不严,中介组织对股东的出资验资审查不严

13、,司法部门的执行不力,导致公司资本营运中短期行为、投机欺诈行为、纠讼缠诉普遍存在,表现最为突出的是股东在公司经营中大量抽逃资本,公司拖欠债务,抗拒法院对财产的强制执行,使立法者的善意落空。(二)我国宜采折中资本制 首先,因为我国现在的法定资本制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而我国目前不具备与授权资本制对接的机制。那么兼采两者之长并避两者之短的折中资本制不失为其最佳选择。其次,我国现行的公司资本制度大量借鉴了大陆法系的立法经验,从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现行规定来看,大陆法系的痕迹比较明显。(1)我国公司资本制度采用了与大陆法系一样的谨慎原则,强调社会本位,偏重于资本制度安全性的保护;(2)制度安排追求结构完

14、整,逻辑严密;(3)对出资方式采用了与大陆法系国家一样的列举式的立法体例,对公司资本最低限额标准由公司法直接明确规定;(4)崇尚制定法,不遵循先例原则,主张法官只有权使用法律而无权解释和创造法律。他们也大都从法定资本制过渡到了折中资本制。再次,认可资本制是当代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趋势。认可资本制是对法定资本制和授权资本制的修正,即对法定资本制下严格资本条件的放松,对授权资本制下自由资本条件的限制。它对生存环境的要求比法定资本制更高,比授权资本制更低。具体说,它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是市场经济获得相当程度的发展,资本市场发育比较成熟,法治环境良好;第二是有过公司资本制度的立法实践,拥有一批既有立法

15、实践经验,又精通立法技术的专业立法人员。认可资本制正是基于其对上述两种资本制度优越性的兼采,缺陷性的摒除,才使其本身具有更大的优越性,也将成为今后公司资本制度的国际潮流。最后,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世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影响,公司法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和重视以及广大业人员的素质的提高,我国将有条件采用比法定资本制更加开放、灵活,更加符合我国生产力发展的实际水平的的折中资本制。四、对完善我国资本形成制度的建议 公司资本制度总是会不断向前发展的,改革和探索会持续进行。就我国当前司法环境和社会投资环境,为更好地完善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更好地保护债权人和股东利益,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为投资者提供适宜的公司法环境,必须对我国法定资本制度进行改良。(一)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许可资本制 在新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有限责任公司保留了出资总额的限制,有缴纳出资的时间限制,这样既避免了公司资本不实现象的出现,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风险,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和交易安全,又不失设立公司的便利。但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新增加资本依然依照繁琐的程序进行,所以对这部分资本可在公司法中规定公司章程可授权董事会发行新股并规定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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