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

上传人:今*** 文档编号:109587252 上传时间:2019-10-27 格式:DOC 页数:19 大小:30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9页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9页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_第3页
第3页 / 共19页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_第4页
第4页 / 共19页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_第5页
第5页 / 共1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招标文件通用条款(SZLGZFCG—2012年第1版)(1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文件(公开招标)通用条款中国深圳龙岗第二册 通用条款 ( SZLGZFCG2012年第1版)第一章 总则1说明1.1通用条款说明1.1.1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发出招标文件通用条款,列出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适用的通用条款内容。如有需要,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可以随这些条款增加附录或补充内容;1.1.2为了减少文本数量,本文件所述的标准条款和条件资料已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公开,不再随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另行发布。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浏览,并确定能符合本文件和附录或补充内容所要求的条款及条件。1.2招标说明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2、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并参考有关法规、政策、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负责本级财政性资金的集中采购的专门机构。本通用条款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2.2“采购单位”亦称“采购人”,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2.3“投标人”是指通过投标向采购单位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或称“投标供应商”;中标的供应商则又称为“中标人”或“中标供应商”;2.4“评标委员会”和“谈判小组”是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规定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及评标(谈判)工作的临时性机构(注:下文所指的“评标委员会”均指“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2.5“日期”指公历日;2.6“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2.7“电子投标文件”指利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提供的投标书编制软件中的加密软件加密的投标文件,适用于网上投标(投标书加密软件可从http:/网站“相关软件”栏目中下载);2.8“网上投标”指通过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9“质保期”是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包括材料费用和人工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10“

4、保修期”是指非人为因素情况下,投标人只向采购人收取材料成本费用,免除人工费用;2.11招标文件中的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3投标人诚信责任3.1欢迎诚信、有实力和有社会责任心的投标人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3.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1)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2)未按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6)恶意质疑投诉;(7)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8)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9)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

5、中未说明,且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3.3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中,有上述第3.2款行为之一的,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将其行为在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网站不诚信行为曝光台曝光,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投标人

6、参加政府采购的条件4.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到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注册,并按本通用条款第20条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注册及电子密钥新申请指引详见;4.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资质要求”的内容。5联合体投标5.1以下有关联合体投标的条款仅适用于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5.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7、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3)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有一方先行注册成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于招标

8、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质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中最低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6)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由联合体主办方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注:联合体各方应当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授权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上传投标文件,并负责全面协调联合体各方履行合同的行为;(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合同的履行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8)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

9、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再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无效;(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全面地反映联合体各方的情况,即将关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格性评标因素和非资格性评标因素完整地反映在投标文件中,便于评标委员会准确地进行评审,否则将会导致对其不利的评标结果;(10)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通用条款“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6本项目若涉及采购货物,则合格的货物及相应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6.1 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了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采

10、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除外);6.2 国产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6.3 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招标公告有其他要求的,亦应符合其要求;6.4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采购单位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采购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

11、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6.5 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设备到货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文件。中标后,除非另有约定,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完成设备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6.6 对工期的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对其所投项目应提交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列明交货计划等,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工验收;6.7 产品有效期为:密封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温度为-5的环境中,有效期八年,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6.8 服务响应期:24小时以内到达采购单位现场,特殊要求的另行规定;6.9 投标人必须承担设

12、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相关及类似的义务,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7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8踏勘现场8.1如有需要,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或采购单位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8.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在踏勘现场时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上的资料,未经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3采购

13、单位必须通过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该资料是采购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否则,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8.4投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所约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踏勘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8.5未参与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第二章 招标文件9招标文件的编制与组成9.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或谈判)期间发出的答疑纪

14、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册 专用条款关键信息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第三章 特别提示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第六章 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第二册 通用条款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五章 开标第六章 评标要求第七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方法第八章 定标及公示第九章 公开招标失败的后续处理第十章 合同的授予与备案第十一章 质疑处理 9.2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投标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15、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作无效处理;9.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10.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或现场探勘中,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均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内,按网上提问的形式向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不论是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大学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