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上传人:万**** 文档编号:109005056 上传时间:2019-10-26 格式:WPS 页数:34 大小:158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_第1页
第1页 / 共34页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_第2页
第2页 / 共34页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_第3页
第3页 / 共34页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_第4页
第4页 / 共34页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_第5页
第5页 / 共3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3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共用天线电视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9.1.1 本章适用于单体或群体民用建筑物的共用天线电视系统。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性能指标 表19-1 注:1.系统寄生辐射:暂时用3 米法,指标暂定为34分贝/米。 2.被分配载波信号的频率稳定性: 当信号不是在接收的频率上进行分配或本地产生时,其频率变化相 对标称频率不超过75 千赫。 视频与声音载波之间频率差应保持在5 千赫之内。使用邻频道时不 超过20 千赫。 19.1.2 设计共用天线电视系统时,必须通观全局,正确选用各种器 件,做到系统性能好、效率高、经济可靠。 19.1.3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性能指标,必须满足表19-1 所列数值的要

2、 求。 19.1.4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内图象质量,可用主观评价和客观测试来 衡量。主观评价一般可用五级图象损伤评价法,见表19-2。 图象质量损伤的等级 表19-2 系统设计所达到的性能指标,城市宜在四级以上;城市远效区及农 村亦不宜低于三级。 19.1.5 电视信号电场强度的分级,在国家未正式规定前可暂参照表 19-3 数值。 19.1.6 设计和规划高大建筑物的共用天线电视系统时,可考虑被其 遮挡的低矮建筑物接入系统的可能,适当预留引接出口条件。 19.1.7 接收天线至用户终端的整个系统,匹配性能应良好,特性应 均匀。 19.1.8 在选用彩色电视设备配套时,应按625 行K(彩色同步信

3、号的 包络脉冲)制暂行 PAL(逐行倒相正交平衡调幅)制式考虑。 电场强度的分级 表19-3 19.1.9 接收电视信号场强宜取自现场实测数据;有条件时,尚宜实 测现场干扰和图象重象的情况。 在初步设计时,如获得实测数据确实困难,可按计算方法估算场强。 第二节 设置范围 19.2.1 下述场所宜设置共用天线电视系统: 一、九层及以上的住宅、公寓建筑及以高层住宅为主的居住小区群体 建筑。 二、大模板、装配式大板及其他对电视信号屏蔽严重的钢筋混凝土住 宅建筑。 三、城市远郊区、大型厂矿的集中生活区及其他电视信号场强微弱地 区。 四、电视信号被高层建筑遮挡及反射波复杂地区的住宅。 19.2.2 有自

4、办节目要求并具有自办节目价值的宾馆、 饭店、 电教大楼、 科技大楼,以及其他有功能需要的场所可设置综合共用天线电视系 统。 19.2.3 有收听调频广播条件的地区,在设计共用天线电视系统时, 宜考虑收听调频广播的可能。 第三节 系统组成原则 19.3.1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一般可分接收天线、 前端、 信号传输、 信号分 配等部分,设计时应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合理确定系统的大小和繁 简。 19.3.2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就其用户终端的多少可分四类: 小型系统-用户终端在 100 以下 中型系统-用户终端在 100400 大型系统-用户终端在 4001000 特大型系统-用户终端在 1000以上 19.

5、3.3 前端设备的组成,应由前端设备的输入电平和输出电平以及 其他功能要求等决定,一般可按下述原则确定: 一、 当接收天线输出电平大于94 分贝时,宜采用直接混合式。 如果有 一个频道场强稍低,可单独加一个天线放大器加以提高。 二、 当接收天线输出电平在8594 分贝之间时,宜采用前端放大-混 合式。 三、当接收天线输出电平在6585分贝之间时,宜采用放大-放大- 混合式。 四、当接收天线输出电平在5765分贝之间时,宜采用放大-混合- 放大式。 五、对于有自办节目要求的综合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宜采用放大混 合-混合-放大式。 19.3.4 对于住宅、 公寓、 旅馆等上、 下层房间性质、 部位相

6、同用户终端 可以设于同一位置的场所,电视信号的发配宜采用串接单元方式。 19.3.5 对于上、下层房间性质不同,用户终端不可能置于相同位置, 或上、 下层用户数较多不宜于采用串接单元方式的场所,电视信号的 分配宜采用干线分支方式。 19.3.6 干线分支方式中电视信号的分配方法,可视具体工程灵活组 成,一般对于分配-分配和分支-分配方式宜用于小型系统;分配- 分支和分支-分支方式宜用于高大楼房的大、中型系统。 19.3.7 当系统需要接收有13 频道及以上的电视信号时,目前,可通 过 U-V 转换器先将其转换成 112频道中的空闲频道再送入混合器。 有关具体指配频道的要求,见本章19.5.7

7、条的规定。 第四节 设备及器件选择 (一)接收天线 19.4.1 接收天线应具有良好的电气特性(增益、 方向性、 前后比、 电压驻 波比、 带宽等)及结构简单、 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而腐蚀,并经济可靠。 19.4.2 接收天线应根据不同的接收频道、场强、接收环境以及系统的 规模等条件,按下述原则选择: 一、 当接收频道的各电视发射天线基本上处于同一方向,而接收天线 的输出电平也大致相等时: 1.在强场强地区,对于中、小型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可选用全频道接收 天线。 当使用一会接收天线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按下述两种方式之一 组成组合接收天线,用于全频道的接收: 1)把甚高频低频段接收天线和高频段接收天

8、线组合在一起。 2)把甚高频低(高)频段接收天线和单一频道专用接收天线组合在一起。 2.在弱场强地区,宜选用增益大的单一频道专用接收天线。 当不可能再增加振子的数量时,亦可把同类型接收天线垂直组合(叠 层),提高接收天线的增益,其原则如下: 垂直叠层时,上、下两付接收天线间隔应保持不小于 2( 为中心波 长)的距离。 如果叠层联结仍达不到要求时,可考虑上、 下两付接收天线反向地进 行馈电。 3.大型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应针对每一接收频道选择单一频道专用 接收天线。 二、 当接收频道的各电视发射天线不处于同一方向时,接收几个频道 信号就应选几个单一频道专用接收天线或频段及单一频道专用接收 天线的组

9、合。 三、 在因反射波引起重象和干扰严重的地方,应选择方向性强而旁瓣 和后瓣小的单一频道专用接收天线。 当需要水平面有方向性更尖锐的接收天线时,亦可把同类型接收天 线采用水平组合(叠层)的方式。叠层的间隔应根据在反射波方向上为 零点角度确定。 19.4.3 选择接收天线时应考虑气象条件的变化(风、 雨、 雪、 潮湿等)及 由大气污染而造成的腐蚀(硫化、海风的浸蚀、酸等)。 在滨海或其他大风地区,即或处于弱场强,也不宜选择多单元的接 收天线(如 8单元天线),而应选结构简单、坚固而又增益高的接收天 线(或组合天线)。 19.4.4 接收彩色电视信号时,不宜使用频带过窄的高增益电视接收 天线。 (

10、二)放大器 19.4.5 选择放大器时应满足工作频带、 增益、 噪声系数、 最大输出、 相 互调制、交扰调制、电压驻波比及交流声调制等各项性能指标。 19.4.6 应根据放大器在系统中所处的位置,正确选用放大器: 一、天线放大器应满足高增益和低噪声要求。 二、干线放大器、干线分支放大器,一般应满足动态范围大和高线性 的要求。根据系统规模确定是否需要具有自动电平控制(ALC)和自动 斜率控制(ASC)的功能。要求具有良好的噪声系数和交扰调制特性。 三、 中间分支放大器要求有高电平输出,并应具有良好的交扰调制和 相互调制特性。 四、 线路延长放大器应具有补偿频响倾斜的功能,同时要求高电平输 出。

11、五、分支(分配)放大器应具有良好的交扰调制和相互调制特性,并根 据系统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要选择自动电平和自动斜率控制。 19.4.7 选定放大器最大输出电平时,要考虑到设备性能下降的影响, 一般宜预留一定余量。 19.4.8 在强场强区应选用允许输出电平较高的放大器;在弱场强区 应选用噪声系数小的放大器。 19.4.9 放大器级联使用时,应考虑避免偏差累积,在系统的中间部 位宜接入能按频带来调节增益的放大器(如采用均衡放大器)。 19.4.10 在选用放大器时,应考虑温度、场强等变化对放大器输出电 平稳定性的影响。 (三)混合器、分配器、分支器 19.4.11 在使用组合天线时,必须采用仅让接

12、收信号通过而阻止其他 信号通过的滤波器型混合器。 19.4.12 在线路放大器由前端供电的系统中,应选电流通过型分配器。 由独立电源供电的线路放大器或不需线路放大器的系统中,应选普 通型分配器。 19.4.13 选用分支器时应满足单向传输特性和分支频率特性好反向隔 离度大的要求。 19.4.14 只有在同一支干线上串接个数不多的情况下,方可选用串接 一分支器。 (四)高频接插件及传输电缆 19.4.15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各器件之间均应采用高频接、插元件连接, 它的大小要与电缆规格相适应,特性阻抗均为75 欧。 19.4.16 在共用天线电视系统中,电视信号传输,一般宜采用75 欧的 同轴电缆。

13、 19.4.17 选用传输电视信号的同轴电缆时,应满足下述要求: 一、传输线匹配良好和特性均匀,反射衰耗要小; 二、传输线损耗要小,即衰减常数小; 三、传输线屏蔽作用好。在传输线上没有天线效应,传输线本身必须 不接收高频信号,也不辐射高频信号; 四、传输线机械强度好,防潮、寿命长; 五、要有一定的稳定性。 第五节 系统设计及计算 19.5.1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应依下述主要条件和要求进行设计: 一、系统规模及用户分布; 二、要接收的电视频道及方位; 三、接收点的实测电视信号场强; 四、 设置接收天线的建筑物周围的地形、 地貌(附近高大建筑物、 构筑 物反射遮挡情况)以及干扰源、气象和污染状况;

14、五、有无自办节目及内容; 六、系统发展规划。 19.5.2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中,各用户终端的电视信号电平VHF 频段 应在 5783 分贝之间,一般宜为: 一、黑白电视收看 1.农村:(VHF)米波段 625 分贝 (UHF)分米波段 645 分贝 2.城市:(VHF)米波段 705 分贝 (UHF)分米波段 705 分贝 二、彩色电视收看的标准比黑白电视收看的标准相应提高3 分贝。 19.5.3 共用天线电视系统中接收天线位置的选择,一般应遵循下述 原则: 一、 尽可能安装在建筑物的最高处,使之能接收到良好的电视信号; 二、 天线朝向电视发射台的方向不应有遮档物,重象及干扰影响应为 最小;

15、三、天线与建筑物在水平方向应保持有6 米以上的距离; 四、应尽量远离汽车频繁行驶的街道及交叉路口; 五、 距电视台远的山区(数十公里),由于有时间、 季节影响的衰落现象, 应长期观察后决定最佳位置; 六、 山顶上的天线,为防止远地电视台的干扰,应面对主台侧的位置; 七、 群体建筑用的接收天线,一般宜位于建筑群中心附近的最高位置; 八、注意不影响建筑物的美观及方便施工。 19.5.4 应结合接收天线的选择,天线位置的确定与调整、利用建筑物 的遮挡以及其他措施、抑制重象、高频、波等对系统的干扰。 19.5.5 接收天线输出端的电平值或电压值,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Sa-接收天线输出电平(分贝);

16、Er-接收场强(分贝/米); -波长(米)按各频道的中心频率折算成波长; Ga-接收天线的增益(分贝); Lf-馈线损耗(分贝)。 式中 20log/ 称为波长修正因子,数值见表19- 4。 波长修正因子素(dB) 表19-4 19.5.6 接收天线与传输线相连接时,须满足下述两个条件: 一、 传输线的特性阻抗必须等于或接近天线的输出阻抗,以便实现匹 配; 二、接收天线的输出是平衡的(对称的),传输线的端子也必须是平衡 的,才能直接连接。具有不平衡输出端子的传输线必须经过平衡-不 平衡转换,才能与接收天线连接。 19.5.7 当多个电视频道信号混合到系统时,对采用频道必须进行选 择,便干扰信号落入采用频道之外。 指配频道时应满足:指配频道与接收频道之差,不得接近中频;指 配频道的倍频不得接近另一个频道;指配频道与接收频道之和、 差不 得接近另一频道。 此外,尚应考虑选择爱周围干扰源影响尽可能小的 频道。 19.5.8 系统内各用户终端的电视信号电平要尽力趋于一致,并按此 原则选择设备或器件。 19.5.9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材标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