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千伏总降压变电所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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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千伏总降压变电所设计规范 (一)一般规定 3.1.1 本节适用于电压为35千伏的民用及一般工业建筑的变电所设计。 3.1.2 辅助房间一般设有检修间、材料备品间、值班休息室、厕所等。 (二)所址选择和所区布置 3.1.3 变电所的所址选择,应综合考虑下列要求: 一、靠近负荷中心; 二、便于线路的引入和引出; 三、不占或少占农田; 四、便于运输主变压器和其他主要设备; 五、不设在空气污移地区,如无法远离时,不设在污源的下风侧; 六、避开有剧烈振动的场所; 七、变电所有扩建余地。 3.1.4 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变电所的35千伏配电装置宜采用屋内式: 一、受地形和占地面积的限制。 二、所址环境污

2、秽。 三、屋内式和屋外式方案比较,一次投资相差不大。 当 35 千伏采用屋内配电装置时,变压器宜相应采用屋内布置。 3.1.5 所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的布置应紧凑合理,尽量利用原有自然地形,减少 土石方量。建筑物、构筑物一般布置在同一标高地坪上,如地形坡度较大时,也 可采用阶梯形布置,但应便于所内运输。 3.1.6 所区地面应有排水措施,地面设计坡度不应小于0.5%。如果所区地面为坡 形场地,地面坡度不应超过8%。 在变电所四周应设排水沟或截水沟。 靠山时应设 挡土墙。 3.1.7 所区内的建筑标高、 基础埋深、 路基和管线埋深应互相配合。 建筑物室内地 面宜至少高出室外地面150毫米。 3.1

3、.8 各种地下管线之间和地下管线与建筑物、道路之间的最小净距,应根据敷 设和检修的要求、建筑物基础构造、管线的埋设深度等条件确定,并应满足本规 程第六章表6-21 的要求。 3.1.9 变电所应有便于运输设备和检修的道路。 变电所内通往主变压器道路宽度一般为3米,此道路应与变电所外部的道路连 接。 (三)主变压器 3.1.10 主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应根据地区供电条件、 负荷性质、 用电容量、 运行方 式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如采用有载调压变压器时,主变压器的台数不应少于两台。 3.1.11 总降压变电所一般装设两台主变压器。但对负荷容量小的用电单位,当满 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装设一台主变压器:

4、 一、没有一、二级负荷。 二、二次电压备用电源线路能满足一、二级负荷的用电。 3.1.12 如用电单位规模很大,为了适应分批建设的需要或技术经济比较有利时, 也可装设多台主变压器。 3.1.13 装设两台及以上主变压器的变电所,当断开一台时,其余主变压器容量 应能保证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的用电,并宜满足民用建筑的主要用电或工厂主 要生产用电。 3.1.14 主变压器的容量尽量一致。装设两台主变压器的变电所中,单台主变压器 的额定容量一般可为总计算负荷的6070%。 如用电单位昼夜或季节性负荷波动较大,主变压器容量不一致对经济运行有利, 经过经济技术比较,主变压器容量亦可不一致。 3.1.15 装

5、设一台主变压器时,至少留有1520%的富裕容量。 (四)主接线 3.1.16 主接线方式应根据下列原则确定: 一、满足用户对供电可靠性及电能质量的合理要求; 二、满足电力系统的要求; 三、 接线简单清晰,运行安全灵活,操作简便,检修方便,节省投资,运行费用 低; 四、应根据需要考虑扩建的可能性。 3.1.17 一回电源线路和单台主变压器时,在征得地区供电部门同意后,其主接 线可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 当电源线路为专用回路且距离较短,主变压器内部和二次侧发生故障电源端 的继电保护装置灵敏度能满足要求时,或者能将线路和主变压器作为一个单元 装设继电保护装置时,通常采用线路变压器组单元接线。 主变

6、压器一次侧可不装 设断路器,只装设隔离开关。此时,隔离开关应能切断主变压器的空载电流。 二、对于系统容量较小的35千伏不太重要的中小型变电所,当高压熔断器参数 (额定电流、开断容量)能满足要求时,宜采用主变压器一次侧装设高压熔断器的 接线。但在设计上仍应考虑扩建和改建的可能性。 三、 对于向次要用电单位供电的变电所,当电源线路为专用回路且距离较长,主 变压器一次侧安装熔断器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用装设一组隔离开关和一组接 地开关的接线。接地开关应与快分隔离开关配套使用,两者之间应有闭锁装置。 采用这种接线方式时,对电力系统稳定不应造成严重影响。 四、 当高压熔断器不能满足要求或为了便于操作及管理

7、时,应采用主变压器一次 侧装设断路器的接线。 3.1.18 一回专用电源线路且主接线为单母线时,电源线进线侧一般只装设隔离 开关,而不装设断路器。 3.1.19 两回电源线路和两台主变压器时,一般采用桥形接线。当供电线路短、连 接桥上有穿越功率或需要经常切断变压器时,一般采用外桥接线;当电源线路 较长或不需要经常切断变压器时,一般采用内桥接线。 中小型总降压变电所可采 用隔离开关“桥”。 在采用内桥接线时,为了在检修断路器时,保证不中断线路的供电,可在线路 断路器的外侧增设带两组隔离开关的跨条。 三台主变压器时,可采用扩大桥式接线。 3.1.20 两回电源线路且主变压器和引出线共34回路时,一

8、般采用分段单母线 接线。 3.1.21 装设两台主变压器的变电所,6千伏和10千伏配电装置一般采用分段单 母线接线。 3.1.22 当不允许停电检修配出线路断路器时,采用单母线或分段单母线的6千 伏和 10千伏配电装置中,可设置旁路母线。 3.1.23 大容量变电所中,为限制6千伏和10 千伏出线上的短路电流,主变压器 一般分列运行。 3.1.24 接在母线上的阀型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一般合用一组隔离开关。 (五)所用电源 3.1.25 当变电所有两回电源进线时,一般应装设两台所用变压器;当能从变电 所外引入可靠的380伏备用电源或变电所有蓄电池组时,可只装设一台所用变 压器。 3.1.26

9、当变电所只有一回电源进线时,可只装设一台所用变压器。此时应将所用 变压器接至 35 千伏进线断路器的电源侧。 3.1.27 当装设两台所用变压器时,宜将其分别接至不同电压等级和电源上,即 其一接在35千伏进线断路器的电源侧,其二接在另一电源系统的主变压器二次 侧母线上。 3.1.28 所用变压器一般不供所外用电。 3.1.29 当条件允许时,宜将所用变压器装设在与配电装置同一系列的开关柜内。 3.1.30 两个所用电源宜在380伏侧装设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当两台所用变压 器一次电压等级不同时,因相位不同,应有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六)操作电源 3.1.31 一般采用硅整流镉镍电池或硅整流电

10、容储能直流操作电源。对于重要变电 所和其他操作电源不能满足保护或事故操作要求的变电所,可装设220伏或110 伏蓄电池组。有条件时,也可采用交流操作或48伏蓄电池组。 3.1.32 在采用硅整流镉镍电池或硅整流电容储能直流操作电源的变电所,对具 有电动操作机构的断路器,一般采用整流合闸电源,但应校核该整流合闸电源 能否保证断路器在正常或事故情况下可靠合闸。 (七)控制方式 3.1.33 35千伏配电装置的断路器,以及主变压器二次侧、610 千伏电源线路、 母线分段断路器,宜在控制室内集中控制。 3.1.34 610千伏配出回路的断路器,当出线数量在15回路及以上时,可在控 制室内集中控制;当出

11、线数量在15回路以下时,宜在配电装置室内就地控制。 3.1.35 一般采用强电控制,当技术经济合理时,可采用小型元件强电控制或包 括选控和选测的弱电控制,也可采用选信。当采用弱电控制时,610千伏配出 回路一般在控制室集中控制。 (八)控制室 3.1.36 控制室应位于运行方便、控制电缆最短和便于观察屋外主要设备的地方。 如变电所为二层时,控制室宜设在二层。 3.1.37 控制室的布置宜有良好的朝向,控制屏应避免日光直射和发生反光。 3.1.38 控制室建筑应按变电所的规划容量,在第一期工程中一次建成。 3.1.39 屏的布置应尽量使控制电缆的长度最短,敷设时交叉最少。模拟母线应清 晰、连贯。屏的型式应尽量一致。控制屏与继电器屏在主要通道处应设置边屏。 3.1.40 在离控制屏(屏台)0.8 米处的地面上一般要饰有警戒线。 3.1.41 控制室内各类屏的屏间及通道距离,一般采用表3-1 所列尺寸。 控制室各屏间及通道距离(米) 表3-1 注:1.直流屏和低压屏采用括弧内数字。 2.控制屏正面与墙净距宜不小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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