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科办事指南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08949239 上传时间:2019-10-25 格式:DOC 页数:20 大小:8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督科办事指南_第1页
第1页 / 共20页
监督科办事指南_第2页
第2页 / 共20页
监督科办事指南_第3页
第3页 / 共20页
监督科办事指南_第4页
第4页 / 共20页
监督科办事指南_第5页
第5页 / 共2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监督科办事指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监督科办事指南(2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监督科办事指南目录一、监督科主要职责二、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办事指南三、公路工程招标清单预算备案办事指南四、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查办事指南五、公路工程交工前变更检查办事指南六、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查办事指南第一章 监督科主要职责1.负责省管和国家授权省管在建公路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监督检查工作,编写监督检查报告; (具体内容:制定年度在建公路工程项目造价监督实施计划,监督检查从项目中标合同谈判开始,组织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加密检查频率,检查内容包括造价管理及工程造价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造价人员持证上岗及诚信建设情况等)2.负责公路工程重大、较大变更预算审查,编制审查意见;3.

2、负责部分公路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文件审查,编制审查意见。4.负责全省公路工程造价相应业务的指导工作;5.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办事指南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是指省交通运输造价监督机构组织的公路建设工程造价监督检查活动。通过开展公路建设造价监督检查工作,对省管和国家授权省管的公路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的造价监督和管理。一、工作依据(一)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6号)(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11年第11号)(三)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交通部令2011年第11号)(四)广东省公路条例(2008年7月31

3、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五)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1842号)(六)省交通厅关于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监督实施方案的批复(粤交基函20011793号)(七)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2003212号)(八)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粤交基2008548 号)(九)关于做好我省公路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工作的通知(粤交基函2011965 号)(十)关于加强我省地级以上市交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粤交基函20051031 号)(十一)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

4、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粤交基2011158号)二、工作内容公路工程造价监督检查主要工作内容有:(一)公路建设项目建立工程造价台账制度和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动态跟踪管理实行情况。(二)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检查在建项目工程概算执行情况。(三)重点检查招标、投标管理、施工合同条款及合同(工程量清单、变更、合同结算原则)执行情况。(四)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和合同变更的申报、批复等处理情况。(五)收集、汇总公路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信息,造价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等。对重大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报交通主管部门。(六)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包括材料价格信息员建立、材料价格采集渠道和统计分析定价情况

5、、材料价格信息上报、地方材料料场(厂)填报等情况以及对材料价格管理的建议。(七)造价从业人员执证上岗情况。三、工作程序 公路工程监督检查基本流程如下图示意: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造价监督检查通知上一级主管单位将管辖项目审核情况汇总,送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自检报告检查现场检查总结、编写检查报告报省交通运输厅项目公司组织造价管理自查,形成项目自检报告报上一级主管单位审核听取汇报四、工作要求(一)公路工程造价采用动态管理,建立公路工程造价台账。在项目实施阶段, 建设单位结合项目的管理情况,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建立实施阶段公路工程造价台账;不足一年工期直接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执行情况报

6、告。具体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粤交基2011158号)执行。(二)编写公路工程造价执行情况报告建设单位负责编写自检报告、造价管理台账文件,变更上报审批(查)情况表格。项目开工后,每年按上半年、下半年分别编制公路工程造价执行情况报告。1.自检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如路线走向、技术标准、建设规模、建设方案、项目工可和初步设计的批复、招投标、工程设计及监理、资金来源、项目组织等;建设期间合同执行情况;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建立情况、变更工程管理情况、初步设计概算执行情况;工程材料价格信息管理情况,包括材料价格信息员建立、材料价格采集渠道和统计分析定价情

7、况、材料价格信息上报、地方材料料场(厂)填报等情况以及对材料价格管理的建议;造价从业人员持证情况,造价管理方面好的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等。2.造价管理台账文件具体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粤交基2011158号)附件十九编制。工程造价自检报告格式、台账文件表格、变更情况一览表可在广东交通造价信息网(http:/)下载中心查询下载。(三)资料的提交1.省管和国家授权省管的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于7月20日、1月20日前将建设项目上半年、下半年自检报告及填报资料(书面及电子文件,书面文件须盖章一份)汇总报送我站监督科。邮寄地址:广州市白云路

8、83号高速公路大厦13楼监督科(邮政编码510100)电子邮箱:2.省站委托地市站检查的项目,自检报告及填报资料书面(须盖章)及电子文件一份报送地市站,同时报送电子文件至省站。(四)检查要求1.自检报告科室对提交的自检报告检查分析,如需补充资料,以查询单形式提出,建设单位应及时办理。2.听取汇报需听取汇报的项目具体见造价监督检查通知,主要是已完工通车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 重点了解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作情况,对存在问题及处理措施涉及相关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执行进行指导、答疑。3.现场检查在建项目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变更工程、计量支付、补偿费用、造价台账等,并对合同和概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内业

9、抽检,同时对预制场、路面备料场、地材料场、临时工程、标准化施工场地、沿线管理、服务设施如管理中心、收费站房、养护及服务区等建设规模进行实地察看。造价监督检查通知没有安排现场检查的项目,通过对自检报告检查发现造价管理程序、批复概算执行存在较大偏差情况的,另行通知安排进行现场检查。第三章 公路工程招标清单预算备案办事指南公路工程招标清单预算,是指根据施工图设计(招标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按照行业规定的编制办法、定额编制的预算文件,作为招标投标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价。公路工程招标清单预算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交通主管部门备案。一、工作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

10、1999年第21号)。(二)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年第7号)。(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4月2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四)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 年第83 号)。(五)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08

11、548 号)、关于调整我省交通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编制有关费用计列规定的通知(粤交基2009210 号)、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人工工日单价的通知(粤交基函20101915 号)、关于调整我省公路建设及养护工程概算预算税金计算标准的通知(粤交基20111464号)、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的通知(粤交基函20112753号)。(六)广东省执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2009 年版)的补充规定(粤交基2010355 号)(七)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粤交基2011158号)二、工作程序

12、三、工作要求(一)建设单位负责将审核后的招标清单预算文件上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备案后的招标清单预算可作为确定招标标底或最高投标限价的依据。(二)上报备案的文件包括: 1.备案申报表(见清单预算编审规程附表);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批复(评审)文件;3.招标文件的备案意见;招标文件及补遗(含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文件、技术规范、计量支付规则);4.建设单位对招标清单预算出具的正式审核意见(无论委托或招标与否);5.招标清单预算审核文件;6.备案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具体文件格式参见广东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清单预算管理规程的要求,除招标清单预算审核文件执行该规程约定的提交要求外

13、,以上材料均提供纸质文件一份及配套电子版文件。 (三)报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的招标清单预算,资料齐全符合要求者,自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第四章 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审查办事指南公路工程设计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技术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是指国务院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相关管理办法中定义的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施工阶段发生的公路工程重大、较大设计变更,需省交通运输厅审批的设计变更文件,由省交通运输工

14、程造价管理站审查并提出设计变更造价审查意见后,报省交通运输厅审批。一、工作依据(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下称“变更办法”);(二)广东省交通厅关于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粤交基20071241号,下称“变更细则”);(三)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粤交基2011158号)。二、工作程序省交通集团、省公路局或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组织审查并形成审查意见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省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查意见报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较大设计变更的建议已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

15、同意,项目公司已组织编制和审查重大、较大设计变更文件并形成审查意见,上报省交通集团、省公路局或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三、工作要求(一)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同意开展设计变更勘察设计的通知书发出后,施工图设计变更文件应按交通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主要内容包括:1.设计变更说明。说明设计变更发生情况、原因及与原批复设计方案相对应的工程规模、技术标准、方案及工程数量和预算对比情况等说明; 2.设计变更建议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对建议书的审查核实意见,或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提出的建议书,以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设计变更建议的批复意见;3.设计变更预算与原设计预算、编制说明及对比情况表。具体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高速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指南(试行)工程造价标准化管理(粤交基2011158号)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